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任性!江門社區消殺不交鑰匙就撬鎖引爭議
通知中如此稱:“……為有效防控基孔肯雅熱,請各單車房業主於今日21時前,將鑰匙送至社區居委會,或自行開門配合消殺……社區將定期開展消殺工作,逾期未提供鑰匙或未開門的,將拍照記錄並由專業開鎖人員強制開鎖……”
此事被網友捅到網上後,該社區工作人員對媒體稱:這壹通知屬實,但已作廢,不再強制執行。
另據“浪潮新聞”稱:10月16日,廣東江門的胡先生稱,他在家裡睡覺時,相關‘滅蚊’工作人員突然闖入他家,拿走了多盆綠植……”
基層社區及其工作人員,為了民眾的健康安全,深入每家每戶,連存放物品的“單車房”也不放過,都要全面進行消殺工作,這種“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行為與精神,不是應該令百姓無比感動嗎?可現在,何以成了被人廣為詬病與批評的做派呢?

“都是為你好”,現在卻不落好,反而遭到網絡輿論的大批判——估計,這些社區的幹部職工,以及不少的網友也會不太理解吧?甚至還會有人替這些社區及工作人員打抱不平呢!
但事實上,社區在很快感受到輿論壓頂之後,就稱“已作廢,不再強制執行”了。
其壹,保障“公民免於恐懼的權利”,才是公權力應有的責任。
對於百姓的房子,別說是社區人員,就是警方、法院這樣的執法部門,也不能自己隨意擬定壹個通知,就可以隨便撬鎖開門了。
社區假以“為你好”之名義的做法,表面上是“為老百姓好”,也確實會有著這樣的效果與目的,但是,壹個行為具備了“善意與好處”的方面,卻並不能就此可以為所欲為,就能代表其可以不顧另壹方面的違法性、危害性了!
“人,只是目的,而不是工具”——如果壹個消殺行為,就要以犧牲民眾的財產安全、人身安全為代價,則“財產的神聖不受侵犯、住宅安全不受侵犯”等“公民免於恐懼的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

權力違法的可怕性、危害性顯然要更大,甚至會大大抵消了其所謂的“為你好”之本意和善意。
其贰,推進法治文明建設,其中重要的有壹條,就是開始更為注重“程序正義”。
為了老百姓安全進行消殺,這確實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卻不能因為掛上了“都是為你好”的原由與名頭,就認為權力便可以上下其手,不需要遵守法規要求及程序限制的合法性了。
進行滅害消殺,民眾當然應當配合,同時,公眾也需要保障其同意權與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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