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寄丟銀行拒補發 大溫男子崩潰

(加西網綜合) BC省壹名男子寄出的銀行匯票在郵寄途中失蹤,導致其姐姐遲遲無法領取父親遺產,身心俱疲。事件已持續數月,涉事金額超過10萬加元,卻至今無人負責。




遺產匯票寄出後失蹤

根據《省報》的報道,去年12月8日,BC省特雷弗·托徹(Trevor Tocher)按照道明銀行(TD Bank)奇利瓦克分行櫃員的建議,為處理父親約翰·托徹(John Tocher)的遺產,開出壹張金額為108,316.51加元的銀行匯票,寄往住在安省西南部的姐姐。

他使用加拿大郵政的掛號追蹤服務寄出,但信件卻從未抵達。

加拿大郵政隨後通知他,掛號信已確認遺失,搜尋工作結束,唯壹能提供的補償只有郵費退款。

托徹表示,失蹤的匯票讓65歲的姐姐陷入嚴重壓力。她獨居,依靠老人金和兼職收入維持生活。

“她因為壓力大到無法上班,有時整天躺在床上”。托徹說,“這筆錢能讓她過上更好的生活”。

TD:無法取消匯票,除非購買者承擔全部風險

托徹要求銀行取消遺失的匯票並重新開具,但TD銀行拒絕,稱除非購買者承擔全額責任,否則無法重發。

TD發言人米克·拉莫斯(Mick Ramos)表示:“如果匯票在送達前遺失,購買者可在簽署賠償協議後申請補發。但大多數情況下,匯票壹旦送達,就無法取消”。

銀行強調仍在審查此案。


托徹得知銀行匯票“如同現金”無法掛失時感到震驚。

他說:“在這個科技時代,被告知無法標記匯票遺失或被盜,實在難以置信”。

銀行要求他拿出10萬作擔保

為了讓姐姐拿到遺產,TD要求托徹提供等額的10.8萬加元資產作為擔保,例如:以GIC(保證投資證)抵押

或以房產設定留置權,以防遺失的匯票未來被人找到並冒領。托徹已簽署賠償協議,但他後悔不已,因為協議沒有期限,責任甚至可能延續到他的繼承人。

“我感覺自己像個罪犯,只因為我照做了銀行的建議”。他說,“這太令人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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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1 游客 [朋.玉.衰.作] 2026-01-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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