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是否最終會被判死刑?多名學者分析來了
特檢組還對前防長金龍顯求處無期徒刑,對於前司令官盧尚元求處30年有期徒刑。
從全斗煥、盧泰愚到尹錫悅,發動內亂的下場
根據韓國《刑法》,被認定為內亂頭目罪的法定刑有叁種:死刑、無期徒刑或者無期監禁。(注:徒刑需要在服刑期間勞動,監禁無需在服刑期間勞動。)韓國已經超過10年未執行死刑,國際社會普遍將韓國視為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國家。
遼寧大學法學院講師、遼寧省法學會憲法行政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樸大憲對澎湃新聞表示,尹錫悅的犯罪行為符合內亂罪的主要構成要件,因他是實施內亂的首要分子,檢方的量刑意見可以在死刑、無期徒刑或者無期監禁這叁者中自由裁量。但是檢方的量刑意見僅作為法院的判決參考,並不意味著判處尹錫悅死刑的概率增加。
韓聯社稱,特檢組曾於1月8日就量刑問題召開了約6小時的會議。會上圍繞“求處死刑”與“求處無期徒刑”展開了多種意見討論,最終決定權掌握在特別檢察官趙垠奭手中。
2025年6月,前監查院代理院長趙垠奭被任命為負責內亂案調查的特別檢察官。趙垠奭在擔任首爾高等檢察廳檢察長時,2019年與尹錫悅共同競爭檢察總長壹職,失敗後選擇辭職離開檢察機關。
兜兜轉轉,隨著李在明上台,趙垠奭再次回到檢察前線,獲任特別檢察官後組建了由238人組成的獨檢組,調查內亂案。經過180天的調查,獨檢組於去年12月15日發布調查結論:尹錫悅將反對自己的人士定性為“反國家勢力”,以清除異己、獨攬大權為目的實施緊急戒嚴。
在量刑方面,特檢組13日指出:“應當比對全斗煥、盧泰愚更加嚴格地加以懲處,以顯示刑事司法體系能夠維護憲政秩序。”
30年前的1996年,韓國檢方對以涉嫌內亂首領、內亂目的殺人等罪名被起訴的全斗煥同樣提出“死刑”這壹量刑意見。隨後,韓國地方法院壹審判處全斗煥死刑,但在贰審中判決減為無期徒刑,大法院終審維持贰審判決不變。
同樣在1996年,壹起被移交審判的韓國前總統盧泰愚,因涉嫌從事內亂主要任務,壹審被判有期徒刑22年零6個月,贰審減為有期徒刑17年,大法院終審維持贰審判決。但之後,全斗煥和盧泰愚兩人都獲得特赦。
樸大憲指出,檢方和法院在考慮量刑時會參考全斗煥和盧泰愚案例。如果對比尹錫悅和全斗煥的內亂罪,全斗煥的案件中,除了內亂罪之外,還有屬於重罪的軍事叛亂罪、策劃叛亂罪等。尹錫悅涉嫌的罪名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內亂罪,此外還涉及妨礙公務罪等。就兩者的犯罪事實來看,全斗煥實施內亂罪時,伴隨的暴動行為中涉及殺人行為。尹錫悅涉嫌的內亂罪,未發生流血沖突。
王簫軻認為,韓國這些年壹直在去死刑化,惡劣的刑事犯罪都很少判處死刑,而且內亂案具有政治屬性,在其他國家壹般不會輕易判處死刑,此案還涉及韓國內不同政黨間政治斗爭,宣判死刑影響太大,會被質疑司法的獨立性。
國民力量黨尚未與尹錫悅徹底切割
“全斗煥被求處死刑,盧泰愚被求處無期徒刑。我認為,尹錫悅犯下了不亞於全斗煥的內亂罪行。”共同民主黨黨首鄭清來1月9日在主持壹場會議時表示,期待特檢組對尹錫悅判處重刑。國民力量黨批評執政黨“將問題引向政治煽動或情緒化應對”。
在內亂案結案庭審前夕,國民力量黨黨首張東赫7日就尹錫悅宣布的戒嚴令作出正式道歉。他還公布了以“青年中心政黨”“專家型網絡政黨”“國民共感聯盟”為叁大支柱的改革方案,並提出更改黨名、強化黨員權利等政治改革舉措。
張東赫的聲明中僅提到“跨越戒嚴與彈劾之河”,並未具體提及戒嚴的違法性,也未明確表態要與尹錫悅徹底切割。在緊急戒嚴後的壹年裡,黨內外不斷要求國民力量黨領導層就戒嚴問題道歉並與尹錫悅斷絕關系,“張東赫體制危機論”隨之浮現。
共同民主黨發言人樸洙賢7日通過書面簡報表示:“過時的道歉、只換外衣的所謂革新,無法恢復國民信任。”他批評稱:“僅將戒嚴說成是‘不合時宜的錯誤手段’,卻未真正承擔責任;也沒有與尹錫悅、金建希切割。地方選舉在即卻推動更名,更令人錯愕。”
針對外界批評國民力量黨改革方案中未明確包含“與尹切割”的信息,國民力量黨表現出與尹錫悅保持距離的姿態。該黨發言人表示:“關於是否與尹前總統斷絕關系,改革方案留有空間。”
王簫軻認為,如果國民力量黨切割用力過猛會刺激親尹勢力,導致保守陣營進壹步分裂。而且,會被視作對進步勢力的示弱。不過,兩害相權取其輕,大概率國民力量黨會加速與尹錫悅的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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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斗煥、盧泰愚到尹錫悅,發動內亂的下場
