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我在英国当陪审员:凶案死者是中国女留学生
编者按:上面说到 9 月初,在伦敦生活多年的新路突然收到一封法院来信,说他被选中成为陪审员。
看过 12 怒汉、二号陪审员这些电影或者美剧英剧的朋友,应该对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制度并不陌生。新路也一样,也很期待这次参与的机会。
结果,第一次做陪审员,新路就遇到了大案。
这是一起凶杀案,而且死者还是中国人。
-1-
被告对事发当天的描述
按照男方的说法,他去女方家就是为了缓和一下他们的关系。
到了女方家他去了洗手间,相当于他只可能进去了一分钟。出来他就看到女的正对着他,大概相距两米左右,手持刀握在腰间的一个状态,刀尖冲着男方一言不发。
男方说他慌了,他说:“你他妈的在干什么?”他就用左手抓住了女方持刀的右手,女方就用她没有持刀的左手,也抓住了自己的右手,相当于女方这个时候是双手持刀。男方用左手抓住了女方其中一只手的手腕,然后又用右手抓住了女方的手腕。
这时候四只手都想控制这把刀,就开始有一些挣扎。当时他们就顺时针转了一个角度,女方背对着她的卧室门,男方面向着女方卧室的门,男的一推,两个人就进到女方的卧室里了。
女方在靠卧室里面的位置,她背对着窗户,男的正对着女方。这时候他们双方的重点都在这把刀上面,所以刀就在左右晃动。
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时间点,这个刀就从女方的右侧太阳穴划到了她的额头和鼻梁,导致了第一处刀伤。
注意,这里有一点,男方的供词并没有说这一刀是扎进去的,他只说是这个刀的左右晃动导致了第一处刀伤,之后他们仍然为了夺刀在挣扎,随后男方就把刀从女方手中抖下来,这个刀就掉到了地上。
男方就说他们两个都想去夺那把刀,结果男方抓到了刀柄,女方抓住了刀身。因为男方抓住了刀柄,他声称他抓刀柄是一个反手的姿势,用右手把刀从地上捡起来。
根据他的说法,他就下意识的把刀用力一甩,导致了女方脸颊第二处比较深的贯穿伤。女方仍然在和他纠缠,这时候这把刀还在她脸上。之后女方双手抓住了男方的衣领,不让他走,男方说他为了支开女方,就用他的右手前肘去压了女方的肩膀或者胸部。
注意,他并没有说是脖子。
这时候女方就倒地了,也就是男方是把女方压在地上的。按照他的说法,男方只是为了挣脱女方抓住他的双手。在此期间男方的脖子被女方抓了几道抓痕,这点在我们之前的证据里面也有提。
他声称这个压迫的行为只有 15 到 20 秒,之后他就发现女方停止挣扎了,他也停止了压迫行为。他在庭上的发言说,他非常确认女方已经死了。这个细节也很重要,因为如果他不知道女方当时已经死亡的话,那么他之后做出的一些行径可能会对他不利。
但是有一点是比较蹊跷的,因为警方有证据显示,他事后打车回家了,这个时间戳是有的,所以我们知道他在女方家停留了不到一个小时,大概 50 分钟。根据男方的说法,整个争斗的过程很短,可能也就不到 5 分钟,那么他有超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在女方的家里,不知道在做什么。
男方说他发现女方不动之后他就慌了,他声称整个过程自己都很慌乱,他就在女方家里走来走去,踱来踱去,大脑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去厨房把脸和手上的血迹都洗了一遍。然后他声称是把刀扔到了客厅的一个垃圾桶里,然后又去了厨房,把自己带的食物和女方的手机扔到了厨房的一个垃圾篓里。最后他又把客厅带刀的垃圾篓和厨房里装着手机和食物的垃圾篓里面的垃圾袋打包成一个,然后就打了一个电话,叫了一辆车要走。
因为他进女方家的时候,他换了棉拖鞋,这个棉拖鞋也带着血印,所以他换鞋的时候,看到这个带血的拖鞋,就把拖鞋也扔到了垃圾袋里面。所以这个垃圾袋里面现在一共有四样东西:刀,他带的食物,女方的手机和带血的拖鞋。
