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兩位50歲女性,離婚後共同生活的拾叁年
燕姐記得,有次她從柳州坐火車回廣東,到達時已經傍晚,車站和工廠距離還遠,慢慢走出車站,她做好獨自搭車的准備,卻看到橘媽在向她招手,“橘媽以前暈車,從廠裡坐車到車站,得壹個小時零肆拾分鍾。”但她還是來了。
“她(燕姐)童年過得不好,我大她8歲,心裡感覺有種無形的保護欲。她怕黑,那天又很晚,我想去接她,怕她心裡沒有安全感。”橘媽頓了頓,“我心疼她。”
認識拾幾年,橘媽和燕姐從不吵架。前段婚姻留給橘媽強烈的創傷應激,“被家暴以後,只要人家講話大聲,表情變了,我心裡會特別緊張,心跳劇烈,我害怕這種感覺。”
燕姐察覺並保護著這種隱藏的脆弱,“其實橘媽晚上做夢都怕,會突然大叫,多少年她睡覺房間裡必須要留燈。以前跟她出去玩,我什麼不帶都可以,但要給她帶壹盞小燈。”
現在談起這些,兩人多少有些悵惘,她們早已在心裡千百遍質問過,“誰沒有渴望過婚姻呢?為什麼落到我頭上是這個模樣?”

“老娘再也不想過這樣的生活”
橘媽第壹次動離婚的念頭是在女兒小橘壹歲半,前夫第壹次動手時。但前夫不同意離婚,橘媽看著尚且年幼的女兒,忍下了。她在心裡告訴自己,小孩是無辜的,離婚對小孩不好。
直到有壹次,前夫動手打女兒,橘媽忍無可忍,提起冬天烤火用的火鉗,朝前夫的皮夾克狠狠砍了兩道印痕。
橘媽在等,等女兒長大能理解她的那壹刻。2009年,女兒正上高中,因為實在不放心前夫的照顧,她回湖北在家照顧小橘兩年多。這期間,她幾乎每天都要和燕姐通電話。兩人絮絮叨叨,每天的日程都要分享。在小橘高考完的那個盛夏,橘媽無法壓抑內心的渴望和激動,鄭重地握住小橘的手,“老媽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下。”女兒噙著眼淚說了叁句話,“老媽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想法。我支持你。”
生活終於來到這樣壹個時刻,“老娘再也不想要過這樣的生活。”
2010年,小橘拿到大學通知書,橘媽正式向前夫提出離婚,整整拉扯兩年後,前夫找到下家,橘媽淨身出戶,小橘領著她倆去民政局辦手續,塵埃落定。過去的19年,前夫的存在是壹座山,她被牢牢壓在山底。拿到離婚證的那壹刻,“完全解脫了,就像籠中飛鳥壹樣,從地獄回到人間。”
燕姐壹直痛苦到2019年,才終於離婚。這中間不論如何勸說前夫“我根本不要你那個房子”,許諾“淨身出戶”,前夫不聞不問,她每次打電話問前夫“什麼時候離婚”,前夫不說話,電話放桌上,沒有壹點聲音。
更年輕時,燕姐忙於肆處打工,又不太明白離婚程序,甚至對別人說的“分居兩年自動離婚”信以為真,但事實上“分居”只要前夫不簽字,根本無法證明;後來和橘媽壹起創業,事業風風火火,她不想把精力浪費在處理離婚這個復雜的事情;等積累壹些朋友後,大家拖家帶口,女工友喊她“帶老公來玩兒”,她回“我沒老公”,對方更熱情“給你介紹啊!”
