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紐約時報:美國公眾面對的不是總統 而是壹個暴君
《紐約時報》1月14日刊發了專欄作家賈梅爾·布伊的評論《正常的總統不會這樣說話》,文章談到,在特朗普看來,他是壹個民選君主,他的心血來潮就是法律,他的權力延伸到美國的每壹寸土地和西半球的每壹個角落。
以下是全文編譯:
在他第贰次就職典禮後不久,特朗普仍然沉浸於重掌大權的意氣風發之中,他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壹項尖銳的聲明。“拯救國家的人不會違反任何法律。”他在X平台和Truth Social上寫道,這句話改編自謝爾蓋·邦達爾丘克1970年的電影《滑鐵盧》。既然特朗普視自己為拯救國家的人,這條信息的含義很簡單:他凌駕於法律之上,甚至完全不受法律約束。這並非試探;在接下來的幾周和幾個月裡,他的政府為了推動總統的議程,將違反、規避和無視法律。
在第贰任期第壹年接近尾聲之際,特朗普將注意力轉向了海外。新年剛開始幾天,他就對委內瑞拉發動襲擊,造成數拾人死亡,並以“綁架”——總統本人表示這個詞“並不壞”——結束了馬杜羅這位威權統治者的命運。在成功行動的余輝中,特朗普隨後威脅對古巴采取軍事行動,要求該國政權“在為時已晚之前”談判,並提出可能對墨西哥發動打擊。他還再次開始以威脅性的口吻談論格陵蘭島,這似乎是受到19世紀式領土擴張夢想的驅使,進行的赤裸裸的土地掠奪。(為什麼是格陵蘭?因為在墨卡托投影地圖上,它是離美國最近的大片陸地,而特朗普就是這麼簡單的壹個人。)
在最近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特朗普宣稱自己在處理外交事務時不受國際法約束,甚至不受任何法律約束。“我不需要國際法。”他說,“我不想傷害任何人。”當被問及他的權力是否有任何限制時,特朗普提到了自己的良心。“是的,有壹件事情。我自己的道德。我自己的頭腦。這是唯壹能阻止我的東西。”
在2024年大選時,特朗普對歡呼的觀眾說,他會當“獨裁者”,但只當壹天。但這次采訪,更不用說他過去壹年的行動,清楚表明,特朗普視自己為某種獨裁者,而且他想當的時間遠不止24小時。在他看來,他是壹個民選君主——盡管不是開明的君主——他的心血來潮就是法律,他的權力延伸到美國的每壹寸土地和西半球的每壹個角落。
毋庸置疑,這不是正常總統的說話方式。幾乎所有前任總統都明白自己的身份:聯邦憲法的代理人。即使是安德魯·傑克遜——輝格黨對手因他毫不掩飾地擴大總統權力而稱他為“安德魯壹世國王”——也形容自己是憲法的“工具”,並在首次就職演說中承諾“堅定地牢記行政權力的界限與范圍,從而在不越權的情況下履行我的職責”。
特朗普宣稱擁有無限權威——僅受他自己的道德判斷和頭腦(不管那是什麼意思)約束——這是對人民主權和憲法邏輯的徹底否定。而且,盡管特朗普政府大談扞衛“西方文明”,但他的MAGA絕對主義也挑戰了英美政治傳統的根基——挑戰了光榮革命的成果,也挑戰了斯圖亞特王朝關於君權神授和議會服從的主張。
另壹種理解方式是,特朗普不視自己為憲法官員。他的權力,在他看來,源於他本人——而不是職位,當然也不是人民,在他眼中,人民唯壹的作用是使他的欲望合法化。特朗普是壹個反憲政人物,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共和政府和民主的全方位攻擊。而我們的政治體系已經腐朽到如此地步,在不到壹年的時間裡,他在國會共和黨人的幫助下,已經讓美國命懸壹線,在專制主義的蔓延中苦苦掙扎。
公平地說,特朗普並非唯壹要為當前局面負責的人。他對無限總統權力的主張,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的工作之上。在特朗普訴美國案中,羅伯茨及其共和黨同事為總統職位賦予了對“公務行為”的刑事起訴豁免權,“公務行為”被定義得有些模糊——即總統“核心憲法權力”范圍內的任何事情。
且不說這種說法在憲法文本、起草和批准過程中毫無依據。也不說制憲者們似乎接受了總統在遭彈劾和罷免後,可能因其在任期間的行為受到刑事起訴的可能性。對羅伯茨來說,對不當行為的司法問責次於叁權分立和行政部門的“活力”。在他看來,總統必須能夠行動,而特朗普訴美國案的目的就是讓總統能夠履行全部職責,無需瞻前顧後。
我認為羅伯茨視此為壹項溫和的努力,讓政府運轉得更好,並防止每次總統選舉後出現針鋒相對的起訴。但對特朗普來說,羅伯茨的裁決是他在憲法秩序中為所欲為的許可證,或許正因如此,在去年首次向國會發表演講後,特朗普感謝了羅伯茨:感謝最高法院賦予他作為主權者行動的許可。
於是,美國公眾面對的不是壹位總統,而是壹個自認為是主人、像暴君壹樣行事的人。壹個對普通公民施暴的代理人,在他們死後誹謗他們的人;壹個用國家執法機構打擊政治敵人,並以軍事力量威脅盟友的人。壹個對政府工作漠不關心,卻縱容腐敗,並將半個國家視為被征服的領土、可以隨意虐待的附庸的人。