然后他换好鞋子,背好背包,拎着垃圾袋走出了女方的公寓。公寓大门外有公共的垃圾桶,他就把垃圾袋扔到了垃圾桶里。他等了大概几分钟,打的车来了之后他就坐着车回家了。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已经有 1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看过 12 怒汉、二号陪审员这些电影或者美剧英剧的朋友,应该对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制度并不陌生。新路也一样,也很期待这次参与的机会。
结果,第一次做陪审员,新路就遇到了大案。
这是一起凶杀案,而且死者还是中国人。
-1-
被告对事发当天的描述
按照男方的说法,他去女方家就是为了缓和一下他们的关系。
到了女方家他去了洗手间,相当于他只可能进去了一分钟。出来他就看到女的正对着他,大概相距两米左右,手持刀握在腰间的一个状态,刀尖冲着男方一言不发。
男方说他慌了,他说:“你他妈的在干什么?”他就用左手抓住了女方持刀的右手,女方就用她没有持刀的左手,也抓住了自己的右手,相当于女方这个时候是双手持刀。男方用左手抓住了女方其中一只手的手腕,然后又用右手抓住了女方的手腕。
这时候四只手都想控制这把刀,就开始有一些挣扎。当时他们就顺时针转了一个角度,女方背对着她的卧室门,男方面向着女方卧室的门,男的一推,两个人就进到女方的卧室里了。
女方在靠卧室里面的位置,她背对着窗户,男的正对着女方。这时候他们双方的重点都在这把刀上面,所以刀就在左右晃动。
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时间点,这个刀就从女方的右侧太阳穴划到了她的额头和鼻梁,导致了第一处刀伤。
注意,这里有一点,男方的供词并没有说这一刀是扎进去的,他只说是这个刀的左右晃动导致了第一处刀伤,之后他们仍然为了夺刀在挣扎,随后男方就把刀从女方手中抖下来,这个刀就掉到了地上。
男方就说他们两个都想去夺那把刀,结果男方抓到了刀柄,女方抓住了刀身。因为男方抓住了刀柄,他声称他抓刀柄是一个反手的姿势,用右手把刀从地上捡起来。
根据他的说法,他就下意识的把刀用力一甩,导致了女方脸颊第二处比较深的贯穿伤。女方仍然在和他纠缠,这时候这把刀还在她脸上。之后女方双手抓住了男方的衣领,不让他走,男方说他为了支开女方,就用他的右手前肘去压了女方的肩膀或者胸部。
注意,他并没有说是脖子。
这时候女方就倒地了,也就是男方是把女方压在地上的。按照他的说法,男方只是为了挣脱女方抓住他的双手。在此期间男方的脖子被女方抓了几道抓痕,这点在我们之前的证据里面也有提。
他声称这个压迫的行为只有 15 到 20 秒,之后他就发现女方停止挣扎了,他也停止了压迫行为。他在庭上的发言说,他非常确认女方已经死了。这个细节也很重要,因为如果他不知道女方当时已经死亡的话,那么他之后做出的一些行径可能会对他不利。
但是有一点是比较蹊跷的,因为警方有证据显示,他事后打车回家了,这个时间戳是有的,所以我们知道他在女方家停留了不到一个小时,大概 50 分钟。根据男方的说法,整个争斗的过程很短,可能也就不到 5 分钟,那么他有超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在女方的家里,不知道在做什么。
男方说他发现女方不动之后他就慌了,他声称整个过程自己都很慌乱,他就在女方家里走来走去,踱来踱去,大脑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去厨房把脸和手上的血迹都洗了一遍。然后他声称是把刀扔到了客厅的一个垃圾桶里,然后又去了厨房,把自己带的食物和女方的手机扔到了厨房的一个垃圾篓里。最后他又把客厅带刀的垃圾篓和厨房里装着手机和食物的垃圾篓里面的垃圾袋打包成一个,然后就打了一个电话,叫了一辆车要走。
因为他进女方家的时候,他换了棉拖鞋,这个棉拖鞋也带着血印,所以他换鞋的时候,看到这个带血的拖鞋,就把拖鞋也扔到了垃圾袋里面。所以这个垃圾袋里面现在一共有四样东西:刀,他带的食物,女方的手机和带血的拖鞋。
然后他换好鞋子,背好背包,拎着垃圾袋走出了女方的公寓。公寓大门外有公共的垃圾桶,他就把垃圾袋扔到了垃圾桶里。他等了大概几分钟,打的车来了之后他就坐着车回家了。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在此页阅读全文 |
| 延伸阅读 | 更多... |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