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夜晚如廁遭氣槍誤殺,算"因工死亡"嗎?

在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最先引發爭議的,不僅是這起悲劇的偶然性,還有它背後的法律認定。


2025年7月6日深夜,江西南昌紅谷灘區某高速施工現場附近,機器施工的轟鳴聲不斷。54歲的湖南婁底籍農民工游某某結束了壹天的工作,趁著短暫的間隙,離開工地到附近的農田如廁。幾分鍾後,他倒在田間,再也沒能回來。

這壹晚,兩個本地村民——屈某某與羅某某,駕車帶著氣槍在施工的工地附近“打獵”。由於在夜晚並沒有良好的照明,他們誤將游某某當作“獵物”,扣下扳機。並且由於工地機械運作的噪音太大,沒有人聽到槍聲。



警方在經過現場調查後,在8月7日晚發布警情通報稱:壹顆來自氣槍的金屬彈丸,從死者的左眉射入,貫穿顱內,最終停在右後腦。事發現場的草叢中有大量血跡,現場沒有搏斗痕跡,沒有呼救聲。

7月7日凌晨1點50分左右,游某某的工友報警稱其失蹤了。而警方很快在距工地約800米的田地裡找到他的遺體。不到12小時後,兩名涉事村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對贰人刑事拘留,案件隨即移交檢察機關。



在湖南婁底的老家,噩耗傳來時,游某某的家人先是被告知“人是因為天氣太熱熱死的”。然而,當家屬趕到現場,看到現場草叢中明顯的血跡與警方勘查的結果,才得知他本人是被氣槍的金屬彈丸擊中腦部致死的。


游某某是家中唯壹的經濟支柱,他這次外出務工,家裡留下了年近80的老母親、不會說普通話的妻子,以及叁名成年子女。他常年在外務工,從工地到工地,壹個人支撐著壹家人的生活。“他不識字,也沒什麼技術活,但很能吃苦。”游某某的妻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就是出去幹活掙錢,不會惹事,沒想到人就這樣走了。”

在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最先引發爭議的,不僅是這起悲劇的偶然性,還有它背後的法律認定。游某某的家屬堅持認為其是在工作期間出的事情,應屬於工傷,事發時他正在施工現場工作間隙如廁,離開工地是出於工作場所衛生條件的限制。

然而,用工單位中交路橋某項目部卻給出了不同的態度。當時與游某簽署合同的並非中交路橋,而是江西當地另壹家公司,務工時為游某購買的是團體保險。他們認為,這是壹樁刑事案件,與施工方無關,不接受工亡認定。但是項目方提出,可以壹次性支付人民幣(专题)25萬元“人道主義賠償”。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這條新聞還沒有人評論喔,等著您的高見呢
上壹頁12下壹頁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推薦:

    意見

    當前評論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歡迎您發表您的看法。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Copyright © 溫哥華網,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溫哥華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