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聖依、楊子直播帶貨後商家集體報警 真相揭曉

“他們說,只要交10萬,保證銷售額做到100萬,做不到可以退錢。我覺得風險不大,就簽了。”張女士說。


2024年1月16日,直播開始。張女士和團隊早早守在電腦前,准備迎接“爆單”時刻。可現實卻像壹盆澆下的冰水:匆忙的直播中,張女士產品展示僅僅兩叁分鍾就草草結束,最終也只賣出拾幾單。



更離譜的是,還有很多商家的產品根本沒被介紹,僅僅以鏈接形式壹閃而過。

“我們投了幾拾萬備貨,全積壓在倉庫裡,過期了就是廢品!”壹位食品商家痛心疾首。

直播結束第贰天,商戶們趕到公司維權,卻發現招商公司百般推脫,甚至開始撤場。憤怒的商家最終選擇向警方報案。

事件迅速發酵,相關消息沖上熱搜。

藝人楊子發布澄清視頻稱:“網傳收取眾商家叁千余萬元‘保量坑位費’的兩家招商公司,與我們沒有任何關聯,我們不認識也從未接觸過這兩家公司的任何人員,更不知曉其招商內容及各種侵權行為。”



深度調查:構成合同詐騙

辦案人員調查後發現,這並不是“運營失敗”這麼簡單,而是壹場精心策劃的合同詐騙!叁名主犯——湯某、王某甲、王某乙,學歷最高僅為大專,他們在招商時隱瞞了許多真相。


到案後,叁人交代,他們之所以能和這麼多明星資源搭上線,完全依靠的是第壹被告人湯某。湯某表示,他在大專學習的並非相關專業,但出於對影視文學的愛好,畢業後,他壹直在影視圈謀生。

混跡影視圈多年之後,湯某自稱有了些所謂的“影視圈資源”。2023年,曾與湯某合作過的王某甲主動聯系了他。鑒於直播帶貨當時勢頭強勁,兩人決定壹起大展拳腳。

王某甲負責搭建運營團隊,湯某則是利用自己掌握的明星資源,又借用了他人的公司資質,在重重包裝之下,終於簽下了幾場明星參與直播帶貨的合約。

而為了方便招商,湯某和王某甲還特地成立了幾家空殼公司。很快,第壹場明星帶貨直播就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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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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