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 上海一重组家庭遗产诉讼纠纷:360万元卖房款失踪?
强制执行期间老人去世
两方遗产继承人均称未拿到钱
老陈和陈某夫妇辩称,房屋出售的手续都是由袁某及其姐妹共同参与办理的,并非张某、陈某利用老陈年迈自行处置房屋。老袁曾表示其抚恤金给老陈养老,并表示如果这个钱不给老陈,房款就不给袁某。现所有售房款均在老陈处,由老陈个人保管,陈某、张某不清楚款项具体情况。
法院认为,本案中,赤峰路房屋应当属于老袁与老陈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老袁生前所立公证遗嘱,其在赤峰路房屋中的产权份额由袁某继承,该遗嘱合法有效。袁某要求取得其有权继承的房屋产权份额所对应的一半房款180万元,于法有据。赤峰路房屋买卖合同由老陈一人签署,售房款均打入老陈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大额款项340万元亦由其本人前往银行取出,仅因张某陪同取款以及老陈与陈某夫妻共同居住的事实,尚无法认定陈某、张某构成共同侵权,本案中,袁某要求陈某、张某共同承担房款支付义务,法院难以采信。2024年11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该房款180万元应由老陈向袁某支付。
2025年2月2日,老陈去世,享年90岁。
因为老陈未按判决给付袁某180万元,袁某又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定。裁定书显示,在袁某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老陈去世,执行案件被终结执行。因陈某是老陈唯一继承人,袁某向法院申请变更陈某为案件被执行人。审查中,陈某表示老陈名下没有可以继承的遗产,若有亦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法院认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应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本案中,经查实,陈某系老陈的继承人,现其表示放弃继承,袁某要求变更其为被执行人,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准许。
近日,张某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他们夫妻没有放弃老陈的遗产,但也没有拿到什么遗产,因为袁某申请强制执行,他岳母以往的退休工资等都已封掉了,本属于老陈份额下的180万元售房款,在老陈去世后陈某作为唯一继承人应该继承,但是他们也没拿到,也不知道在哪里要。
张某表示,老袁在去世前强调过,如果袁某某些款项没有给老陈的话,老陈也不要给袁某房款,所以老陈去世前一直扣着房款没有给袁某。岳母的一套房产也被袁某拿走了,只不过赤峰路的这套房产做过公证。袁某还到他家大吵大闹过,没有两个月岳母就去世了。岳母并不是一直和张某夫妇共同居住,岳母也有其他亲戚。“这个谁都有责任!”张某称,其中涉及这个大家庭很多事情。面对记者的询问,他表示如果报道的话希望如实报道,但涉及家庭的很多情况他无可奉告。
袁某的妻子王某则告诉红星新闻,公公生前的工资都用于老两口的日常开销,没有其它遗产了。他们夫妻跟公公婆婆关系都挺好,婆婆生前还将赤峰路属于自己的份额给女儿陈某的公证书,交由袁某夫妇保管。
王某称,公公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发放的抚恤金本应每个家属都有份额,抚恤金在法律意义上也不属于遗产。老袁生前也不可能说过要把抚恤金都给老陈的话,他们此前也没有听说过。王某怀疑,年老的老陈是在陈某夫妇的撺掇下,想要拿走全部的抚恤金、丧葬费以及所有的财产,还曾起诉老袁的4个亲生子女,后案件撤诉。
王某表示,老陈去世前出行都得靠轮椅,卖房款340万元现金也是张某陪同一起取出来的,这么大一笔现金少说也得有几十斤重,一个坐轮椅的老人很难再搬运到其它地方。她不相信陈某作为老陈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没有拿这笔钱,王某夫妇正在想办法通过法律手段拿回他们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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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两方遗产继承人均称未拿到钱
老陈和陈某夫妇辩称,房屋出售的手续都是由袁某及其姐妹共同参与办理的,并非张某、陈某利用老陈年迈自行处置房屋。老袁曾表示其抚恤金给老陈养老,并表示如果这个钱不给老陈,房款就不给袁某。现所有售房款均在老陈处,由老陈个人保管,陈某、张某不清楚款项具体情况。
法院认为,本案中,赤峰路房屋应当属于老袁与老陈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老袁生前所立公证遗嘱,其在赤峰路房屋中的产权份额由袁某继承,该遗嘱合法有效。袁某要求取得其有权继承的房屋产权份额所对应的一半房款180万元,于法有据。赤峰路房屋买卖合同由老陈一人签署,售房款均打入老陈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大额款项340万元亦由其本人前往银行取出,仅因张某陪同取款以及老陈与陈某夫妻共同居住的事实,尚无法认定陈某、张某构成共同侵权,本案中,袁某要求陈某、张某共同承担房款支付义务,法院难以采信。2024年11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该房款180万元应由老陈向袁某支付。
2025年2月2日,老陈去世,享年90岁。
因为老陈未按判决给付袁某180万元,袁某又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定。裁定书显示,在袁某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老陈去世,执行案件被终结执行。因陈某是老陈唯一继承人,袁某向法院申请变更陈某为案件被执行人。审查中,陈某表示老陈名下没有可以继承的遗产,若有亦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法院认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应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本案中,经查实,陈某系老陈的继承人,现其表示放弃继承,袁某要求变更其为被执行人,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准许。
近日,张某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他们夫妻没有放弃老陈的遗产,但也没有拿到什么遗产,因为袁某申请强制执行,他岳母以往的退休工资等都已封掉了,本属于老陈份额下的180万元售房款,在老陈去世后陈某作为唯一继承人应该继承,但是他们也没拿到,也不知道在哪里要。
张某表示,老袁在去世前强调过,如果袁某某些款项没有给老陈的话,老陈也不要给袁某房款,所以老陈去世前一直扣着房款没有给袁某。岳母的一套房产也被袁某拿走了,只不过赤峰路的这套房产做过公证。袁某还到他家大吵大闹过,没有两个月岳母就去世了。岳母并不是一直和张某夫妇共同居住,岳母也有其他亲戚。“这个谁都有责任!”张某称,其中涉及这个大家庭很多事情。面对记者的询问,他表示如果报道的话希望如实报道,但涉及家庭的很多情况他无可奉告。
袁某的妻子王某则告诉红星新闻,公公生前的工资都用于老两口的日常开销,没有其它遗产了。他们夫妻跟公公婆婆关系都挺好,婆婆生前还将赤峰路属于自己的份额给女儿陈某的公证书,交由袁某夫妇保管。
王某称,公公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发放的抚恤金本应每个家属都有份额,抚恤金在法律意义上也不属于遗产。老袁生前也不可能说过要把抚恤金都给老陈的话,他们此前也没有听说过。王某怀疑,年老的老陈是在陈某夫妇的撺掇下,想要拿走全部的抚恤金、丧葬费以及所有的财产,还曾起诉老袁的4个亲生子女,后案件撤诉。
王某表示,老陈去世前出行都得靠轮椅,卖房款340万元现金也是张某陪同一起取出来的,这么大一笔现金少说也得有几十斤重,一个坐轮椅的老人很难再搬运到其它地方。她不相信陈某作为老陈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没有拿这笔钱,王某夫妇正在想办法通过法律手段拿回他们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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