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春》案真相大白!官方通報 南京博物院道歉
江蘇通報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等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處理情況

▲龐萊臣後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2025年出現在北京壹拍賣公司預展中 圖據澎湃新聞
近期,在國家文物局工作組指導下,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對南京博物院(以下簡稱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組共赴12省(直轄市)調查取證,走訪幹部職工群眾1100余人次,查閱檔案材料65000余份,調取各類書證1500余件,組織比對書畫文物藏品30255件,全面追溯南博收藏的龐增和所捐贈《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去向,徹查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壹、《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流轉情況
1959年,龐增和將《江南春》圖卷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上世紀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江南春》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以下簡稱總店)銷售。2025年5月,《江南春》圖卷在嘉德拍賣公司預展,被龐增和後人龐叔令向國家文物局舉報後撤拍。之後,龐叔令和律師兩次到南博現場察看,南博未能提供《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松風蕭寺圖軸》等5幅捐贈畫作,其余132件捐贈畫作仍收藏在南博。對此,調查組按照“壹畫壹專班”模式,全力推進5幅畫作追溯調查工作。
1.關於《江南春》圖卷。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准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並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後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並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事後,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於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2016年起,陸某先後叁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拾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拾竹齋公司)。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拾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拾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2.關於《仿北苑山水軸》。1999年3月1日,總店以14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字畫商孫某。同年,孫某將該畫作轉賣給收藏人姜某。2025年12月30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2014年上海嘉泰拍賣公司曾拍出壹幅趙光輔《雙馬圖 立軸》
3.關於《雙馬圖軸》。2000年9月15日,總店以1355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某文化藝術公司原董事長王某某(已故),此後,王某某轉賣給字畫商章某,章某轉賣給字畫商楊某某(已故),楊某某轉賣給字畫商孫某某(已故)。2014年1月,孫某某以其關聯公司的名義將《雙馬圖軸》委托某拍賣公司拍賣。流拍後,因孫某某等未退還預付款,該畫作由該拍賣公司負責人袁某某實際保管。2025年12月31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4.關於《設色山水軸》。經查,1992年該畫作重新鑒定,1994年調庫保管,登記名稱改為《湯貞愍設色山水軸》。2015年至2016年間,在第壹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中,南博按普查定名標准將該畫作名稱調整為《清湯貞愍山水圖軸》。經盤庫清點,該畫作並未流出南博,已於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門庫房被找到。
5.關於《松風蕭寺圖軸》。1995年3月14日,總店以16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根據總店銷售記錄、同批其他畫作拍賣信息等線索,調查組在省內及省外多地開展調查,共調取拍賣畫作圖片50余萬張進行比對,詢問業內人士400余人。目前,仍在全力循線追查。
《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4幅畫作,經追溯調查、經手人證明、專家查驗、司法鑒定,均系龐增和捐贈的畫作。經分別與《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有關權利人依法依規協商,該3幅畫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贰、《江南春》圖卷等畫作違規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
在《江南春》圖卷等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原省文化廳、南博和總店違反文物管理有關規定,違規申請、批復調撥文物,擅自出售並造成文物流失,社會影響惡劣,必須嚴肅處理。
經查,徐湖平擔任南博原常務副院長(實際負責南博日常工作)期間,未按規定履行鑒定、復核審議程序,違規簽批向總店調撥《江南春》圖卷等書畫的申請,違規決定調撥書畫用於銷售。徐湖平在兼任總店法定代表人、經理期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明確禁止擅自出售和處理館藏文物後,仍同意總店出售相關文物;對總店賬物不符、應該分設的崗位由壹人兼任、缺乏監督制約等內部管理混亂問題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此外,徐湖平在擔任南博常務副院長、院長期間,對於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贈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徐湖平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南博文創部員工張某在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期間,利用管理國有資產的職務便利,違反規定、私自買賣文物,獲取非法利益,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張某及相關人員正接受監察機關監察調查。
江蘇省文旅廳、省文物局對下屬單位存在的問題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原省文化廳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對下屬單位監督管理不力,業務指導不到位,落實文物管理有關規定不嚴格,違規批復同意調撥文物,負有領導責任;南博、總店及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對違規報批調撥文物、違規銷售、賬物不符,以及漠視捐贈人及其家屬權益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對上述單位和部門有關人員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處理外,對其余24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結果及時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責成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南博有關違反文物管理規定問題行政立案。
此事件暴露出南博過去壹段時間制度缺失、管理混亂,尤其是受贈物品管理制度規范不嚴格,政策制度執行不力,少數幹部職工紀律規矩和法治意識淡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了國有博物館公信力,教訓極其深刻。
江蘇省委省政府責成南博深刻汲取教訓,深入反思整改,強化內部管理,改進完善文物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文物保護責任,進壹步規范藏品定級、建賬、出入庫、保護、利用等全流程管理,確保保管的各類文物安全;完善社會捐贈管理制度,成立藏品管理社會監督委員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責成江蘇省文旅廳、江蘇省文物局堅持問題導向,舉壹反叁開展全省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安全管理專項治理,排查范圍進壹步擴大到國有圖書館、美術館等單位,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嚴厲打擊文物犯罪,切實維護國家文物安全。
南京博物院發致歉信:深感愧疚與自責,真誠向龐叔令女士等龐增和先生家人致歉
2月9日,南京博物院官微發布致歉信。
在過去壹段時間裡,我院因違規處置龐增和先生捐贈的《江南春》圖卷等有關畫作,辜負了龐增和先生的信任與托付。後來,又由於個別員工在相關文章中發表不當言論,侵害了龐增和先生的名譽權。同時,對龐增和先生家人的相關訴求未能及時回應,傷害了他們的感情。對此,我院深感愧疚與自責,真誠地向龐叔令女士等龐增和先生家人以及關注此事的社會公眾致以深深的歉意!
