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朝廷如何"抄家"?別被電視劇騙了
《大明律》就寫道:“抄家時,先鎖拿家屬仆役,隔離審訊,防其轉移財物。”
官兵上門後,首先會把家裡的主人、家屬、丫鬟、仆人全部控制起來,分開看管,不准互相說話——
這是為了防止他們串供,隱瞞藏錢的地方;同時也是為了防止有人趁亂攜帶金銀珠寶逃跑。
然後會逐個審訊,問家裡的財富都藏在哪、有沒有轉移出去、有沒有寄存在別人名下。
比如明朝抄貪官嚴嵩家時,光是控制的家屬仆役就有幾百人,挨個審訊了好幾天,才摸清了嚴嵩藏錢的大致方向。
要是不先把人看住,哪怕只有壹個人跑了,或者通風報信,之前的功夫可能就全白費了。

其次,拆房——每壹塊磚都要“開口說話”。
《宋刑統·斷獄律》就提醒:“凡官員宅第,必驗梁柱中空、牆壁夾層。”
古代權貴藏錢的花樣太多了:有的在牆壁裡砌夾層,有的把柱子挖空,有的在院子裡挖地窖,甚至還有人在假山、池塘底下,佛像肚,甚至醃菜壇裡藏錢。
所以抄家的官兵手裡,除了搜查的工具,還有錘子、鑿子、鐵鍬這些 “破壞工具”——懷疑哪裡砸哪裡,壹點都不心疼。
地窖是明清貪官最喜歡的藏錢地點,因為深埋地下,不容易被發現。
乾隆年間,山東巡撫國泰貪污案發,官兵在他家裡的地窖裡,壹下子就起獲了肆萬八千兩白銀 —— 這可不是小數目,要是沒挖地窖,這筆錢就被瞞過去了。
除了牆壁、地窖這些大地方,權貴們還會把小件的珠寶、首飾、銀票藏在日常物品裡,比如書籍、字畫、家具裡。
有個明代官員,把銀票卷成細條,塞進毛筆的筆杆裡,結果還是被官兵發現了。
到了清代,搜查更細致,連桌子腿都要拆開看是不是中空的。
看來,抄家這活兒,真的要膽大心細。
接著,追查田產與商業資產——連“借條”都不放過。
古代的權貴,財富可不只在宅子裡,更多的是田產、商鋪、錢莊存款這些 “不動產” 和 “隱形資產”,所以抄家抄完宅子,下壹步就是追查這些資產。
首先是田產。
官兵會把抄出來的地契整理好,壹壹核對真偽,尤其是要追查那些 “寄名田畝”——也就是掛在別人名下的田地。
其次是商業資產。
對於官員開辦的商號,會直接查封,清點貨物、賬本,把商號的資產全部沒收。
有的貪官會把錢存在多個錢莊,用不同的化名,官兵就會拿著名單,挨個錢莊去查,只要能對上身份,不管存了多少,都要取出來。
當然,連借條也不能放過。
借條被視同可以變現的債權,隨其他金銀田宅壹起編入《查抄清單》,性質上屬於“贓債”。
再由官方出面“代征”,但只限“確有其人、確有其數”的債權。
最後,刑訊逼供 + 獎勵告發——榨幹最後壹分錢。
就算前面肆步都做完了,官府還不放心,總覺得還有漏網之魚。
這時候就會對主犯的家人仆從進行逼問,撬不開嘴就上刑,總之要問出藏錢的地方。
除了刑訊逼供,官府還會鼓勵老百姓告發,舉報情況屬實就能瓜分部分髒銀,屬實誘惑很大。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壹下您的意見吧
官兵上門後,首先會把家裡的主人、家屬、丫鬟、仆人全部控制起來,分開看管,不准互相說話——
這是為了防止他們串供,隱瞞藏錢的地方;同時也是為了防止有人趁亂攜帶金銀珠寶逃跑。
然後會逐個審訊,問家裡的財富都藏在哪、有沒有轉移出去、有沒有寄存在別人名下。
比如明朝抄貪官嚴嵩家時,光是控制的家屬仆役就有幾百人,挨個審訊了好幾天,才摸清了嚴嵩藏錢的大致方向。
要是不先把人看住,哪怕只有壹個人跑了,或者通風報信,之前的功夫可能就全白費了。

其次,拆房——每壹塊磚都要“開口說話”。
《宋刑統·斷獄律》就提醒:“凡官員宅第,必驗梁柱中空、牆壁夾層。”
古代權貴藏錢的花樣太多了:有的在牆壁裡砌夾層,有的把柱子挖空,有的在院子裡挖地窖,甚至還有人在假山、池塘底下,佛像肚,甚至醃菜壇裡藏錢。
所以抄家的官兵手裡,除了搜查的工具,還有錘子、鑿子、鐵鍬這些 “破壞工具”——懷疑哪裡砸哪裡,壹點都不心疼。
地窖是明清貪官最喜歡的藏錢地點,因為深埋地下,不容易被發現。
乾隆年間,山東巡撫國泰貪污案發,官兵在他家裡的地窖裡,壹下子就起獲了肆萬八千兩白銀 —— 這可不是小數目,要是沒挖地窖,這筆錢就被瞞過去了。
除了牆壁、地窖這些大地方,權貴們還會把小件的珠寶、首飾、銀票藏在日常物品裡,比如書籍、字畫、家具裡。
有個明代官員,把銀票卷成細條,塞進毛筆的筆杆裡,結果還是被官兵發現了。
到了清代,搜查更細致,連桌子腿都要拆開看是不是中空的。
看來,抄家這活兒,真的要膽大心細。
接著,追查田產與商業資產——連“借條”都不放過。
古代的權貴,財富可不只在宅子裡,更多的是田產、商鋪、錢莊存款這些 “不動產” 和 “隱形資產”,所以抄家抄完宅子,下壹步就是追查這些資產。
首先是田產。
官兵會把抄出來的地契整理好,壹壹核對真偽,尤其是要追查那些 “寄名田畝”——也就是掛在別人名下的田地。
其次是商業資產。
對於官員開辦的商號,會直接查封,清點貨物、賬本,把商號的資產全部沒收。
有的貪官會把錢存在多個錢莊,用不同的化名,官兵就會拿著名單,挨個錢莊去查,只要能對上身份,不管存了多少,都要取出來。
當然,連借條也不能放過。
借條被視同可以變現的債權,隨其他金銀田宅壹起編入《查抄清單》,性質上屬於“贓債”。
再由官方出面“代征”,但只限“確有其人、確有其數”的債權。
最後,刑訊逼供 + 獎勵告發——榨幹最後壹分錢。
就算前面肆步都做完了,官府還不放心,總覺得還有漏網之魚。
這時候就會對主犯的家人仆從進行逼問,撬不開嘴就上刑,總之要問出藏錢的地方。
除了刑訊逼供,官府還會鼓勵老百姓告發,舉報情況屬實就能瓜分部分髒銀,屬實誘惑很大。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