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死缓判决,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家属将抗诉

1月9日上午,“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在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廖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中国新闻周刊从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廖某某未当庭表达歉意,双方家属听到判决后都很激动,被害人家属认为判决未达到预期,将申请检察院抗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10月2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廖某某驾驶电动汽车,载女性朋友孙某某沿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一红绿灯路口等待通过时,与孙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致心情烦躁。在等待多轮红绿灯后,廖某某驾驶车辆加速通过,并不顾女性朋友劝阻持续加速行驶一段距离后,看到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被害人一家三口,其中包含一名不满一岁由父亲怀抱的婴儿,廖某某随即踩刹车和打方向盘意图避让,但因车速极快而撞击到被害人,致三人死亡。案发后,廖某某先后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法院认为,廖某某无视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明知节假日晚高峰期间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高速驾驶车辆极易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超速行驶,造成三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为,廖某某在看到被害人后采取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的避让措施,犯罪心态系间接故意,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别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且有自首情节,因而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对于廖某某与女性朋友发生口角的原因,被害人母亲胡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发当晚正值晚高峰,廖某某等了3轮红绿灯,期间与同车女性朋友闲聊“鹦鹉学舌距今多少年”的话题,女性朋友说是4000年,廖则认为6000年。斗嘴后两人陷入沉默,见女朋友没理他,他心生愤懑,绿灯亮了后廖某某脚踩100%电门,女性朋友受到惊吓并劝说“我错了,我害怕”,廖松了点油门,随后再次踩满100%电门,女性朋友大喊“有人”,廖却一意孤行,随后撞死一家三口。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廖某某在油门踩到底的状态下,车速达到128.96km/h,2秒后与行人发生碰撞,撞击时车速为107.28km/h。撞击前2秒,廖某某开始采取避险措施,车辆向右打方向后,向左急打方向,最终车辆在撞击发生5秒后停止。
据了解,廖某某初中辍学后,从事过网络主播、餐饮、美容机构销售等。廖某某家属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肇事车辆是一辆二手特斯拉,刚买5天,实际操作该车仅一天半左右,廖某某之前没开过电车,只开过油车。”
“为这么一点小事,就把我儿孙一家三口生命剥夺了”,胡女士在采访中反复强调她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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