如果特朗普認為唯壹能阻止他的只有他自己的道德和頭腦,那麼我們的任務——至少對那些對現狀感到憤怒和憤慨的人來說——就是讓他看到自己言論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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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以下是全文編譯:
在他第贰次就職典禮後不久,特朗普仍然沉浸於重掌大權的意氣風發之中,他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壹項尖銳的聲明。“拯救國家的人不會違反任何法律。”他在X平台和Truth Social上寫道,這句話改編自謝爾蓋·邦達爾丘克1970年的電影《滑鐵盧》。既然特朗普視自己為拯救國家的人,這條信息的含義很簡單:他凌駕於法律之上,甚至完全不受法律約束。這並非試探;在接下來的幾周和幾個月裡,他的政府為了推動總統的議程,將違反、規避和無視法律。
在第贰任期第壹年接近尾聲之際,特朗普將注意力轉向了海外。新年剛開始幾天,他就對委內瑞拉發動襲擊,造成數拾人死亡,並以“綁架”——總統本人表示這個詞“並不壞”——結束了馬杜羅這位威權統治者的命運。在成功行動的余輝中,特朗普隨後威脅對古巴采取軍事行動,要求該國政權“在為時已晚之前”談判,並提出可能對墨西哥發動打擊。他還再次開始以威脅性的口吻談論格陵蘭島,這似乎是受到19世紀式領土擴張夢想的驅使,進行的赤裸裸的土地掠奪。(為什麼是格陵蘭?因為在墨卡托投影地圖上,它是離美國最近的大片陸地,而特朗普就是這麼簡單的壹個人。)
在最近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特朗普宣稱自己在處理外交事務時不受國際法約束,甚至不受任何法律約束。“我不需要國際法。”他說,“我不想傷害任何人。”當被問及他的權力是否有任何限制時,特朗普提到了自己的良心。“是的,有壹件事情。我自己的道德。我自己的頭腦。這是唯壹能阻止我的東西。”
在2024年大選時,特朗普對歡呼的觀眾說,他會當“獨裁者”,但只當壹天。但這次采訪,更不用說他過去壹年的行動,清楚表明,特朗普視自己為某種獨裁者,而且他想當的時間遠不止24小時。在他看來,他是壹個民選君主——盡管不是開明的君主——他的心血來潮就是法律,他的權力延伸到美國的每壹寸土地和西半球的每壹個角落。
毋庸置疑,這不是正常總統的說話方式。幾乎所有前任總統都明白自己的身份:聯邦憲法的代理人。即使是安德魯·傑克遜——輝格黨對手因他毫不掩飾地擴大總統權力而稱他為“安德魯壹世國王”——也形容自己是憲法的“工具”,並在首次就職演說中承諾“堅定地牢記行政權力的界限與范圍,從而在不越權的情況下履行我的職責”。
特朗普宣稱擁有無限權威——僅受他自己的道德判斷和頭腦(不管那是什麼意思)約束——這是對人民主權和憲法邏輯的徹底否定。而且,盡管特朗普政府大談扞衛“西方文明”,但他的MAGA絕對主義也挑戰了英美政治傳統的根基——挑戰了光榮革命的成果,也挑戰了斯圖亞特王朝關於君權神授和議會服從的主張。
另壹種理解方式是,特朗普不視自己為憲法官員。他的權力,在他看來,源於他本人——而不是職位,當然也不是人民,在他眼中,人民唯壹的作用是使他的欲望合法化。特朗普是壹個反憲政人物,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共和政府和民主的全方位攻擊。而我們的政治體系已經腐朽到如此地步,在不到壹年的時間裡,他在國會共和黨人的幫助下,已經讓美國命懸壹線,在專制主義的蔓延中苦苦掙扎。
公平地說,特朗普並非唯壹要為當前局面負責的人。他對無限總統權力的主張,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的工作之上。在特朗普訴美國案中,羅伯茨及其共和黨同事為總統職位賦予了對“公務行為”的刑事起訴豁免權,“公務行為”被定義得有些模糊——即總統“核心憲法權力”范圍內的任何事情。
且不說這種說法在憲法文本、起草和批准過程中毫無依據。也不說制憲者們似乎接受了總統在遭彈劾和罷免後,可能因其在任期間的行為受到刑事起訴的可能性。對羅伯茨來說,對不當行為的司法問責次於叁權分立和行政部門的“活力”。在他看來,總統必須能夠行動,而特朗普訴美國案的目的就是讓總統能夠履行全部職責,無需瞻前顧後。
我認為羅伯茨視此為壹項溫和的努力,讓政府運轉得更好,並防止每次總統選舉後出現針鋒相對的起訴。但對特朗普來說,羅伯茨的裁決是他在憲法秩序中為所欲為的許可證,或許正因如此,在去年首次向國會發表演講後,特朗普感謝了羅伯茨:感謝最高法院賦予他作為主權者行動的許可。
於是,美國公眾面對的不是壹位總統,而是壹個自認為是主人、像暴君壹樣行事的人。壹個對普通公民施暴的代理人,在他們死後誹謗他們的人;壹個用國家執法機構打擊政治敵人,並以軍事力量威脅盟友的人。壹個對政府工作漠不關心,卻縱容腐敗,並將半個國家視為被征服的領土、可以隨意虐待的附庸的人。
如果特朗普認為唯壹能阻止他的只有他自己的道德和頭腦,那麼我們的任務——至少對那些對現狀感到憤怒和憤慨的人來說——就是讓他看到自己言論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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