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李在明,决心"扫黑韩国政坛"到底?
韩国检察系统受军政府时期遗留的旧体制影响较深,最突出的特点是:既拥有侦查权,又拥有起诉权。换言之,相比于多数国家的公诉机关,韩国检察系统更像是公诉机关与公安调查机关的结合。正因为权力极大,检察官成为揭露政府腐败、调查总统渎职的“正义化身”,享有特殊的社会声誉和地位。但另一方面,检察系统的畸形权力也为特权和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文官政府”时代开启后,金泳三、金大中等总统逐步引入特别检察官等新制度,但因为要集中精力清除军政府的其他遗留问题,未对检察系统进行大规模改革。此后,卢武铉、朴槿惠、文在寅等继任者都曾誓言解决“检察顽疾”。由“人权律师”一代领导下的进步阵营,尤其主张将侦查权剥离出检察系统,但都未能如愿。
到了尹锡悦执政时期,这位检察官出身的总统转而强调检察系统的中立性与独立性,看似扩大了检察官的权力,事实上却将自己的检察官后辈变为党派斗争的工具,最终导致整个检察系统在戒严事件后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检察系统内部因而有声音认为,尹锡悦是韩国检察系统的“大罪人”。
李在明上台后,自然想抓住这个机会,彻底完成金大中、卢武铉、文在寅三代进步派总统都未能实现的“检控改革”,既要“治人”,还要“治本”。
2025年6月10日,李在明就职总统后的第一周,韩国国会就修订了《检察官纪律法》,韩国政府法务部长官获得了对检察总长和检察官进行纪律处分的权力。但这只是最初的试水。11月,共同民主党又提出法案:剥夺检察官在身份上的“特权”,检察官可以和公务员一样,因违纪而被解雇。
此外,从就职那天起,李在明就试图推动废除原检察机关、剥离侦查权的根本改革。按照新政府的计划,重组后的检察机关只是公诉机关,检察官就是政府公诉人,对案件的调查工作则由警察和专门部门完成。
然而,半年来,这项改革的推进并不顺利。9月25日,韩国国会通过新的《政府组织法》,废除原有的“大检察厅—高级检察厅—地方检察厅”三级检察机关,在法务部下设公诉厅,在行政安全部下设重大犯罪调查厅。按照新的法律,现存的大检察厅,将在2026年6月正式结束工作。但直到2025年12月,关于检控制度改革最核心的“补充侦查权”争议,仍未得到解决,并在执政党内和业界引发重大分歧。
究其原因,李在明希望对检察系统进行“彻底清算”,但完全不给新的公诉部门补充侦查权,又不符合韩国司法运作的现实。例如,水原高等检察厅的数据显示,检察官每年在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时,都会发现上万个新的事实或“改变调查结论的事实”,考虑到调查显示多数检察官都会选择在改革后留守公诉机关,这意味着一大批经验丰富的检控调查专家,未来只能撰写诉状、出庭辩论,而没有资格对侦查部门呈上的证供进行补充调查。
事实上,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警察部门对于李在明当前的检控改革方案也有微词,认为完全移交侦查权,将给警察带来过大的工作压力,警方也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完成这些工作。
面对争议,李在明回应说:“改革必然会有人受益、有人受损,那些可能蒙受损失的人自然会想要逃避……没有阻力或冲突的改革就不是真正的改革。如果我们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最近,李在明团队也在调整“彻底清算”的政策。12月11日,韩国国务调整室“尊重宪法、政府革新工作组”将正式启动工作,调查政府公职人员是否参与戒严事件。但工作组表示,对于在启动调查前主动说明情况的人员,将不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处分;若涉戒严公职人员能在调查初期积极配合,也将考虑从轻处分。
此外,检控改革推进小组已经将决定“补充侦查权”等核心争议的时间,推后到了2025年年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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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政府”时代开启后,金泳三、金大中等总统逐步引入特别检察官等新制度,但因为要集中精力清除军政府的其他遗留问题,未对检察系统进行大规模改革。此后,卢武铉、朴槿惠、文在寅等继任者都曾誓言解决“检察顽疾”。由“人权律师”一代领导下的进步阵营,尤其主张将侦查权剥离出检察系统,但都未能如愿。
到了尹锡悦执政时期,这位检察官出身的总统转而强调检察系统的中立性与独立性,看似扩大了检察官的权力,事实上却将自己的检察官后辈变为党派斗争的工具,最终导致整个检察系统在戒严事件后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检察系统内部因而有声音认为,尹锡悦是韩国检察系统的“大罪人”。
李在明上台后,自然想抓住这个机会,彻底完成金大中、卢武铉、文在寅三代进步派总统都未能实现的“检控改革”,既要“治人”,还要“治本”。
2025年6月10日,李在明就职总统后的第一周,韩国国会就修订了《检察官纪律法》,韩国政府法务部长官获得了对检察总长和检察官进行纪律处分的权力。但这只是最初的试水。11月,共同民主党又提出法案:剥夺检察官在身份上的“特权”,检察官可以和公务员一样,因违纪而被解雇。
此外,从就职那天起,李在明就试图推动废除原检察机关、剥离侦查权的根本改革。按照新政府的计划,重组后的检察机关只是公诉机关,检察官就是政府公诉人,对案件的调查工作则由警察和专门部门完成。
然而,半年来,这项改革的推进并不顺利。9月25日,韩国国会通过新的《政府组织法》,废除原有的“大检察厅—高级检察厅—地方检察厅”三级检察机关,在法务部下设公诉厅,在行政安全部下设重大犯罪调查厅。按照新的法律,现存的大检察厅,将在2026年6月正式结束工作。但直到2025年12月,关于检控制度改革最核心的“补充侦查权”争议,仍未得到解决,并在执政党内和业界引发重大分歧。
究其原因,李在明希望对检察系统进行“彻底清算”,但完全不给新的公诉部门补充侦查权,又不符合韩国司法运作的现实。例如,水原高等检察厅的数据显示,检察官每年在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时,都会发现上万个新的事实或“改变调查结论的事实”,考虑到调查显示多数检察官都会选择在改革后留守公诉机关,这意味着一大批经验丰富的检控调查专家,未来只能撰写诉状、出庭辩论,而没有资格对侦查部门呈上的证供进行补充调查。
事实上,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警察部门对于李在明当前的检控改革方案也有微词,认为完全移交侦查权,将给警察带来过大的工作压力,警方也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完成这些工作。
面对争议,李在明回应说:“改革必然会有人受益、有人受损,那些可能蒙受损失的人自然会想要逃避……没有阻力或冲突的改革就不是真正的改革。如果我们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最近,李在明团队也在调整“彻底清算”的政策。12月11日,韩国国务调整室“尊重宪法、政府革新工作组”将正式启动工作,调查政府公职人员是否参与戒严事件。但工作组表示,对于在启动调查前主动说明情况的人员,将不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处分;若涉戒严公职人员能在调查初期积极配合,也将考虑从轻处分。
此外,检控改革推进小组已经将决定“补充侦查权”等核心争议的时间,推后到了2025年年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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