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真的"錯過"了工業革命?或不是因驕傲無知 而是…




可是這個“嘉慶維新”,搞的實則非常滑稽——叁月,兩廣總督吉慶給嘉慶上了壹份奇葩折子,稱:“廣東采挖黎地石碌銅斤,試辦壹年,額已短缺,而且該處濱海臨洋,多人前采,恐致滋生事端,似應亟行停止;廣東省局鼓鑄,仍請運用滇銅。”

翻譯壹下,就是廣東煉銅需要銅礦,原先開了個礦,可現在吉慶卻奏請要把它關了,以後依然要從雲南運礦過來煉銅。

我相信如果現在有個地方官,敢用給上級打這樣壹份腦袋疑似被門擠了的報告上去,肯定是挨處分沒跑了。可是吉慶的報告打上去後,嘉慶的朱批卻大加贊賞:“所辦甚妥,所見極是。仍用滇銅,不必開采。”

請注意,這是嘉慶上台後第壹次對工礦業表明態度,話雖不多,但觀點鮮明,態度非常堅決——就是要嚴格限制,越少越好。

了解工業革命歷史的人都知道,開礦是工業革命的發軔之處,英國工業革命的那些玩意兒,什麼鐵路、蒸汽機,最早不都是在礦山裡用出來的麼?可為什麼嘉慶卻對此畏之如虎呢?

這個問題,很快得到了嘉慶本人更詳細的解答:嘉慶肆年肆月,有潘世恩、蘇廷祿兩位富商,找到門路向上了份呈請,想在直隸邢台境內開個礦采銀。

在通過官府層層遞交的“呈請”當中,這兩位尚處“萌芽狀態”的資本家挖空心思,極力想說服皇帝批准他們的計劃——現如今不是,川楚白蓮教作亂,朝廷不是缺銀子麼?我們開礦采銀,給您多繳稅,也解決了直隸滋生人丁的就業問題,這是官民兩便的大好事啊!

可對這樣壹份努力“急朝廷所急”的呈請,嘉慶的批復卻異常嚴厲:

“朕恭閱世宗皇帝朱批諭旨,於開礦壹事,深以言利擾民為戒,聖訓煌煌,可為萬世法守。朕每繹思莊誦,志之於心,因無人以此陳請未經明諭。今有宛平民潘世恩、汲縣民蘇廷祿,呈請在直隸邢台等縣境內開采銀礦,給事中明繩輒據以入告,故特降旨宣示,使知朕意。

夫礦藏於山,非數人所能采取,亦非數月所能畢事,必且千百為群,經年累月,設立棚廠,鑿砂煎煉,以謀利之事,聚游手之民,生釁滋事,勢所必然,縱使官為經理,尚難約束多人,若聽壹贰商民集眾自行開采,其弊將無所不至,此在邊省猶不可行,而況近依畿輔!他府猶不可行,而況地近大名!各該處向有私習邪教之人,此時方禁約之不暇,顧可聽其糾集耶!且國家經費,自有正供常賦,川陝余匪指日即可殄平,國用本無虞不足,安可窮搜山澤,計及錙銖!


潘世恩、蘇廷祿自因現在開捐,揣摩迎合,覬覦礦苗,思擅其利,乃敢藉納課為詞,以小民而議及帑項,實屬不安本分。俱著押遞本籍,交地方官嚴行管束,毋許出境滋事。

至給事中明繩,若系巡城,只當聽斷詞訟,遇有此等呈詞,亦應飭駁,況伊並非巡城,且系宗室,今以開礦事冒昧轉奏,明系商人囑托,冀幸事成分肥,殊屬卑鄙。朕廣開言路,非開言利之路也。聚斂之臣,朕斷不用。”

在這份公開的上諭當中,嘉慶就幹脆把話挑明了:

朕為什麼要限制開礦?因為只要壹開設礦場,“游手之民”就會聚集在壹起“生釁滋事”,即便你讓我深度介入管控(縱使官為經理)也管不過來那麼多人啊!這種事兒其他地方我都不能允許,何況是在直隸這種皇城根底下?所以潘世恩、蘇廷祿這兩個草民不識本分,馬上押回本籍,交地方官嚴加看管。至於替他們上奏的給事中明繩,敢趁著朕鼓勵“鹹與維新”、讓大家提意見的機會上這種折子?殊屬卑鄙!聚斂之臣,朕斷不用!

你梳理嘉慶的這個思路,會發現他在自己邏輯中想的還是很明白的——川楚白蓮教起義讓清廷耗銀上億兩才得以平定,地區壹戰掏空大清的家底。但清王朝從這場禍亂中吸取的主要教訓是什麼呢?那就是朝廷壹定要執行比之前更加徹底的將老百姓打成原子化的政策,不能讓“游手之民”聚在壹起,否則就會“生事”。而工商業相比農業,天然是更需要人群的大規模聚集協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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