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選舉:身份政治、權力博弈和網紅動員·
對於眾多游離在上述權力網絡之外的伊拉克人而言,現行政治體制既不具備代表性,也缺乏回應性。經過贰拾年的選舉和改革承諾,大多數伊拉克人的日常生活仍充斥著困境與漠視。在最基本的治理指標上,伊拉克政府始終表現不佳。盡管擁有豐富的石油財富,伊拉克在公共服務供給方面仍處於全球下游水平,同時也是全球腐敗問題最嚴重的國家之壹。
薩德爾發起的抵制選舉運動也將加劇投票率低迷的態勢。他領導的運動在2021年選舉中贏得了最多席位——329個席位中的73個,但在2022年8月未能組建“多數派政府”後,該運動戲劇性地退出了議會。
薩德爾已警告其追隨者不要加入其他競選名單,甚至解雇了31名支持其他候選人的組織成員。他的這壹立場讓許多核心顧問感到不滿,他們認為該組織仍是少數擁有強大且紀律嚴明的選舉機制、能夠動員大量選民的政治力量之壹。但薩德爾意在將自己公開定位在政治秩序之外,從而與這場預計參與度極低的選舉保持道德距離。
選舉之後:伊拉克政府組建流程如何運作
理論上,伊拉克憲法為選舉後的政府組建制定了明確的時間表。但在實踐中,每個環節都成為政治陣營索取讓步、交換職位並強化支撐該體制的精英協議的契機。
自2005年以來,從投票到政府組建的平均時長約為224天。內閣職位和高級職位的分配遵循壹套非正式的“積分制”,根據各政黨獲得的席位數量進行核算。
聯邦最高法院(FSC)在解決選舉爭議後確認選舉結果,談判幾乎隨即啟動。確認結果後的15天內,看守總統必須召集新當選的議會召開會議。
首次議會會議由最年長的議員主持,按規定需以絕對多數票選舉產生議長及兩名副議長。但在實踐中,這壹時刻往往成為首次政治談判的舞台。政黨會推遲投票,並將會議“無限期延期”數月——2022年就曾出現這種情況,在此期間各方就職位分配和聯盟組建展開談判。
議長最終確定後,焦點轉向總統選舉,該職位需獲得議會叁分之贰的選票。這壹環節的政治博弈同樣激烈。2022年起,總統選舉需達到叁分之贰的法定出席人數,這實際上迫使各方達成共識,同時也賦予了叁分之壹的少數派阻撓進程的權力。
總統當選後,需在15天內從“最大陣營”中提名總理人選。這壹環節本身就存在爭議。聯邦最高法院在2010年的壹項標志性裁決中,將“最大陣營”解讀為選舉後組建的陣營,而非選舉中贏得最多席位的名單。這壹裁決使得努裡·馬利基領導的聯盟得以擊敗當時勝選的艾亞德·阿拉維聯盟。2019年該判例得到重申,正式將選後談判確立為政府組建的核心特征。
總理候選人獲得提名後,需在30天內向議會提交內閣名單及施政綱領,以爭取信任投票。這壹階段同樣由談判主導。主要派系將瓜分預期中的內閣職位,各方根據自身在議會中的席位權重爭奪關鍵部門。
在每個環節,這些談判都並非在議會內部進行,而是在權力的密室中展開。真正的決策者——各執政陣營的領袖,將選舉結果視為爭奪部長職位及近1000個其他政府高級職位(即“特等職位”)的談判籌碼。這些職位意味著能夠掌控龐大的國家資源、庇護網絡以及影響力機制。
然而,在伊拉克選後的權力爭奪中,席位只是眾多談判籌碼之壹。精英階層還會動員支持者走上街頭,甚至動用針對性暴力來維護自身影響力。例如,2021年選舉中,人民動員部隊的追隨者在其關聯政黨表現不佳後占領了巴格達綠區。不到壹年後的2022年8月,薩德爾派因未能組建政府,也發動了對綠區的入侵,造成約30人死亡。在那次政府組建過程中,包括哈勒布西以及當時的總理穆斯塔法·卡迪米在內的政客住所遭到襲擊。選舉季常見的報復性暗殺,仍是該體制運作的典型特征。
因此,伊拉克選舉中的陣營分裂更多是出於戰略考量,而非意識形態分歧。各個派系單獨參與競選,旨在衡量自身的選舉影響力,並為選後談判積累籌碼。
壹旦席位被兌換為職位,這些派系必然會重新聚集到傳統的執政陣營中,以略微調整的形式重建原有的權力秩序。如此循環往復:同壹批精英經過重組與重新包裝,在民主革新的熟悉外衣下重掌政權。
重建伊拉克選舉信任:鼓勵參與並強化問責