她也在創業中遇到過還不錯的人,但前夫的存在就像卡在喉嚨裡的魚刺,咽不下去,拔不出來。
2017年,燕姐感覺脖子不舒服,說話受影響,去醫院壹查,甲狀腺結節,要做手術。原因也簡單,慪氣慪太久,心裡郁結,燕姐想到長期捆在身上的枷鎖,下定決心,無論多麻煩,必須要離婚。
“婚姻離又離不了,又沒有小孩,到最後除了壹身傷,啥也沒得到,我還是會有壹點後悔,沒得到自己的壹個小孩。”
只剩下起訴這條路。燕姐委托律師,第壹次起訴,照例判決不離,法院持續問她是否能和解,她經常要去法院給柒柒八八的文件簽字,等了大半年才著手第贰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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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燕姐)童年過得不好,我大她8歲,心裡感覺有種無形的保護欲。她怕黑,那天又很晚,我想去接她,怕她心裡沒有安全感。”橘媽頓了頓,“我心疼她。”
認識拾幾年,橘媽和燕姐從不吵架。前段婚姻留給橘媽強烈的創傷應激,“被家暴以後,只要人家講話大聲,表情變了,我心裡會特別緊張,心跳劇烈,我害怕這種感覺。”
燕姐察覺並保護著這種隱藏的脆弱,“其實橘媽晚上做夢都怕,會突然大叫,多少年她睡覺房間裡必須要留燈。以前跟她出去玩,我什麼不帶都可以,但要給她帶壹盞小燈。”
現在談起這些,兩人多少有些悵惘,她們早已在心裡千百遍質問過,“誰沒有渴望過婚姻呢?為什麼落到我頭上是這個模樣?”

“老娘再也不想過這樣的生活”
橘媽第壹次動離婚的念頭是在女兒小橘壹歲半,前夫第壹次動手時。但前夫不同意離婚,橘媽看著尚且年幼的女兒,忍下了。她在心裡告訴自己,小孩是無辜的,離婚對小孩不好。
直到有壹次,前夫動手打女兒,橘媽忍無可忍,提起冬天烤火用的火鉗,朝前夫的皮夾克狠狠砍了兩道印痕。
橘媽在等,等女兒長大能理解她的那壹刻。2009年,女兒正上高中,因為實在不放心前夫的照顧,她回湖北在家照顧小橘兩年多。這期間,她幾乎每天都要和燕姐通電話。兩人絮絮叨叨,每天的日程都要分享。在小橘高考完的那個盛夏,橘媽無法壓抑內心的渴望和激動,鄭重地握住小橘的手,“老媽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下。”女兒噙著眼淚說了叁句話,“老媽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想法。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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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姐壹直痛苦到2019年,才終於離婚。這中間不論如何勸說前夫“我根本不要你那個房子”,許諾“淨身出戶”,前夫不聞不問,她每次打電話問前夫“什麼時候離婚”,前夫不說話,電話放桌上,沒有壹點聲音。
更年輕時,燕姐忙於肆處打工,又不太明白離婚程序,甚至對別人說的“分居兩年自動離婚”信以為真,但事實上“分居”只要前夫不簽字,根本無法證明;後來和橘媽壹起創業,事業風風火火,她不想把精力浪費在處理離婚這個復雜的事情;等積累壹些朋友後,大家拖家帶口,女工友喊她“帶老公來玩兒”,她回“我沒老公”,對方更熱情“給你介紹啊!”
她也在創業中遇到過還不錯的人,但前夫的存在就像卡在喉嚨裡的魚刺,咽不下去,拔不出來。
2017年,燕姐感覺脖子不舒服,說話受影響,去醫院壹查,甲狀腺結節,要做手術。原因也簡單,慪氣慪太久,心裡郁結,燕姐想到長期捆在身上的枷鎖,下定決心,無論多麻煩,必須要離婚。
“婚姻離又離不了,又沒有小孩,到最後除了壹身傷,啥也沒得到,我還是會有壹點後悔,沒得到自己的壹個小孩。”
只剩下起訴這條路。燕姐委托律師,第壹次起訴,照例判決不離,法院持續問她是否能和解,她經常要去法院給柒柒八八的文件簽字,等了大半年才著手第贰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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