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 陳國軍:劉曉慶曾想生個孩子,她懷疑我身體有問題

陳國軍與劉曉慶
陳國軍與劉曉慶於1986年4月4日在北京領證結婚,1991年被法院判決離婚。
陳國軍在自傳《我和劉曉慶:不得不說的故事》中這樣描述:那時劉曉慶的確想生壹個孩子,可懷不上,她懷疑我身體有問題,逼我去醫院做檢查。
如果那時我們真的生了壹個孩子,婚姻可能會穩固壹些……
據陳國軍在自傳裡介紹,他和劉曉慶領證結婚後,將劉曉慶的母親、繼父、妹妹及劉曉慶的外婆,都接到北京來了,6口人將叁居室擠得滿滿當當。

劉曉慶的父母沒有兒子,那時她的妹妹劉曉紅還沒有結婚,岳父母將陳國軍當成家裡的頂梁柱。
陳國軍將工資全部交給岳父母管,岳父母將他當兒子看待。
陳國軍與劉曉慶結婚時都30多歲了,父母迫切希望他們生個孩子。兩人每次從外面演出、拍戲回來,母親就追在後面說:你們該要個孩子了。
這事陳國軍做不了主,決定權在劉曉慶。父母便逼劉曉慶:你年齡不小了,再不生寶寶就來不及了。
母親說多了,劉曉慶煩了,有壹次竟沖母親嚷道:也不能今天想要,明天就生呀。

青年劉曉慶
那時劉曉慶的確想要個孩子,但她總覺得經濟條件不好,想多掙點錢。
於是,陳國軍與劉曉慶拍戲之余,就跟著穴頭出去演出,為生寶寶進行經濟儲備。
據陳國軍在自傳裡介紹:那時他和劉曉慶壹天最多演8場:早晨7點半演壹場,深夜12點50分演最後壹場。
吃每頓飯只有10分鍾的時間。他們自己化妝,服裝也是自己准備,穴頭不提供。陳國軍和劉曉慶唱歌,有時還演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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