湖北精神病院有关问题调查结果公布
公安机关通过查阅监控视频,询问医院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监护人,对住院患者进行体表检验等方式,查明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护工王某波存在以扇耳光方式殴打1名精神障碍患者的行为;襄阳安康精神病医院护工习某成存在以拳头击打头部的方式殴打1名精神障碍患者的行为;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护士周某军存在以扇耳光、击打头部颈部等方式殴打1名精神障碍患者的行为,护士刘某成存在以扇耳光、踢腿等方式殴打2名精神障碍患者的行为。
联合调查组对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34名患者家属、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22名患者家属逐一了解情况,均表示未发现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与家属联络、限制患者出院等情形。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住院患者可以通过电话、探视等方式对外联系。医院探视时间为9:00-11:00、15:00-16:30,探视前一天预约,明确可带物品及禁带物品。医院配套建设有棋牌室、书画室、影音室、健身区等各类生活设施;住院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视天气情况分批次由医护人员带领患者到露天场地活动。
(七)关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数量多、条件差问题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设定,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精神卫生床位数不低于0.78张。按照2024年底襄阳市常住人口527.97万人测算,2025年规划床位数应不低于4119张。经查,襄阳市现共有36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其中16家为公办医院、20家为民营医院,共有床位4878张,其中5家为三级医疗机构、31家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经实地了解,较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表现为“小而弱”,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不足,患者就医体验感不佳。
联合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襄阳、宜昌在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审核材料,未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执业登记,个别公职人员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部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存在加床收治病人过多问题。省市相关部门将对发现的问题继续展开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三、关于追责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襄阳、宜昌公安机关已对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某帆,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实际控制人吕某明,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朱某玲、实际控制人汪某,襄阳襄雅精神病医院院长胡某燕、医疗部主任王某学,南漳立源精神病医院实际控制人庄某奥、管理人员杨某,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李某洋、副院长孟某玲、副院长毛某兵、副院长冉某东、精神病四科主任刘某龙、财务主管孟某俐等14人,以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伪造医学文书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涉嫌诈骗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会计刘某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殴打他人的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护工王某波,襄阳安康精神病医院护工习某成,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护士周某军、护士刘某成等4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违法招用保安的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卫生健康、医保行政部门组织对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襄阳市襄州区静怡精神病医院、襄阳襄雅精神病医院、襄阳汉江潮精神病医院、襄阳芝麻精神病医院、襄阳襄州安怡泰精神病医院、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南漳立源精神病医院、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等10家涉案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指导督导两地妥善安置在院患者,确保患者得到规范治疗、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调查发现,襄阳、宜昌两地卫生健康、医保等行政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枝江康宁精神病医院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行政审批、医保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襄阳市原人社局下属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王某丽、襄阳市卫健委原医政医管科科长任某、襄阳市襄州区医疗保障局原局长刘某、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某凡、襄阳市樊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梁某、医管负责人宋某林、枣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主任杨某、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某胜、当阳市卫生健康局原四级调研员张某等9名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监察强制措施,对4名党员干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省纪委监委针对上述问题背后的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失职失责问题,责令襄阳、宜昌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已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襄阳市政府市长,襄阳市、宜昌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医保工作的副市长,襄阳市南漳县、老河口市、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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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联合调查组对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34名患者家属、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22名患者家属逐一了解情况,均表示未发现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与家属联络、限制患者出院等情形。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住院患者可以通过电话、探视等方式对外联系。医院探视时间为9:00-11:00、15:00-16:30,探视前一天预约,明确可带物品及禁带物品。医院配套建设有棋牌室、书画室、影音室、健身区等各类生活设施;住院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视天气情况分批次由医护人员带领患者到露天场地活动。
(七)关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数量多、条件差问题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设定,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精神卫生床位数不低于0.78张。按照2024年底襄阳市常住人口527.97万人测算,2025年规划床位数应不低于4119张。经查,襄阳市现共有36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其中16家为公办医院、20家为民营医院,共有床位4878张,其中5家为三级医疗机构、31家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经实地了解,较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表现为“小而弱”,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不足,患者就医体验感不佳。
联合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襄阳、宜昌在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审核材料,未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执业登记,个别公职人员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部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存在加床收治病人过多问题。省市相关部门将对发现的问题继续展开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三、关于追责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襄阳、宜昌公安机关已对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某帆,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实际控制人吕某明,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朱某玲、实际控制人汪某,襄阳襄雅精神病医院院长胡某燕、医疗部主任王某学,南漳立源精神病医院实际控制人庄某奥、管理人员杨某,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李某洋、副院长孟某玲、副院长毛某兵、副院长冉某东、精神病四科主任刘某龙、财务主管孟某俐等14人,以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伪造医学文书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涉嫌诈骗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会计刘某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殴打他人的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护工王某波,襄阳安康精神病医院护工习某成,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护士周某军、护士刘某成等4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违法招用保安的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卫生健康、医保行政部门组织对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襄阳市襄州区静怡精神病医院、襄阳襄雅精神病医院、襄阳汉江潮精神病医院、襄阳芝麻精神病医院、襄阳襄州安怡泰精神病医院、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南漳立源精神病医院、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等10家涉案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指导督导两地妥善安置在院患者,确保患者得到规范治疗、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调查发现,襄阳、宜昌两地卫生健康、医保等行政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枝江康宁精神病医院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行政审批、医保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襄阳市原人社局下属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王某丽、襄阳市卫健委原医政医管科科长任某、襄阳市襄州区医疗保障局原局长刘某、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某凡、襄阳市樊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梁某、医管负责人宋某林、枣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主任杨某、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某胜、当阳市卫生健康局原四级调研员张某等9名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监察强制措施,对4名党员干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省纪委监委针对上述问题背后的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失职失责问题,责令襄阳、宜昌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已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襄阳市政府市长,襄阳市、宜昌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医保工作的副市长,襄阳市南漳县、老河口市、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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