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八卦] 败诉出局 BC华裔女富豪百货梦受挫
(加西网综合)BC省华人亿万富豪刘伟宏(Ruby Liu)在今年夏天积极争取接手哈德逊湾百货(Hudson’s Bay)部分旧址,用以打造她自己的新百货连锁品牌,但最终在安省高等法院的裁决中败诉。

根据加通社的报道,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彼得·奥斯本(Peter Osborne)周五作出裁决,表示不强制哈德逊湾破产资产的房东接受刘伟宏作为新租户。
在长达 48 页的判决书中,法官奥斯本指出,他对刘能否履行租约条款“深感担忧”,并认为房东方面提出的反对理由“具有说服力”。
哈德逊湾方面拒绝就此裁决发表评论,而刘刘伟宏的发言人也未立即回应《加通社》的置评请求。双方都有上诉权,但目前均未表示是否会提起上诉。
债务重压下的哈德逊湾资产重组
哈德逊湾公司今年 3 月因债务高达 11 亿加元而申请债权人保护,未能找到买家后,陆续清算旗下 80 家哈德逊湾门店及 16 家萨克斯(Saks)门店。此后,公司转向处理包括租约、知识产权及艺术品在内的资产。
在针对 39 处物业的租约招标中,共收到 12 份报价。其中,拥有 Bluenotes 等品牌的 YM Inc. 以 503 万加元购得五份租约;另一处物业则被房东以 2 万加元回购。
最大的一笔出价来自刘伟宏。她计划以自身名字创立一家新百货连锁,拟接手多达 28 份租约。5 月,哈德逊湾宣布同意以 6,910 万加元将这些租约出售给她。
其中三份租约涉及刘本人旗下的BC省购物中心——伍德格罗夫中心(Woodgrove Centre)、梅菲尔购物中心(Mayfair Shopping Centre)和措瓦森米尔斯(Tsawwassen Mills),法院迅速批准交易。
然而,其余 25 份租约成为哈德逊湾清算过程中的最大争议焦点。
房东质疑:缺乏准备与经验
在哈德逊湾宣布出售后,多家房东与刘会面,提出了诸多质疑。多名房东表示,刘在谈判初期未能提供详细商业计划,显得准备不足。
刘对外宣称,她计划打造集购物、餐饮、娱乐和休闲为一体的综合百货商场,但房东指出,这些用途并不符合原租约的规定。即便允许,房东也认为她组建的团队缺乏大型零售经验,其中包括曾任地产经纪和幼儿教育者的成员。
奥斯本法官在判决中同样指出这一问题:“虽然刘曾提议聘请部分前哈德逊湾高管,但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整体领导层缺乏零售经验,对在预定时间内启动并管理 25 家大型百货店的可行性构成重大风险”。
他还批评刘提交的商业计划“流于表面”,更新版本仍“存在缺陷”。
资金与可行性存疑
刘最初计划在签署租约后 180 天内翻新并开业至少 20 家门店,预计项目总投资约 4 亿加元。房东认为这一时间表不切实际,并质疑她是否具备足够资金。资料显示,她旗下三家购物中心在过去两年间负债达 1,900 万加元。
刘在法庭上辩称,她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积累的财富以及目前经营的购物中心,足以证明她的能力。她认为房东反对自己,是因为她是“外来者”,并非他们偏好的租户。
哈德逊湾及其主要债权人 Pathlight Capital 则认为,房东反对的真正原因在于希望收回物业,以便重新出租或改建,从而获得更高收益。
法院:刘不具备合格承租人条件
在作出裁决时,奥斯本依据《公司债权人安排法》(Companies’ Creditors Arrangement Act)第 11.3 条,评估刘是否为“合格的承租人”,以及她的交易是否获得法院指定监督机构的支持。
监督机构 Alvarez & Marsal 曾表示,刘有能力履行财务义务,但同时指出她“缺乏经验、准备不足”,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存在“非常现实的风险”。
最终,奥斯本法官认为,刘伟宏的计划无法令法院信服,裁定房东无须接受其作为新租户。