此次事件暴露出我院過去壹段時間制度缺失、管理混亂,政策制度執行不力,對捐贈者及其家人也未給予應有的尊重。特別是在《江南春》圖卷等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我院違反國家文物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隨意“剔除”館藏文物,復核程序流於形式,違規申請調撥文物,撥交工作極不負責;原省文物總店擅自出售並造成文物流失,致使我院社會公信力嚴重受損,讓廣大文博工作者努力建設並用心維護的文博行業形象受到了極大損害,影響極其惡劣,教訓極其深刻。
我院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深入反思,認真汲取教訓,將切實整改國家文物局工作組和省委省政府調查組調查指出的突出問題。通過強化內部管理,改進完善藏品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強藏品定級、建賬、出入庫、保護、利用等全流程規范管理和制度執行,出台《南京博物院社會捐贈管理辦法》,成立藏品管理社會監督委員會,維護好捐贈者及其家人的知情權、監督權,切實提升員工職業素養和藏品管理的透明度,以敬畏之心堅決守牢文物安全底線。
痛定思痛。我院將以“浴火重生”的堅定決心和實際行動,重塑形象,挽回信任。誠摯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和監督!

人民日報評論:《江南春》圖卷等調查結果公布,文物保護不容蛀蟲
針對南京博物院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結果公布,有關責任人被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這樣的徹查與依法懲處,既給捐贈者及其後人壹個負責任的交代,也對借文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不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
這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和公眾熱議,相關部門第壹時間作出回應,江蘇省委省政府成立調查組開展全面調查,國家文物局成立工作組進行核查,表明在文物保護問題上各方價值取向高度壹致。全面追溯《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去向,徹查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調查組以徹查解開了謎團,回應了社會關切,再次表明對違法違規問題毫不遮掩、絕不姑息的堅定態度。
文物保護管理具有專業性、復雜性,調查需要過程,特別是對於南京博物院受贈文物事件這類時間跨度長、問題線索復雜的調查,推進追溯調查工作,把線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壹定時間和專業手段,相信公眾也會有足夠的耐心。既有問題意識,也有過程意識,這是壹種理性態度。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承載民族基因、歷史文脈。像保護眼睛壹樣呵護文物,從來不是壹句口號。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大文物保護力度,壓實文物安全責任,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發現壹起、查處壹起,毫不手軟、嚴懲不貸,進壹步補短板、堵漏洞,為的就是確保文物的安全。
南京博物院這起事件雖然跨越了幾拾年,涉及到多個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但事實證明,在文物保護上,只要有違法違規行為,無論時間過去多久、問題有多復雜、涉及到什麼人,都會壹查到底、絕不放任。任何人膽敢在文物上以權謀私、監守自盜,等來的必然是法律嚴懲。
文物是我們國家和民族的共同財富,守護文物安全是我們每壹個人的責任。這起事件引發高度關注,體現的是社會公眾文物保護意識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認同、文化關切,恰恰是文物保護最強大的動力、最有力的支撐。從這個角度來看,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讓公眾更多參與到文物保護當中來,有助於更好賡續文脈、傳承記憶。
《江南春》圖卷已存入南博專庫
關於《江南春》圖卷。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准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並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
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後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並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
事後,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於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
2016年起,陸某先後叁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拾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拾竹齋公司)。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拾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拾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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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後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2025年出現在北京壹拍賣公司預展中 圖據澎湃新聞
近期,在國家文物局工作組指導下,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對南京博物院(以下簡稱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組共赴12省(直轄市)調查取證,走訪幹部職工群眾1100余人次,查閱檔案材料65000余份,調取各類書證1500余件,組織比對書畫文物藏品30255件,全面追溯南博收藏的龐增和所捐贈《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去向,徹查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壹、《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流轉情況
1959年,龐增和將《江南春》圖卷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上世紀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江南春》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以下簡稱總店)銷售。2025年5月,《江南春》圖卷在嘉德拍賣公司預展,被龐增和後人龐叔令向國家文物局舉報後撤拍。之後,龐叔令和律師兩次到南博現場察看,南博未能提供《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松風蕭寺圖軸》等5幅捐贈畫作,其余132件捐贈畫作仍收藏在南博。對此,調查組按照“壹畫壹專班”模式,全力推進5幅畫作追溯調查工作。
