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跟风投短剧的年轻人,赚到钱了吗?
▲抖音推出“辰星计划”给予创作者资金和流量扶持。图 /抖音App截图
根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一部成本约200万元的短剧,如果播放量达到10亿级别,制作方可分得1000万~1500万元。
免费分账模式让收益更稳定,但平台对内容的要求更高,也促使制作方更加注重剧本和作品质量。
刘漓拉起的专业团队,在寻求投资时四处碰壁。她几乎问遍了身边有投资能力的人,有人虽感兴趣,但“到掏钱的时候都得考虑考虑”。她在社交平台发布招募,来问的人也是寥寥。奔波三四个月后,她只能放弃。
《中国微短剧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显示,一部普通短剧的制作成本已普遍上涨至40万至70万元,头部“S级”项目更需150万至300万元的投入。与此同时,剧组规模也迅速膨胀,四五十人的团队已成常态,体量大的组可达七八十人。横店影视城里,早年那种“十来号人、几辆面包车、一台摄像机的组”的游击式剧组,几乎已经绝迹。
野蛮生长的“草台班子”时代正在落幕。短剧正从一个“人人可玩”的投机游戏,变回一个讲求专业和资源的正规行业。风口没有消失,但它不再托举所有人。
这意味着,真实、可持续的投资机会,正加速回流到行业内部。而普通投资者能接触到的,多是低成本、制作不稳定的项目。资金投入少、周期短,看似门槛低,但成败很大程度上依赖运气,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到陷阱。
罗喜庆是在投钱后大约半个月感觉到不对劲的。按理说,钱和团队都准备好后,短剧的筹备期是很短的,但她等了将近两个星期,开机始终遥遥无期。她追问那位认识十多年的朋友,对方找来各种说辞拖延,“后面直接失联了”。罗喜庆通过共同朋友打听,才发现对方是个“惯犯”,“骗别人骗得更多”。
后来她转行做短剧经纪人,还目睹了更多环节的失序。她带的演员,以及合作过的剪辑、摄影,都出现过拍摄后尾款结不出的情况。对演员来说,制作方一般会支付一天的片酬作为定金,“后面的钱能不能拿到,就跟开盲盒一样”。为了追讨欠薪,罗喜庆加入了一个追债群,里面有几百人,都在为不同项目的不同款项奔走呼号。
即便前期顺利,回款也可能卡在最后的终点。投资人郑远帆去年投了十几万给朋友拍一部竖屏短综艺,班底豪华,“每个人都参与过大爆综艺”。拍摄过程顺利,他全程参与。但杀青后两三个月,都没等到成片。最开始,朋友以“片名没过审”搪塞,承诺几个月内解决,后来就彻底失联了。“以后再也不碰短剧投资了。”郑远帆说。
每日人物联系到一位正在招投资的短剧导演,对方提供了一份投资合同,上面明确写着“甲方给予乙方保底,最终回报金额不低于乙方投资额”,似乎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障。
然而,在律师看来,这份合同也潜藏着风险。
重庆百坤律师事务所的丁福去年初处理了一起短剧投资纠纷,当事人前前后后投入200万元给一位朋友拍短剧,结果片子杳无音信,“拍没拍都不能确定”,钱也打了水漂。丁福发现,这类纠纷几乎总是伴随合同存在,但正是这份合同,让维权变得复杂。
"对方在合同签署后确有拍摄事实,就很难刑事立案了。"他解释道,在当前我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类型的犯罪构成中,诈骗的关键在于通过一个虚构的事实让被害人做出错误的判断。短剧方在签署合同后积极组织拍摄,但是投资者却不见回报,这种情况下很难定义为合同诈骗进行刑事立案,只能算合同履行不到位,“而民事维权途径,周期长,成本高。即使警方定义为合同诈骗进行立案侦查,追回赃款的可能性也很低”。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短剧”为关键词的诉讼案件,在2023年之前每年判决不足50起;2024年,这个数字增长到116起;而2025年,已攀升至22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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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根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一部成本约200万元的短剧,如果播放量达到10亿级别,制作方可分得1000万~1500万元。
