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搶!上海獨女離世不准買墓地 遺產歸民政局

上海壹名46歲女子突發腦溢血送醫院兩個月後突然離世,因其未婚無子女、父母早逝,其遺產歸中共民政局所有。而為其墊付醫療費的遠房表弟想用該女子的遺產為她舉辦追思會並購買墓地,其居民區中共書記說“不可能的”,此事引發網民怒潮,有網友直言“開始明搶了”。


都市快報橙柿互動消息,上海虹口區的蔣女士今年46歲,其父母早逝、未婚無子女,在10月14日其公司接到蔣女士的請假申請,蔣女士稱頭暈無法行動。蔣女士的同事上門查看,並將她送到醫院,經診斷,蔣女士出現了腦出血症狀,需要進行手術。

因手術需要家屬簽字,蔣女士想到了遠房親戚吳先生。蔣女士的父親是吳先生爺爺的姐姐的兒子,蔣女士和吳先生的親戚關系可以說是很遠了,兩人也只是壹年聚壹次吃年夜飯的關系。據吳先生說,蔣女士身邊沒有壹個近親屬。

蔣女士的遠房表弟吳先生接到蔣女士被送至醫院的消息後,趕到現場簽字,並與蔣女士的公司共同墊付了3萬元醫藥費,蔣女士得到救治。

郵電居民區黨總支書記王鎮君表示,原定上周日會對蔣女士進行會診。吳先生為這次專家會診,上周六再次墊付1萬元現金,然而蔣女士還是沒有撐過去,於14日10點45分不幸離世。

蔣女士身故後,在沒有監護人和繼承人的情況下其遺產依法將由民政部門接收。吳先生及蔣女士生前好友,希望用其遺產為她舉辦追思會並購買墓地。

吳先生說:“那我說遺產繼承,她的錢用在她身上,也是合理的。我說買個墓地,總有必要的吧,王書記說不可能的,國家頂多給她海葬,我說那你叫我們商量我們怎麼商量,然後自己的後事還不能用自己的錢去善後,我想誰碰到,誰都有可能想不太通。”

虹口區民政部門表示,根據規定,通常情況由逝者的近親屬來承辦喪事,像蔣女士這樣孑然壹身的人士,如果吳先生願意承辦可以提出書面申請,但購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圍內,且後續維護費用,仍需要由吳先生承擔。

上海獨身女子離世無法用自己的錢購買墓地,評論區翻車。

北京網友:“吃相太難看了,遺產逝者自己不能花,親屬太遠無權繼承,反而還要自己承擔後續費用,這事真的太惡心了”。

廣東網友:“吃相真難看!人都不在了弄個墓地不行弄個位子總可以吧,吃幹抹淨啊!”“臥槽,辛苦壹輩子死了連自己身後財物給自己買個墓地都不行?感情她辛苦這壹輩子,死了連骨肉都不能得以安放?”

北京網友:“在蔣女士搶救期間,其親屬吳先生兩人次墊付了醫療費數萬元,當時街道為什麼沒有伸出援手?蔣女士去世後街道有什麼理由繼承其遺產?”


網友紛紛留言:“這本來就是蔣女士的財產,死後也應該屬於她,怎麼就連壹個墓地都不能買?”“搶走別人的遺產,然後給她挫骨揚灰。”“丑陋的嘴臉壹覽無遺!”“簡直就是強盜,太不要臉了。”

有網友直呼上述事件是中共“開始明搶了”,確實不是空穴來風。



(報導截圖)

據陸媒報道,北京趙女士因病去世,留下價值幾百萬的遺產。趙女士終身未婚、父母早逝。因她生前未立遺囑且無法定繼承人,其叔舅姑姨等親屬走上法庭,稱自己曾對她有過不同程度的照顧和陪伴,主張遺產分配。法院最終判決,趙女士的房產歸國家所有。除房產外的其他遺產,則根據親戚對趙女士的幫扶比例進行分配。

上海也曾發生類似案件,徐匯區獨居老人葛老伯在家中意外離世,留下430萬元和壹套房產。其堂弟夫婦以自己照顧老人較多為由,起訴要求繼承全部遺產。法院最終酌情判定兩原告分得130萬元遺產。而葛老伯生前居住地的徐匯區民政局,被法院指定為葛老伯的遺產管理人,300萬元和房產將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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