1.關於《江南春》圖卷。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准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並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後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並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事後,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於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2016年起,陸某先後叁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拾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拾竹齋公司)。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拾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拾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2.關於《仿北苑山水軸》。1999年3月1日,總店以14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字畫商孫某。同年,孫某將該畫作轉賣給收藏人姜某。2025年12月30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2014年上海嘉泰拍賣公司曾拍出壹幅趙光輔《雙馬圖 立軸》
3.關於《雙馬圖軸》。2000年9月15日,總店以1355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某文化藝術公司原董事長王某某(已故),此後,王某某轉賣給字畫商章某,章某轉賣給字畫商楊某某(已故),楊某某轉賣給字畫商孫某某(已故)。2014年1月,孫某某以其關聯公司的名義將《雙馬圖軸》委托某拍賣公司拍賣。流拍後,因孫某某等未退還預付款,該畫作由該拍賣公司負責人袁某某實際保管。2025年12月31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4.關於《設色山水軸》。經查,1992年該畫作重新鑒定,1994年調庫保管,登記名稱改為《湯貞愍設色山水軸》。2015年至2016年間,在第壹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中,南博按普查定名標准將該畫作名稱調整為《清湯貞愍山水圖軸》。經盤庫清點,該畫作並未流出南博,已於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門庫房被找到。
5.關於《松風蕭寺圖軸》。1995年3月14日,總店以16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根據總店銷售記錄、同批其他畫作拍賣信息等線索,調查組在省內及省外多地開展調查,共調取拍賣畫作圖片50余萬張進行比對,詢問業內人士400余人。目前,仍在全力循線追查。
《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4幅畫作,經追溯調查、經手人證明、專家查驗、司法鑒定,均系龐增和捐贈的畫作。經分別與《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有關權利人依法依規協商,該3幅畫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贰、《江南春》圖卷等畫作違規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
在《江南春》圖卷等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原省文化廳、南博和總店違反文物管理有關規定,違規申請、批復調撥文物,擅自出售並造成文物流失,社會影響惡劣,必須嚴肅處理。
經查,徐湖平擔任南博原常務副院長(實際負責南博日常工作)期間,未按規定履行鑒定、復核審議程序,違規簽批向總店調撥《江南春》圖卷等書畫的申請,違規決定調撥書畫用於銷售。徐湖平在兼任總店法定代表人、經理期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明確禁止擅自出售和處理館藏文物後,仍同意總店出售相關文物;對總店賬物不符、應該分設的崗位由壹人兼任、缺乏監督制約等內部管理混亂問題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此外,徐湖平在擔任南博常務副院長、院長期間,對於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贈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徐湖平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南博文創部員工張某在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期間,利用管理國有資產的職務便利,違反規定、私自買賣文物,獲取非法利益,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張某及相關人員正接受監察機關監察調查。
江蘇省文旅廳、省文物局對下屬單位存在的問題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原省文化廳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對下屬單位監督管理不力,業務指導不到位,落實文物管理有關規定不嚴格,違規批復同意調撥文物,負有領導責任;南博、總店及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對違規報批調撥文物、違規銷售、賬物不符,以及漠視捐贈人及其家屬權益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對上述單位和部門有關人員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處理外,對其余24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結果及時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責成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南博有關違反文物管理規定問題行政立案。
此事件暴露出南博過去壹段時間制度缺失、管理混亂,尤其是受贈物品管理制度規范不嚴格,政策制度執行不力,少數幹部職工紀律規矩和法治意識淡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了國有博物館公信力,教訓極其深刻。
江蘇省委省政府責成南博深刻汲取教訓,深入反思整改,強化內部管理,改進完善文物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文物保護責任,進壹步規范藏品定級、建賬、出入庫、保護、利用等全流程管理,確保保管的各類文物安全;完善社會捐贈管理制度,成立藏品管理社會監督委員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責成江蘇省文旅廳、江蘇省文物局堅持問題導向,舉壹反叁開展全省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安全管理專項治理,排查范圍進壹步擴大到國有圖書館、美術館等單位,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嚴厲打擊文物犯罪,切實維護國家文物安全。
南京博物院發致歉信:深感愧疚與自責,真誠向龐叔令女士等龐增和先生家人致歉
2月9日,南京博物院官微發布致歉信。
在過去壹段時間裡,我院因違規處置龐增和先生捐贈的《江南春》圖卷等有關畫作,辜負了龐增和先生的信任與托付。後來,又由於個別員工在相關文章中發表不當言論,侵害了龐增和先生的名譽權。同時,對龐增和先生家人的相關訴求未能及時回應,傷害了他們的感情。對此,我院深感愧疚與自責,真誠地向龐叔令女士等龐增和先生家人以及關注此事的社會公眾致以深深的歉意!