免费分账模式让收益更稳定,但平台对内容的要求更高,也促使制作方更加注重剧本和作品质量。
刘漓拉起的专业团队,在寻求投资时四处碰壁。她几乎问遍了身边有投资能力的人,有人虽感兴趣,但“到掏钱的时候都得考虑考虑”。她在社交平台发布招募,来问的人也是寥寥。奔波三四个月后,她只能放弃。
《中国微短剧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显示,一部普通短剧的制作成本已普遍上涨至40万至70万元,头部“S级”项目更需150万至300万元的投入。与此同时,剧组规模也迅速膨胀,四五十人的团队已成常态,体量大的组可达七八十人。横店影视城里,早年那种“十来号人、几辆面包车、一台摄像机的组”的游击式剧组,几乎已经绝迹。
野蛮生长的“草台班子”时代正在落幕。短剧正从一个“人人可玩”的投机游戏,变回一个讲求专业和资源的正规行业。风口没有消失,但它不再托举所有人。
这意味着,真实、可持续的投资机会,正加速回流到行业内部。而普通投资者能接触到的,多是低成本、制作不稳定的项目。资金投入少、周期短,看似门槛低,但成败很大程度上依赖运气,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到陷阱。
罗喜庆是在投钱后大约半个月感觉到不对劲的。按理说,钱和团队都准备好后,短剧的筹备期是很短的,但她等了将近两个星期,开机始终遥遥无期。她追问那位认识十多年的朋友,对方找来各种说辞拖延,“后面直接失联了”。罗喜庆通过共同朋友打听,才发现对方是个“惯犯”,“骗别人骗得更多”。
后来她转行做短剧经纪人,还目睹了更多环节的失序。她带的演员,以及合作过的剪辑、摄影,都出现过拍摄后尾款结不出的情况。对演员来说,制作方一般会支付一天的片酬作为定金,“后面的钱能不能拿到,就跟开盲盒一样”。为了追讨欠薪,罗喜庆加入了一个追债群,里面有几百人,都在为不同项目的不同款项奔走呼号。
即便前期顺利,回款也可能卡在最后的终点。投资人郑远帆去年投了十几万给朋友拍一部竖屏短综艺,班底豪华,“每个人都参与过大爆综艺”。拍摄过程顺利,他全程参与。但杀青后两三个月,都没等到成片。最开始,朋友以“片名没过审”搪塞,承诺几个月内解决,后来就彻底失联了。“以后再也不碰短剧投资了。”郑远帆说。
每日人物联系到一位正在招投资的短剧导演,对方提供了一份投资合同,上面明确写着“甲方给予乙方保底,最终回报金额不低于乙方投资额”,似乎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障。
然而,在律师看来,这份合同也潜藏着风险。
重庆百坤律师事务所的丁福去年初处理了一起短剧投资纠纷,当事人前前后后投入200万元给一位朋友拍短剧,结果片子杳无音信,“拍没拍都不能确定”,钱也打了水漂。丁福发现,这类纠纷几乎总是伴随合同存在,但正是这份合同,让维权变得复杂。
"对方在合同签署后确有拍摄事实,就很难刑事立案了。"他解释道,在当前我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类型的犯罪构成中,诈骗的关键在于通过一个虚构的事实让被害人做出错误的判断。短剧方在签署合同后积极组织拍摄,但是投资者却不见回报,这种情况下很难定义为合同诈骗进行刑事立案,只能算合同履行不到位,“而民事维权途径,周期长,成本高。即使警方定义为合同诈骗进行立案侦查,追回赃款的可能性也很低”。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短剧”为关键词的诉讼案件,在2023年之前每年判决不足50起;2024年,这个数字增长到116起;而2025年,已攀升至22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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