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起"反常識"的輿論事件,羅翔為何陷入爭議?

《我們與惡的距離》
不久前,法律學者羅翔撰文,表示“吸毒入刑”有壹定的道理,但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曾經在美國留學的網絡博主“牢A”,反駁羅翔所闡釋的法律觀念上的平等生命權,並主張好人的命比壞人的命重要。
“牢A”的言論在評論區獲得不少擁護,這折射出壹種普遍的厭倦——人們厭倦了法學家們溫吞的說教,厭倦了那套似乎總在為惡魔辯護的“程序正義”。
在很多人看來,世界很簡單:好人得好報,壞人受懲罰。把好人和壞人放在同壹個天平上,本身就是壹種對好人的侮辱。
這種憤怒不僅合情,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合理”的,但存在不少局限。也許在很多人的視野裡,這就是“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或“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的對立。而在這個殘忍的時代,談論程序和理想太奢侈,我們必須確保現實。
真實情況要比網絡輿論嚴肅得多。今天的文章,從壹種社會性焦慮談起。
本文系作者觀點,歡迎理性的探討,但假如你進入文章前已有不可撼動的立場,建議直接關閉不看。

01.
好人面具下的焦慮
對於絕大多數生活在如今中文互聯網語境下的普通人來說,“好人”不僅僅是道德上的自我評價,更是壹種生存策略。
在壹個競爭激烈、容錯率極低、且道德判斷常常泛化為公共輿論,進而沖擊社會獎懲的環境下,做壹個循規蹈矩的“好人”,是大多數人維持生活穩定的唯壹抓手。證明自己是個好人,不是危險的壞人,這種生活狀態使得人們的心理處於壹種緊繃的防御姿態。
在這樣的心理背景下,權利被大眾潛意識地視為壹種稀有資源,而非基礎。當羅翔說“罪犯也是人,也有生命權”時,他是在闡述壹個現代法治的底線邏輯——權利是先於行為存在的。
但在焦慮者聽來,這不僅僅是道理上的冒犯,更是對生存邏輯的否定。如果連拾惡不赦的“壞人”都能分走壹份名為“權利”的蛋糕,那麼“好人”辛辛苦苦維持的道德資本是否就貶值了?
真正的焦慮感在這裡。“牢A”的聰明之處,在於捕捉並利用了這種焦慮。他通過並不復雜的概念偷換,將“法律資格(Entitlement)”與“社會價值(Merit)”混為壹談。
在法理上,承認罪犯擁有生命權,絕不意味著認為他的生命在道德價值上等同於好人。這就好比說,壹個連環殺人犯和壹個諾貝爾獎得主都同樣擁有呼吸空氣的權利,這並不代表我們在歌頌殺人犯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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