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精神病院有關問題調查結果公布
關於襄陽宜昌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有關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2月3日,媒體反映湖北襄陽、宜昌部分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違規收治患者、涉嫌套取醫保基金、侵害患者權益等問題。湖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於2月4日成立由省委負責同志任組長,省紀委監委、省衛健委、省公安廳、省醫保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有關問題依法依規提級調查。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派員指導。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壹、關於調查總體情況
聯合調查組分赴襄陽、宜昌,通過談話詢問訊問、調閱賬冊資料、數據分析比對等方式,對有關問題所涉機構、人員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聯合調查組統籌協調,省衛健委組織287名臨床專家和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對在院及近期出院患者的病情、診治情況進行核查;省醫保局組織654名監管骨幹和專家對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開展核查;省公安廳組織991名民警依法辦理醫保騙保和侵犯患者人身權利等案件;省、市紀委監委共抽調795名紀檢監察幹部對公職人員涉嫌失職瀆職、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開展調查。
聯合調查組對襄陽、宜昌共51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含精神病專科醫院和設立精神科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等)進行深入調查。經查,襄陽襄雅精神病醫院等10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涉嫌存在違規診療騙取醫保基金;襄陽安康精神病醫院等6家醫院存在以減免費用誘導招攬患者;宜昌夷陵康寧精神病醫院存在患者假出院、連續住院;襄陽宏安精神病醫院等3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存在少數工作人員毆打精神障礙患者等違法違規問題。調查還發現存在屬地管理、行業管理、部門監管失職失責問題;個別公職人員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問題。

贰、關於具體調查結果
(壹)關於收治非精神障礙患者問題
省衛健委組織省級專家組,通過查閱病歷資料、多方調查訪談、比對精神障礙患者既往診療信息和面診,對襄陽、宜昌共51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進行了全面排查,依據ICD-10(國際疾病分類第拾版)“精神和行為障礙診斷標准”,對兩地在院患者8620人和近期出院患者559人進行逐壹核查,沒有發現收治非精神障礙患者入院情況,但存在臨床治愈後繼續住院、空掛床位等問題。
經查,患者楊某勇於2023年6月14日在襄陽恒泰康醫院精神科首次住院,專家組綜合評估,認為其符合腦損害和功能障礙及軀體疾病引起的其他精神障礙的診斷,達到精神障礙收治入院標准。2024年3月26日至今,楊某勇在襄陽康寧精神病醫院反復7次出入院,出院當天再次入院,住院期間患者症狀壹直穩定,藥物治療方案壹直未調整。專家組認為該患者臨床治愈,不適宜長期住院治療。患者王某齊於2025年12月8日在襄陽襄雅精神病醫院入院治療,該患者入院前有壹定的社會生活事件誘因,後出現情緒沖動傷人,經家屬同意,由辦案民警聯系精神病醫院評估後收治。專家組認為其符合疑似精神障礙的標准,確需精神科緊急處理。目前臨床症狀已控制,不適宜長期住院治療。患者王某波因嗜酒30年、反復飲酒後出現精神行為異常,於2025年7月5日在襄陽宏安精神病醫院入院治療,10月31日辦理出院。住院期間王某波症狀緩解,被聘為該院護工,負責協助管理病人,期間只服用促睡眠、護肝相關藥物,並領取薪酬,涉嫌空掛床位,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341.55元。
經查,襄陽宏安精神病醫院、宜昌夷陵康寧精神病醫院未發現收治非精神障礙老年人養老情況。襄陽市86家福利機構和宜昌市夷陵區11家福利機構送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治療的患者,均有診斷明確的精神障礙。
經查,宜昌夷陵康寧精神病醫院以社會功能康復治療為由安排2名住院患者何某磊、杜某違規承擔安保工作,日常在院保安室吃住。何某磊、杜某經專家組評估,均明確患有精神障礙。此外,該院聘有保安4名,均未發現在該院有住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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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媒體反映湖北襄陽、宜昌部分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違規收治患者、涉嫌套取醫保基金、侵害患者權益等問題。湖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於2月4日成立由省委負責同志任組長,省紀委監委、省衛健委、省公安廳、省醫保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有關問題依法依規提級調查。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派員指導。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壹、關於調查總體情況
聯合調查組分赴襄陽、宜昌,通過談話詢問訊問、調閱賬冊資料、數據分析比對等方式,對有關問題所涉機構、人員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聯合調查組統籌協調,省衛健委組織287名臨床專家和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對在院及近期出院患者的病情、診治情況進行核查;省醫保局組織654名監管骨幹和專家對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開展核查;省公安廳組織991名民警依法辦理醫保騙保和侵犯患者人身權利等案件;省、市紀委監委共抽調795名紀檢監察幹部對公職人員涉嫌失職瀆職、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開展調查。
聯合調查組對襄陽、宜昌共51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含精神病專科醫院和設立精神科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等)進行深入調查。經查,襄陽襄雅精神病醫院等10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涉嫌存在違規診療騙取醫保基金;襄陽安康精神病醫院等6家醫院存在以減免費用誘導招攬患者;宜昌夷陵康寧精神病醫院存在患者假出院、連續住院;襄陽宏安精神病醫院等3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存在少數工作人員毆打精神障礙患者等違法違規問題。調查還發現存在屬地管理、行業管理、部門監管失職失責問題;個別公職人員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問題。

贰、關於具體調查結果
(壹)關於收治非精神障礙患者問題
省衛健委組織省級專家組,通過查閱病歷資料、多方調查訪談、比對精神障礙患者既往診療信息和面診,對襄陽、宜昌共51家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進行了全面排查,依據ICD-10(國際疾病分類第拾版)“精神和行為障礙診斷標准”,對兩地在院患者8620人和近期出院患者559人進行逐壹核查,沒有發現收治非精神障礙患者入院情況,但存在臨床治愈後繼續住院、空掛床位等問題。
經查,患者楊某勇於2023年6月14日在襄陽恒泰康醫院精神科首次住院,專家組綜合評估,認為其符合腦損害和功能障礙及軀體疾病引起的其他精神障礙的診斷,達到精神障礙收治入院標准。2024年3月26日至今,楊某勇在襄陽康寧精神病醫院反復7次出入院,出院當天再次入院,住院期間患者症狀壹直穩定,藥物治療方案壹直未調整。專家組認為該患者臨床治愈,不適宜長期住院治療。患者王某齊於2025年12月8日在襄陽襄雅精神病醫院入院治療,該患者入院前有壹定的社會生活事件誘因,後出現情緒沖動傷人,經家屬同意,由辦案民警聯系精神病醫院評估後收治。專家組認為其符合疑似精神障礙的標准,確需精神科緊急處理。目前臨床症狀已控制,不適宜長期住院治療。患者王某波因嗜酒30年、反復飲酒後出現精神行為異常,於2025年7月5日在襄陽宏安精神病醫院入院治療,10月31日辦理出院。住院期間王某波症狀緩解,被聘為該院護工,負責協助管理病人,期間只服用促睡眠、護肝相關藥物,並領取薪酬,涉嫌空掛床位,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341.55元。
經查,襄陽宏安精神病醫院、宜昌夷陵康寧精神病醫院未發現收治非精神障礙老年人養老情況。襄陽市86家福利機構和宜昌市夷陵區11家福利機構送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治療的患者,均有診斷明確的精神障礙。
經查,宜昌夷陵康寧精神病醫院以社會功能康復治療為由安排2名住院患者何某磊、杜某違規承擔安保工作,日常在院保安室吃住。何某磊、杜某經專家組評估,均明確患有精神障礙。此外,該院聘有保安4名,均未發現在該院有住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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