此次事件暴露出我院過去壹段時間制度缺失、管理混亂,政策制度執行不力,對捐贈者及其家人也未給予應有的尊重。特別是在《江南春》圖卷等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我院違反國家文物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隨意“剔除”館藏文物,復核程序流於形式,違規申請調撥文物,撥交工作極不負責;原省文物總店擅自出售並造成文物流失,致使我院社會公信力嚴重受損,讓廣大文博工作者努力建設並用心維護的文博行業形象受到了極大損害,影響極其惡劣,教訓極其深刻。
我院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深入反思,認真汲取教訓,將切實整改國家文物局工作組和省委省政府調查組調查指出的突出問題。通過強化內部管理,改進完善藏品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強藏品定級、建賬、出入庫、保護、利用等全流程規范管理和制度執行,出台《南京博物院社會捐贈管理辦法》,成立藏品管理社會監督委員會,維護好捐贈者及其家人的知情權、監督權,切實提升員工職業素養和藏品管理的透明度,以敬畏之心堅決守牢文物安全底線。
痛定思痛。我院將以“浴火重生”的堅定決心和實際行動,重塑形象,挽回信任。誠摯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和監督!

人民日報評論:《江南春》圖卷等調查結果公布,文物保護不容蛀蟲
針對南京博物院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結果公布,有關責任人被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這樣的徹查與依法懲處,既給捐贈者及其後人壹個負責任的交代,也對借文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不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
這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和公眾熱議,相關部門第壹時間作出回應,江蘇省委省政府成立調查組開展全面調查,國家文物局成立工作組進行核查,表明在文物保護問題上各方價值取向高度壹致。全面追溯《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去向,徹查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調查組以徹查解開了謎團,回應了社會關切,再次表明對違法違規問題毫不遮掩、絕不姑息的堅定態度。
文物保護管理具有專業性、復雜性,調查需要過程,特別是對於南京博物院受贈文物事件這類時間跨度長、問題線索復雜的調查,推進追溯調查工作,把線索找准、把真相搞清,都需要壹定時間和專業手段,相信公眾也會有足夠的耐心。既有問題意識,也有過程意識,這是壹種理性態度。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承載民族基因、歷史文脈。像保護眼睛壹樣呵護文物,從來不是壹句口號。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大文物保護力度,壓實文物安全責任,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發現壹起、查處壹起,毫不手軟、嚴懲不貸,進壹步補短板、堵漏洞,為的就是確保文物的安全。
南京博物院這起事件雖然跨越了幾拾年,涉及到多個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但事實證明,在文物保護上,只要有違法違規行為,無論時間過去多久、問題有多復雜、涉及到什麼人,都會壹查到底、絕不放任。任何人膽敢在文物上以權謀私、監守自盜,等來的必然是法律嚴懲。
文物是我們國家和民族的共同財富,守護文物安全是我們每壹個人的責任。這起事件引發高度關注,體現的是社會公眾文物保護意識的提升,而共同的文化認同、文化關切,恰恰是文物保護最強大的動力、最有力的支撐。從這個角度來看,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讓公眾更多參與到文物保護當中來,有助於更好賡續文脈、傳承記憶。
《江南春》圖卷已存入南博專庫
關於《江南春》圖卷。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准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並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
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後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並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
事後,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於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
2016年起,陸某先後叁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拾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拾竹齋公司)。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拾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拾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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