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老欺老" 民政局副局长 黑手伸向老年人
华南地区某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义(化名)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涉老资金链条长,透明度不足,尤其是涉及中央、地方等多级拨付,中间环节多,信息不透明,容易被截留、挪用。补贴发放等环节又往往依赖基层人工审核,易出现“虚假申报”“冒领养老金”等问题。另外,涉老事务涉民政、人社、卫健等多部门,监管职责交叉,有可能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灰色地带,而基层纪检力量有限,对养老机构、村级养老补贴的日常监督往往流于形式,问题难以及时发现。
《检察日报》发表的文章《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的研究》,提到民政系统一些人员之所以能够贪污挪用救济资金,而不易被人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此缺乏应有的监督。
该文称,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来说,对优抚、优待、低保对象的条件、享受的救济标准不清楚,不了解,想监督又无法监督。另外作为在发放救济资金过程中承担大量工作的基层民政办,只在业务上受上级民政机关领导,但其人权、财权和管理权却在乡镇政府,很多情况下,乡镇民政办的一些人员不买上级业务部门的“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基层民政办上级管不了、乡镇没法管的状况,从而形成监督空白,为弄虚作假铺平了道路。
养老机构寻租
除了民政主管部门,多家养老机构也被发现存在“靠老欺老”问题。
2025年4月,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杞梓里镇敬老院院长吴根应被查。王欢称,吴根应多次采取虚报表格、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47597.91元。具体包括:截留院民基本生活费118377.31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以虚增虚报工作人员工资方式骗取财政资金76800元;通过虚假填报方式套取护理补贴52420.6元归个人使用。吴根应因贪污罪,获刑三年。
王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通报直言“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将敬老院变成了个人敛财工具”。
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寻租空间何来?从多地出台的政策看,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都有机会得到财政补贴。例如,根据《天津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该市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政策为: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方面,收住完全自理、轻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进行核算;收住能力等级在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进行核算;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且80岁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进行核算。
案例显示,部分民政部门的监督缺位导致养老机构出现涉老腐败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案例显示,西部某县民政局发生过一起“居家养老项目资金流失案”。2023年,该县民政局与某公司就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签订协议,双方约定该公司需在服务期内为相关乡镇240名老人提供每人30次上门服务,每次98元。该公司实际只为每人提供了25次上门服务,虚增5次,累计虚增1200次服务项目,涉及资金11.76万元。
最终,该民政局一位负责该项目实施的人员,因未对项目的全流程跟踪监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相关资金已追回。
还有的民政人员,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不加辨别,“照单全收”。2023年,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组在区民政局驻点,开展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组发现,在申报失能老人床位运营补贴时,谏壁街道敬老院上报称该院有16名失能老人,但第三方评估机构核查数据时却称19人。
谏壁街道敬老院负责人称,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核查时,看到不在申报名单上的3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后,未仔细询问,便将其纳入申报核查表。关于第三方评估机构虚增人数的原因,这家敬老院负责人称“是因为申报人数直接跟评估费用挂钩”。
之后,京口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阚某某审核时,未核实数字不一的原因,直接采信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导致辖区内3家养老机构违规多获取床位运营补贴,合计1.6万余元。最终,阚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退回。
除了部分民政部门的监督缺位,多位受访者提到,养老机构内部普遍存在权力集中问题,并由此导致腐败滋生。
河南省老年健康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万仁涛调研过国内多家养老机构,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基层养老院,全院不足10人,通常是一个院长、两三个厨师,再加几名护理人员。院长有的由当地村支书兼任,有的由当地退休人员担任,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当地农村的中老年女性。“他们通常缺少养老机构合规管理的意识,也没能力和意愿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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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发表的文章《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的研究》,提到民政系统一些人员之所以能够贪污挪用救济资金,而不易被人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此缺乏应有的监督。
该文称,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来说,对优抚、优待、低保对象的条件、享受的救济标准不清楚,不了解,想监督又无法监督。另外作为在发放救济资金过程中承担大量工作的基层民政办,只在业务上受上级民政机关领导,但其人权、财权和管理权却在乡镇政府,很多情况下,乡镇民政办的一些人员不买上级业务部门的“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基层民政办上级管不了、乡镇没法管的状况,从而形成监督空白,为弄虚作假铺平了道路。
养老机构寻租
除了民政主管部门,多家养老机构也被发现存在“靠老欺老”问题。
2025年4月,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杞梓里镇敬老院院长吴根应被查。王欢称,吴根应多次采取虚报表格、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47597.91元。具体包括:截留院民基本生活费118377.31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以虚增虚报工作人员工资方式骗取财政资金76800元;通过虚假填报方式套取护理补贴52420.6元归个人使用。吴根应因贪污罪,获刑三年。
王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通报直言“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将敬老院变成了个人敛财工具”。
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寻租空间何来?从多地出台的政策看,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都有机会得到财政补贴。例如,根据《天津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该市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政策为: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方面,收住完全自理、轻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进行核算;收住能力等级在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进行核算;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且80岁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进行核算。
案例显示,部分民政部门的监督缺位导致养老机构出现涉老腐败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案例显示,西部某县民政局发生过一起“居家养老项目资金流失案”。2023年,该县民政局与某公司就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签订协议,双方约定该公司需在服务期内为相关乡镇240名老人提供每人30次上门服务,每次98元。该公司实际只为每人提供了25次上门服务,虚增5次,累计虚增1200次服务项目,涉及资金11.76万元。
最终,该民政局一位负责该项目实施的人员,因未对项目的全流程跟踪监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相关资金已追回。
还有的民政人员,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不加辨别,“照单全收”。2023年,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组在区民政局驻点,开展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组发现,在申报失能老人床位运营补贴时,谏壁街道敬老院上报称该院有16名失能老人,但第三方评估机构核查数据时却称19人。
谏壁街道敬老院负责人称,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核查时,看到不在申报名单上的3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后,未仔细询问,便将其纳入申报核查表。关于第三方评估机构虚增人数的原因,这家敬老院负责人称“是因为申报人数直接跟评估费用挂钩”。
之后,京口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阚某某审核时,未核实数字不一的原因,直接采信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导致辖区内3家养老机构违规多获取床位运营补贴,合计1.6万余元。最终,阚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退回。
除了部分民政部门的监督缺位,多位受访者提到,养老机构内部普遍存在权力集中问题,并由此导致腐败滋生。
河南省老年健康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万仁涛调研过国内多家养老机构,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基层养老院,全院不足10人,通常是一个院长、两三个厨师,再加几名护理人员。院长有的由当地村支书兼任,有的由当地退休人员担任,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当地农村的中老年女性。“他们通常缺少养老机构合规管理的意识,也没能力和意愿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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