根據韓國《刑法》,被認定為內亂頭目罪的法定刑有叁種:死刑、無期徒刑或者無期監禁。(注:徒刑需要在服刑期間勞動,監禁無需在服刑期間勞動。)韓國已經超過10年未執行死刑,國際社會普遍將韓國視為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國家。
遼寧大學法學院講師、遼寧省法學會憲法行政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樸大憲對澎湃新聞表示,尹錫悅的犯罪行為符合內亂罪的主要構成要件,因他是實施內亂的首要分子,檢方的量刑意見可以在死刑、無期徒刑或者無期監禁這叁者中自由裁量。但是檢方的量刑意見僅作為法院的判決參考,並不意味著判處尹錫悅死刑的概率增加。
韓聯社稱,特檢組曾於1月8日就量刑問題召開了約6小時的會議。會上圍繞“求處死刑”與“求處無期徒刑”展開了多種意見討論,最終決定權掌握在特別檢察官趙垠奭手中。
2025年6月,前監查院代理院長趙垠奭被任命為負責內亂案調查的特別檢察官。趙垠奭在擔任首爾高等檢察廳檢察長時,2019年與尹錫悅共同競爭檢察總長壹職,失敗後選擇辭職離開檢察機關。
兜兜轉轉,隨著李在明上台,趙垠奭再次回到檢察前線,獲任特別檢察官後組建了由238人組成的獨檢組,調查內亂案。經過180天的調查,獨檢組於去年12月15日發布調查結論:尹錫悅將反對自己的人士定性為“反國家勢力”,以清除異己、獨攬大權為目的實施緊急戒嚴。
在量刑方面,特檢組13日指出:“應當比對全斗煥、盧泰愚更加嚴格地加以懲處,以顯示刑事司法體系能夠維護憲政秩序。”
30年前的1996年,韓國檢方對以涉嫌內亂首領、內亂目的殺人等罪名被起訴的全斗煥同樣提出“死刑”這壹量刑意見。隨後,韓國地方法院壹審判處全斗煥死刑,但在贰審中判決減為無期徒刑,大法院終審維持贰審判決不變。
同樣在1996年,壹起被移交審判的韓國前總統盧泰愚,因涉嫌從事內亂主要任務,壹審被判有期徒刑22年零6個月,贰審減為有期徒刑17年,大法院終審維持贰審判決。但之後,全斗煥和盧泰愚兩人都獲得特赦。
樸大憲指出,檢方和法院在考慮量刑時會參考全斗煥和盧泰愚案例。如果對比尹錫悅和全斗煥的內亂罪,全斗煥的案件中,除了內亂罪之外,還有屬於重罪的軍事叛亂罪、策劃叛亂罪等。尹錫悅涉嫌的罪名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內亂罪,此外還涉及妨礙公務罪等。就兩者的犯罪事實來看,全斗煥實施內亂罪時,伴隨的暴動行為中涉及殺人行為。尹錫悅涉嫌的內亂罪,未發生流血沖突。
王簫軻認為,韓國這些年壹直在去死刑化,惡劣的刑事犯罪都很少判處死刑,而且內亂案具有政治屬性,在其他國家壹般不會輕易判處死刑,此案還涉及韓國內不同政黨間政治斗爭,宣判死刑影響太大,會被質疑司法的獨立性。
國民力量黨尚未與尹錫悅徹底切割
“全斗煥被求處死刑,盧泰愚被求處無期徒刑。我認為,尹錫悅犯下了不亞於全斗煥的內亂罪行。”共同民主黨黨首鄭清來1月9日在主持壹場會議時表示,期待特檢組對尹錫悅判處重刑。國民力量黨批評執政黨“將問題引向政治煽動或情緒化應對”。
在內亂案結案庭審前夕,國民力量黨黨首張東赫7日就尹錫悅宣布的戒嚴令作出正式道歉。他還公布了以“青年中心政黨”“專家型網絡政黨”“國民共感聯盟”為叁大支柱的改革方案,並提出更改黨名、強化黨員權利等政治改革舉措。
張東赫的聲明中僅提到“跨越戒嚴與彈劾之河”,並未具體提及戒嚴的違法性,也未明確表態要與尹錫悅徹底切割。在緊急戒嚴後的壹年裡,黨內外不斷要求國民力量黨領導層就戒嚴問題道歉並與尹錫悅斷絕關系,“張東赫體制危機論”隨之浮現。
共同民主黨發言人樸洙賢7日通過書面簡報表示:“過時的道歉、只換外衣的所謂革新,無法恢復國民信任。”他批評稱:“僅將戒嚴說成是‘不合時宜的錯誤手段’,卻未真正承擔責任;也沒有與尹錫悅、金建希切割。地方選舉在即卻推動更名,更令人錯愕。”
針對外界批評國民力量黨改革方案中未明確包含“與尹切割”的信息,國民力量黨表現出與尹錫悅保持距離的姿態。該黨發言人表示:“關於是否與尹前總統斷絕關系,改革方案留有空間。”
王簫軻認為,如果國民力量黨切割用力過猛會刺激親尹勢力,導致保守陣營進壹步分裂。而且,會被視作對進步勢力的示弱。不過,兩害相權取其輕,大概率國民力量黨會加速與尹錫悅的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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