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隱名 上載文書數量驟減 中國司法透明倒退?
中國裁判文書網有文書隱去法官姓名及案件編號,官方稱錯誤隱名屬不當,已要求整改。BBC中文講解文書網的背景及近年變動,分析事件為何標志司法透明的倒退。https://t.co/r4lJ2JyJJF— BBC News 中文 (@bbcchinese) January 16, 2026

圖像來源,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國媒體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有文書隱去法官姓名及案件編號,其後官方稱部分操作人員不熟悉文書要求,錯誤隱名屬不當,已要求整改。
中國裁判文書網被指是司法改革下的產物,要求法院在互聯網公開裁決文書。
網站近年經歷連番改動,上載文書數量驟減,用戶須注冊方能使用。
BBC中文采訪熟悉中國法律的維權律師及學者,講解文書網的背景及近年變動,分析事件爲何標志司法透明的倒退。
《南都》揭裁決書隱去法官姓名
據《南方都巿報》今年1月初的報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約兩萬篇文書中,有審判員、法官助理及書記官的姓名被隱名,以“XXX”的形式處理,時間集中在2024年至2025年間,分布各個地區,以肆川、內蒙古及河北叁地居多,浙江、山東、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件亦出現相關情況。
其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法官姓名和案件案號不應作隱名或模糊處理,又指部分操作人員不熟悉文書隱名要求,錯誤隱去法官姓名和案號屬不當作法,已要求相關法院整改。
事件在中國國內引起了輿論反響,《澎湃新聞》的評論指出“法官姓名、案號既不屬於個人隱私,也不屬於國家秘密的范圍”,公示姓名是體現法官對審判過程、結果及當事人負責,“不能打‘馬賽克’”;《解放日報》評論歸納“社會公眾對裁判文書網的關注,本質上是在關心司法是否足夠公正公開”;亦有公眾號文章表示“必須得旗幟鮮明反對上網文書隱去法官姓名”。
BBC中文翻查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2016年實施版本),除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情況外,裁判文書應在生效柒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若有內容不公布,亦應公布其案號、審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開理由。
“中國法治的重大倒退”
目前旅居日本的中國維權律師伍雷(本名李金星)表示,該事件標志中國法治的重大倒退,“但是坦率地講,也沒有那麼重要,因為中國並不是判例法(case law)”。
伍雷曾主力處理刑事辯護,現已被官方吊銷執照。他表示,裁判文書網是壹個“法律人使用”的重要工具,例如可研究中國的“尋釁滋事”罪名有多“濫用”,或透過判決書可了解各地針對同壹罪名或有不同判刑。他過去亦曾利用平台下載壹批案件資料,當中包括與新疆相關的非法宗教傳播或分裂罪行。
伍雷指出,法官在裁決書上的名字是用來宣告“你對這個案子終身負責任”,“為什麼不披露自己的名字,他實際上就害怕社會知道他在幹壞事,就是幹髒活的人,不願意承擔責任”,並質疑官方“整改”的說法,估計日後或會再度隱去相關訊息。
資料顯示,中國裁判文書網於2013年7月1日上線,翌年正式落實法院須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當時強調“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
這項措施可追溯至2013年中共的拾八屆叁中全會,當時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到“增加法律文書說理性,推動公開法院生效裁判文書”。
伍雷指出,當時還強調司法公開、聽審公開等,裁判文書網屬於整體司法改革的其中壹部分。他認為,網站帶有標志性的意義,“更多的象征壹個司法系統對社會的公開態度”,“至少說明它(司法)願意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非常重視人民群眾對它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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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圖像來源,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國媒體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有文書隱去法官姓名及案件編號,其後官方稱部分操作人員不熟悉文書要求,錯誤隱名屬不當,已要求整改。
中國裁判文書網被指是司法改革下的產物,要求法院在互聯網公開裁決文書。
網站近年經歷連番改動,上載文書數量驟減,用戶須注冊方能使用。
BBC中文采訪熟悉中國法律的維權律師及學者,講解文書網的背景及近年變動,分析事件爲何標志司法透明的倒退。
《南都》揭裁決書隱去法官姓名
據《南方都巿報》今年1月初的報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約兩萬篇文書中,有審判員、法官助理及書記官的姓名被隱名,以“XXX”的形式處理,時間集中在2024年至2025年間,分布各個地區,以肆川、內蒙古及河北叁地居多,浙江、山東、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件亦出現相關情況。
其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法官姓名和案件案號不應作隱名或模糊處理,又指部分操作人員不熟悉文書隱名要求,錯誤隱去法官姓名和案號屬不當作法,已要求相關法院整改。
事件在中國國內引起了輿論反響,《澎湃新聞》的評論指出“法官姓名、案號既不屬於個人隱私,也不屬於國家秘密的范圍”,公示姓名是體現法官對審判過程、結果及當事人負責,“不能打‘馬賽克’”;《解放日報》評論歸納“社會公眾對裁判文書網的關注,本質上是在關心司法是否足夠公正公開”;亦有公眾號文章表示“必須得旗幟鮮明反對上網文書隱去法官姓名”。
BBC中文翻查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2016年實施版本),除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情況外,裁判文書應在生效柒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若有內容不公布,亦應公布其案號、審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開理由。
“中國法治的重大倒退”
目前旅居日本的中國維權律師伍雷(本名李金星)表示,該事件標志中國法治的重大倒退,“但是坦率地講,也沒有那麼重要,因為中國並不是判例法(case law)”。
伍雷曾主力處理刑事辯護,現已被官方吊銷執照。他表示,裁判文書網是壹個“法律人使用”的重要工具,例如可研究中國的“尋釁滋事”罪名有多“濫用”,或透過判決書可了解各地針對同壹罪名或有不同判刑。他過去亦曾利用平台下載壹批案件資料,當中包括與新疆相關的非法宗教傳播或分裂罪行。
伍雷指出,法官在裁決書上的名字是用來宣告“你對這個案子終身負責任”,“為什麼不披露自己的名字,他實際上就害怕社會知道他在幹壞事,就是幹髒活的人,不願意承擔責任”,並質疑官方“整改”的說法,估計日後或會再度隱去相關訊息。
資料顯示,中國裁判文書網於2013年7月1日上線,翌年正式落實法院須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當時強調“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
這項措施可追溯至2013年中共的拾八屆叁中全會,當時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到“增加法律文書說理性,推動公開法院生效裁判文書”。
伍雷指出,當時還強調司法公開、聽審公開等,裁判文書網屬於整體司法改革的其中壹部分。他認為,網站帶有標志性的意義,“更多的象征壹個司法系統對社會的公開態度”,“至少說明它(司法)願意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非常重視人民群眾對它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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