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发不留人!长江黄河还是倒流了


他们的后人应该写一部家传,永远记得他们的父辈曾经做过什么。
最新的消息是,学校对涉事教师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向该学生及家长当面道歉。
这算什么?
至少校长应该引咎辞职!
为此,我请教了朋友麻侃律师,他认为,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强行按在地上剪头发”的行为,带有明显的身体强制和侮辱性质。侮辱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当然,他认为,虽然行为涉嫌违法,但公安机关是否会实际作出处罚,取决于具体情况。 关键在于认定该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程度。如果被认为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也可能以调解或批评教育为主。
但我尚未看到执法机关对此有所动作。
虽然我不报期望,但我仍然希望有个说法。
写到这里,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仍然无法平息自己的情绪,心还在抖。
……
世道溃败如斯,不会止步于街头和服。
也不会止步于校园。
等着吧,剃刀已为你我准备好了。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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