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野人孩子",心裡為何那麼痛?

視頻截圖


根據發展心理學的觀點,3歲齡兒童正處在語言和社會化發展的關鍵時期。他們剛結束用感官來探索世界的階段,正在通過語言和象征性游戲、模仿,來習得社會角色與情感規則。幾乎難以想象,動物式的爬行慣習,會如何塑造壹個幼兒與世界交互的方式。這是壹種精神上的孤立和阻斷,就如同“狼孩”以狼群的習性生活,未來也難以融入人類世界。

如媒體報道,“野人小孩”的父母接受過高等教育,本身是社會化的成功者。但從目前曝光的情況來看,他們身上難以體現父母的舐犢之情,反而傳遞出罔顧孩子正常成長的傲慢和冷漠。

“自然教養”,也不幸被這對精英的父母濫用,成為壹場倒行逆施的個體教育實驗。

無限大的父母權力

這對父母曾辯稱,他們“回歸自然”的生活方式是壹種自由,“外人沒有權利幹涉”。這是壹個有迷惑性的說法:父母給予孩子生命,是否就能全權決定孩子的教養方式,哪怕是壹種錯誤的教育?

我們很少認真討論父母的角色功能,傳統而感性的認知裡,“父母”意味著人生之初的“天與地”。社會學認為,父母除了基本的生活供養外,還是子女社會化的關鍵引領者。這意味著,他們手把手帶領我們從“生物人”走向“社會人”,學習與他人相處的秩序與規則,最終像壹塊拼圖,嵌入社會系統之中,獲得獨立與新生。

但在子女自立於社會之前,父母對其成長路徑的塑造,有時演變為絕對的控制和支配。此次事件裡,對於不具備自主意識的小孩,父母的教育權力膨脹到無限大時,就體現為專制的代際剝奪——既然我選擇了“回歸自然”的生活方式,那麼你也應當跟隨。

這其中巧言令色的話語陷阱是,孩子並不具備和大人壹致的理性與自決能力,根本無從談起“選擇”。確切來說,是這對父母將自己的生活方式,強加給了孩子。這個過程的殘忍之處在於,“野人”式的教養是單向且不可逆的,子女完全淪為失去自主人身權利的附屬品。



《抓娃娃》劇照

紀伯倫曾經在詩作《論孩子》裡寫道:你的兒女,其實並非你的兒女,乃是“生命”為自己所渴望的兒女。他們經你而來,卻非從你而來;他們與你同在,卻並不屬於你。(They come through you but not from you, and they are with you yet they belong not to you.)


詩裡還寫道,父母是弓,兒女是從那裡射出的箭。弓箭手望著未來之路上的箭靶,用盡力氣、把箭射得又快又遠,而生命“不會後退,也不會在過去停留”。

事實上,現代法律與倫理早已確認,“子女並非父母的所有物”。兒童擁有獨立的權利地位,其受保護權高於父母的教育自主權。

1989年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國際兒童保護的基石,其中明確:在所有設計兒童的行動中,“兒童最大利益”應為首要考慮。父母雖然有指導兒童的權利與義務,但前提是,必須符合兒童自身的成長需求與能力。

在現代文明的共識中,孩子首先是壹個獨立的、有尊嚴的個體,然後才是父母的子女。法律將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的關系界定為“監護與被監護”,監護不是“所有權”,而是法定職責的壹種。父母行使監護權,本質上不是在行使天然的支配權力,而是在代為履行社會的保護責任,必須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為准則。這也是為什麼,如果父母虐待、遺棄、忽視孩子,民政或司法部門可以撤銷其監護資格。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壹下您的意見吧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推薦:

    意見

    當前評論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歡迎您發表您的看法。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Copyright © 溫哥華網,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溫哥華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