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 否定《舊金山和約》也救不了你"is"的荒謬
中日基於“台灣有事”的外交角力最新發展是,中國透過外交部發言人及正式聲明,否定《舊金山和約》。 確實,中國歷來就台灣歸屬考證,遠從公元230年叁國時期編纂的《海域地理志》,到1971年聯大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舊金山和約》在中共對外論述中半字都沒出現過。 而今大動作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當是有意進壹步挑戰日本(包括美國在內)過去長期對台灣現狀的認定。
不過,前有“中國版聯大2758號決議”(直接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壹部分)肆處踢鐵板,“否定《舊金山和約》”究竟能有什麼效果,其實大有疑慮。 尤其在台灣議題益發國際化的同時,當中國對台灣地位的否定動作愈大、愈積極,愈被凸顯出來的,恐怕反而愈會是台灣是台灣。
舉例來說,前不久賴清德總統投書《華盛頓郵報》,提到面對中國武力威脅,台灣將於近期提出400億美元(國防)特別預算案。 很快地,中方就由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劉鵬宇發動反宣傳,他也投書華郵,題為:“There is no “president of Taiwan””(沒有“台灣總統”)。 內文不脫我們過去所了解,論點並以“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壹部分,因此不存在所謂的『台灣總統』”破題。 但也很快地,劉鵬宇這篇投書就在X網域被直接點出矛盾。
首先,劉鵬宇是中國外交官,他為文自有中國官方對外發言的壹致性,而最關鍵的“壹致性”,就是凡中國駐外單位提到台灣,不管聲明、投書、接受訪問,無論如何都得在開頭(或標題)先寫到、說到“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壹句。 不過,就在台灣議題愈趨敏感之際,過去或許多數人都當這句話就是中國慣常的立場表述,但今天,卻連其中的“is”都被覺得刺眼。
就如同維吾爾族權利倡議者Tahir Imin在X點出的矛盾,即“is”在英文中代表了“現在”,如果台灣“現在”是中國的壹部分,那中國何必就台灣稱謂問題持續進行爭論?

(圖片擷取自 Tahir IminX)
簡單說,Taiwan is Part of China的語意,根本徹底違反國際間的常識。 根據韋氏字典對“is”壹詞的定義 ──“現在式第叁人稱單數形式”,則在格外重視“時態”以呈現正確意義的英語世界,“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種說法,當然要被打槍。
過去對“is”的經典濫用,最為人熟知,應該就是當年克林頓陷入誹聞,在面對大陪審團詢問“你是否和柳文斯基(誹聞女主角)發生性關系?”,克林頓面不改色回答:“我們之間什麼都沒有”(there's nothing going on between us)。 之後因為證據愈來愈多,迫使克林頓承認他和柳文斯基有不當往來,有人質問克林頓為什麼說謊,克林頓便給了壹個讓眾人絕倒的辯詞,因為他說,當時他說的“there's nothing”是“there is nothing”,也就是出於“is”所代表的“現在”,而他正在被大陪審團詢問的當下,自己確實和柳文斯基之間什麼都沒有,所以不算說謊。 能將“is”這個詞的存在意義如此迂回曲折用於法律概念,簡直完全不管普通人的溝通方式。
克林頓“看你怎麼定義『is』”的狡辯,即使是經驗豐富的語言學家聽了也都快抓狂,他“邏輯上的正確”,遂成了政治菁英虛偽的明證。
回到“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壹“is”顯然也是為了混淆,只是和克林頓是把“有的變沒有”,它則是要“把沒有的變成有”。 但在英文用語以時態傳達正確意義的特性下,“Taiwan is Part of China”當然是未符“現在”狀態的用法,否則,如果“台灣『現在就是』中國的壹部分”,那台灣現在2300萬人獨立於中國之外自我運行的種種,難道是幻覺? (就算是要以is表示既定事實,誰又能舉得出現實上的半點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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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前有“中國版聯大2758號決議”(直接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壹部分)肆處踢鐵板,“否定《舊金山和約》”究竟能有什麼效果,其實大有疑慮。 尤其在台灣議題益發國際化的同時,當中國對台灣地位的否定動作愈大、愈積極,愈被凸顯出來的,恐怕反而愈會是台灣是台灣。
舉例來說,前不久賴清德總統投書《華盛頓郵報》,提到面對中國武力威脅,台灣將於近期提出400億美元(國防)特別預算案。 很快地,中方就由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劉鵬宇發動反宣傳,他也投書華郵,題為:“There is no “president of Taiwan””(沒有“台灣總統”)。 內文不脫我們過去所了解,論點並以“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壹部分,因此不存在所謂的『台灣總統』”破題。 但也很快地,劉鵬宇這篇投書就在X網域被直接點出矛盾。
首先,劉鵬宇是中國外交官,他為文自有中國官方對外發言的壹致性,而最關鍵的“壹致性”,就是凡中國駐外單位提到台灣,不管聲明、投書、接受訪問,無論如何都得在開頭(或標題)先寫到、說到“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壹句。 不過,就在台灣議題愈趨敏感之際,過去或許多數人都當這句話就是中國慣常的立場表述,但今天,卻連其中的“is”都被覺得刺眼。
就如同維吾爾族權利倡議者Tahir Imin在X點出的矛盾,即“is”在英文中代表了“現在”,如果台灣“現在”是中國的壹部分,那中國何必就台灣稱謂問題持續進行爭論?

(圖片擷取自 Tahir IminX)
簡單說,Taiwan is Part of China的語意,根本徹底違反國際間的常識。 根據韋氏字典對“is”壹詞的定義 ──“現在式第叁人稱單數形式”,則在格外重視“時態”以呈現正確意義的英語世界,“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種說法,當然要被打槍。
過去對“is”的經典濫用,最為人熟知,應該就是當年克林頓陷入誹聞,在面對大陪審團詢問“你是否和柳文斯基(誹聞女主角)發生性關系?”,克林頓面不改色回答:“我們之間什麼都沒有”(there's nothing going on between us)。 之後因為證據愈來愈多,迫使克林頓承認他和柳文斯基有不當往來,有人質問克林頓為什麼說謊,克林頓便給了壹個讓眾人絕倒的辯詞,因為他說,當時他說的“there's nothing”是“there is nothing”,也就是出於“is”所代表的“現在”,而他正在被大陪審團詢問的當下,自己確實和柳文斯基之間什麼都沒有,所以不算說謊。 能將“is”這個詞的存在意義如此迂回曲折用於法律概念,簡直完全不管普通人的溝通方式。
克林頓“看你怎麼定義『is』”的狡辯,即使是經驗豐富的語言學家聽了也都快抓狂,他“邏輯上的正確”,遂成了政治菁英虛偽的明證。
回到“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壹“is”顯然也是為了混淆,只是和克林頓是把“有的變沒有”,它則是要“把沒有的變成有”。 但在英文用語以時態傳達正確意義的特性下,“Taiwan is Part of China”當然是未符“現在”狀態的用法,否則,如果“台灣『現在就是』中國的壹部分”,那台灣現在2300萬人獨立於中國之外自我運行的種種,難道是幻覺? (就算是要以is表示既定事實,誰又能舉得出現實上的半點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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