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一个杀妻嫌犯从无罪到再审

2025年7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被告人王鹏故意杀人案。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摄
2025年7月23日,时隔21年,涉嫌杀妻的被告人王鹏再次在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03年初,王鹏的妻子、民办教师路亚丽在校内失踪。半年后,路亚丽的尸体在离学校十几公里的一口水井中被人发现,警方将王鹏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王鹏当时供认杀死路亚丽,并指认抛尸地点。
然而,律师介入后,王鹏翻供,声称其没有杀路亚丽,先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是迫于警方刑讯逼供编造的。经两次起诉,2004年12月,运城中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王鹏无罪。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曾就该判决提起抗诉,但被上级检察机关撤回。
王鹏的无罪判决,不仅让路亚丽家人和公安机关深感意外,也出乎王鹏家人及其辩护律师的预料。20年后,王鹏当年的辩护律师向警方表示,其对判决结果感到“有些惊讶”——“我当时觉得案件应该会判轻点,没想到会判无罪。”
警方重启调查后,王鹏再次被抓,两名家人也因涉嫌作伪证、妨害作证被追究刑责。
用一名办案民警的话说,路亚丽案能重启调查,是由于“赶上好时候了”。而王鹏家人没有料到,当时为帮王鹏“保命”交给律师的一张字条,21年后被警方找到,成为重新指控王鹏杀人的重要证据。
一张手写的字条
路家无法接受王鹏无罪。判决之后,路亚丽的父亲路跟满开始了长达20年的申诉,后来因病力不从心,又将此事托付给儿子,两代人接力。
临猗县公安局同样没放弃。“王鹏释放后,我局为查明真相,还被害人一个公平正义,经过大量工作,于2021年6月24日对路亚丽被杀一案重新立案侦查。”王鹏的起诉意见书中如此写道。
“这个案子是公安局自己把它弄起来的,弄了以后交给检察院。”临猗县公安局一位参与路亚丽案办理的民警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据其介绍,在研究路亚丽案如何启动时,他们注意到,全国一些判了无罪的案件,通常是由法院或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来解决,极少由公安机关发起。
该民警称,媒体报道之后,曾有外省某市公安局到临猗,他们那有一个与路亚丽案“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区别在于是由省高院判的无罪,当地公安打算重启调查,但缺乏经验,故前来“取经”。
在另一位办案人员看来,路亚丽案在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背景下,时隔这么多年能重新启动,主要是“碰到好时候了”。
该办案人员说,“复查”路亚丽案时,他们用了“最笨”的办法——按判决书上所列的“证据不足”理由,一一重新取证。然而并不容易,时隔多年,很多证据已无法找到,有的证人已不在人世。
据其介绍,为了获取新的证据和线索,警方想尽办法,包括在村里安排了“耳目”(线人)。曾有“耳目”提供信息称,王鹏家原本有一口水井,后来填掉了。警方怀疑井里埋有重要物证,将井挖开,但没有收获。
按上述办案人员的说法,当时考虑到王鹏家人可能已形成“攻守同盟”,难以突破,就没接触。而王鹏姐姐王萍已与前夫离婚,前夫作为外人,最有可能突破,于是重点与其接触。
王萍前夫有一次对警方提到,路亚丽失踪那天,他和王萍接到电话后,赶到路任教的王见村学校。王萍问王鹏怎么回事,王鹏说前一晚和路亚丽吵架,打了路,路跑了。这一说法与王鹏翻供时坚称的“回宿舍后没见到路亚丽”相矛盾,警方由此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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