这项判决为哈德逊湾破产重组案的关键章节画上句号,也为刘伟宏雄心勃勃的“自名百货计划”蒙上阴影。尽管她仍可上诉,但业界人士认为,她想在加拿大零售业建立全新百货帝国的道路,恐将愈发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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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通社的报道,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彼得·奥斯本(Peter Osborne)周五作出裁决,表示不强制哈德逊湾破产资产的房东接受刘伟宏作为新租户。
在长达 48 页的判决书中,法官奥斯本指出,他对刘能否履行租约条款“深感担忧”,并认为房东方面提出的反对理由“具有说服力”。
哈德逊湾方面拒绝就此裁决发表评论,而刘刘伟宏的发言人也未立即回应《加通社》的置评请求。双方都有上诉权,但目前均未表示是否会提起上诉。
债务重压下的哈德逊湾资产重组
哈德逊湾公司今年 3 月因债务高达 11 亿加元而申请债权人保护,未能找到买家后,陆续清算旗下 80 家哈德逊湾门店及 16 家萨克斯(Saks)门店。此后,公司转向处理包括租约、知识产权及艺术品在内的资产。
在针对 39 处物业的租约招标中,共收到 12 份报价。其中,拥有 Bluenotes 等品牌的 YM Inc. 以 503 万加元购得五份租约;另一处物业则被房东以 2 万加元回购。
最大的一笔出价来自刘伟宏。她计划以自身名字创立一家新百货连锁,拟接手多达 28 份租约。5 月,哈德逊湾宣布同意以 6,910 万加元将这些租约出售给她。
其中三份租约涉及刘本人旗下的BC省购物中心——伍德格罗夫中心(Woodgrove Centre)、梅菲尔购物中心(Mayfair Shopping Centre)和措瓦森米尔斯(Tsawwassen Mills),法院迅速批准交易。
然而,其余 25 份租约成为哈德逊湾清算过程中的最大争议焦点。
房东质疑:缺乏准备与经验
在哈德逊湾宣布出售后,多家房东与刘会面,提出了诸多质疑。多名房东表示,刘在谈判初期未能提供详细商业计划,显得准备不足。
刘对外宣称,她计划打造集购物、餐饮、娱乐和休闲为一体的综合百货商场,但房东指出,这些用途并不符合原租约的规定。即便允许,房东也认为她组建的团队缺乏大型零售经验,其中包括曾任地产经纪和幼儿教育者的成员。
奥斯本法官在判决中同样指出这一问题:“虽然刘曾提议聘请部分前哈德逊湾高管,但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整体领导层缺乏零售经验,对在预定时间内启动并管理 25 家大型百货店的可行性构成重大风险”。
他还批评刘提交的商业计划“流于表面”,更新版本仍“存在缺陷”。
资金与可行性存疑
刘最初计划在签署租约后 180 天内翻新并开业至少 20 家门店,预计项目总投资约 4 亿加元。房东认为这一时间表不切实际,并质疑她是否具备足够资金。资料显示,她旗下三家购物中心在过去两年间负债达 1,900 万加元。
刘在法庭上辩称,她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积累的财富以及目前经营的购物中心,足以证明她的能力。她认为房东反对自己,是因为她是“外来者”,并非他们偏好的租户。
哈德逊湾及其主要债权人 Pathlight Capital 则认为,房东反对的真正原因在于希望收回物业,以便重新出租或改建,从而获得更高收益。
法院:刘不具备合格承租人条件
在作出裁决时,奥斯本依据《公司债权人安排法》(Companies’ Creditors Arrangement Act)第 11.3 条,评估刘是否为“合格的承租人”,以及她的交易是否获得法院指定监督机构的支持。
监督机构 Alvarez & Marsal 曾表示,刘有能力履行财务义务,但同时指出她“缺乏经验、准备不足”,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存在“非常现实的风险”。
最终,奥斯本法官认为,刘伟宏的计划无法令法院信服,裁定房东无须接受其作为新租户。
这项判决为哈德逊湾破产重组案的关键章节画上句号,也为刘伟宏雄心勃勃的“自名百货计划”蒙上阴影。尽管她仍可上诉,但业界人士认为,她想在加拿大零售业建立全新百货帝国的道路,恐将愈发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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