2003年後伊拉克的選舉制度旨在防止獨裁政權復辟。選舉本應成為定期的權力平衡機制,每肆年重新調整政治代表性,並讓對立政黨在共識的憲法框架內和平角逐權力。競爭本應催生多元主義,而跨民族教派的包容性則旨在維護穩定。向公眾作出的承諾是,通過選舉,伊拉克民眾能夠讓領導人承擔責任,並維護來之不易的民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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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德爾發起的抵制選舉運動也將加劇投票率低迷的態勢。他領導的運動在2021年選舉中贏得了最多席位——329個席位中的73個,但在2022年8月未能組建“多數派政府”後,該運動戲劇性地退出了議會。
薩德爾已警告其追隨者不要加入其他競選名單,甚至解雇了31名支持其他候選人的組織成員。他的這壹立場讓許多核心顧問感到不滿,他們認為該組織仍是少數擁有強大且紀律嚴明的選舉機制、能夠動員大量選民的政治力量之壹。但薩德爾意在將自己公開定位在政治秩序之外,從而與這場預計參與度極低的選舉保持道德距離。
選舉之後:伊拉克政府組建流程如何運作
理論上,伊拉克憲法為選舉後的政府組建制定了明確的時間表。但在實踐中,每個環節都成為政治陣營索取讓步、交換職位並強化支撐該體制的精英協議的契機。
自2005年以來,從投票到政府組建的平均時長約為224天。內閣職位和高級職位的分配遵循壹套非正式的“積分制”,根據各政黨獲得的席位數量進行核算。
聯邦最高法院(FSC)在解決選舉爭議後確認選舉結果,談判幾乎隨即啟動。確認結果後的15天內,看守總統必須召集新當選的議會召開會議。
首次議會會議由最年長的議員主持,按規定需以絕對多數票選舉產生議長及兩名副議長。但在實踐中,這壹時刻往往成為首次政治談判的舞台。政黨會推遲投票,並將會議“無限期延期”數月——2022年就曾出現這種情況,在此期間各方就職位分配和聯盟組建展開談判。
議長最終確定後,焦點轉向總統選舉,該職位需獲得議會叁分之贰的選票。這壹環節的政治博弈同樣激烈。2022年起,總統選舉需達到叁分之贰的法定出席人數,這實際上迫使各方達成共識,同時也賦予了叁分之壹的少數派阻撓進程的權力。
總統當選後,需在15天內從“最大陣營”中提名總理人選。這壹環節本身就存在爭議。聯邦最高法院在2010年的壹項標志性裁決中,將“最大陣營”解讀為選舉後組建的陣營,而非選舉中贏得最多席位的名單。這壹裁決使得努裡·馬利基領導的聯盟得以擊敗當時勝選的艾亞德·阿拉維聯盟。2019年該判例得到重申,正式將選後談判確立為政府組建的核心特征。
總理候選人獲得提名後,需在30天內向議會提交內閣名單及施政綱領,以爭取信任投票。這壹階段同樣由談判主導。主要派系將瓜分預期中的內閣職位,各方根據自身在議會中的席位權重爭奪關鍵部門。
在每個環節,這些談判都並非在議會內部進行,而是在權力的密室中展開。真正的決策者——各執政陣營的領袖,將選舉結果視為爭奪部長職位及近1000個其他政府高級職位(即“特等職位”)的談判籌碼。這些職位意味著能夠掌控龐大的國家資源、庇護網絡以及影響力機制。
然而,在伊拉克選後的權力爭奪中,席位只是眾多談判籌碼之壹。精英階層還會動員支持者走上街頭,甚至動用針對性暴力來維護自身影響力。例如,2021年選舉中,人民動員部隊的追隨者在其關聯政黨表現不佳後占領了巴格達綠區。不到壹年後的2022年8月,薩德爾派因未能組建政府,也發動了對綠區的入侵,造成約30人死亡。在那次政府組建過程中,包括哈勒布西以及當時的總理穆斯塔法·卡迪米在內的政客住所遭到襲擊。選舉季常見的報復性暗殺,仍是該體制運作的典型特征。
因此,伊拉克選舉中的陣營分裂更多是出於戰略考量,而非意識形態分歧。各個派系單獨參與競選,旨在衡量自身的選舉影響力,並為選後談判積累籌碼。
壹旦席位被兌換為職位,這些派系必然會重新聚集到傳統的執政陣營中,以略微調整的形式重建原有的權力秩序。如此循環往復:同壹批精英經過重組與重新包裝,在民主革新的熟悉外衣下重掌政權。
重建伊拉克選舉信任:鼓勵參與並強化問責
2003年後伊拉克的選舉制度旨在防止獨裁政權復辟。選舉本應成為定期的權力平衡機制,每肆年重新調整政治代表性,並讓對立政黨在共識的憲法框架內和平角逐權力。競爭本應催生多元主義,而跨民族教派的包容性則旨在維護穩定。向公眾作出的承諾是,通過選舉,伊拉克民眾能夠讓領導人承擔責任,並維護來之不易的民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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