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夜晚如廁遭氣槍誤殺,算"因工死亡"嗎?
在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最先引發爭議的,不僅是這起悲劇的偶然性,還有它背後的法律認定。
2025年7月6日深夜,江西南昌紅谷灘區某高速施工現場附近,機器施工的轟鳴聲不斷。54歲的湖南婁底籍農民工游某某結束了壹天的工作,趁著短暫的間隙,離開工地到附近的農田如廁。幾分鍾後,他倒在田間,再也沒能回來。
這壹晚,兩個本地村民——屈某某與羅某某,駕車帶著氣槍在施工的工地附近“打獵”。由於在夜晚並沒有良好的照明,他們誤將游某某當作“獵物”,扣下扳機。並且由於工地機械運作的噪音太大,沒有人聽到槍聲。

警方在經過現場調查後,在8月7日晚發布警情通報稱:壹顆來自氣槍的金屬彈丸,從死者的左眉射入,貫穿顱內,最終停在右後腦。事發現場的草叢中有大量血跡,現場沒有搏斗痕跡,沒有呼救聲。
7月7日凌晨1點50分左右,游某某的工友報警稱其失蹤了。而警方很快在距工地約800米的田地裡找到他的遺體。不到12小時後,兩名涉事村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對贰人刑事拘留,案件隨即移交檢察機關。

在湖南婁底的老家,噩耗傳來時,游某某的家人先是被告知“人是因為天氣太熱熱死的”。然而,當家屬趕到現場,看到現場草叢中明顯的血跡與警方勘查的結果,才得知他本人是被氣槍的金屬彈丸擊中腦部致死的。
游某某是家中唯壹的經濟支柱,他這次外出務工,家裡留下了年近80的老母親、不會說普通話的妻子,以及叁名成年子女。他常年在外務工,從工地到工地,壹個人支撐著壹家人的生活。“他不識字,也沒什麼技術活,但很能吃苦。”游某某的妻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就是出去幹活掙錢,不會惹事,沒想到人就這樣走了。”
在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最先引發爭議的,不僅是這起悲劇的偶然性,還有它背後的法律認定。游某某的家屬堅持認為其是在工作期間出的事情,應屬於工傷,事發時他正在施工現場工作間隙如廁,離開工地是出於工作場所衛生條件的限制。
然而,用工單位中交路橋某項目部卻給出了不同的態度。當時與游某簽署合同的並非中交路橋,而是江西當地另壹家公司,務工時為游某購買的是團體保險。他們認為,這是壹樁刑事案件,與施工方無關,不接受工亡認定。但是項目方提出,可以壹次性支付人民幣(专题)25萬元“人道主義賠償”。

家屬拒絕了這壹提議。“工亡認定不僅是賠償的問題,還關乎尊嚴和權益。”家屬表示,他們已經准備通過仲裁或司法途徑維權。當地人社部門也回應稱,工傷認定有明確的法定程序和標准,家屬可以依法申請,由相關部門調查認定。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廣泛討論,還在於它揭示出壹個長期被忽視的現實:夜間施工工地的農民工,往往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與生活設施。事發現場周邊,沒有固定廁所,工人如廁只能就近到農田或空地解決。而施工區又與村民的生活與耕作空間交錯在壹起。若工地配備了照明良好的臨時廁所,工人或許無需走到獵人活動的田間。

根據警方通報,兩名涉案的村民均為當地人,事發當晚駕車來到工地周邊打獵。由於氣槍在我國屬管制器具,且用於狩獵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其持有與使用本身即可能觸犯法律。目前,檢察機關已介入案件偵辦,下壹步將圍繞“是否構成重大過失”“是否涉及非法持有槍支”等問題作出決定。而且即便不考慮非法持有問題,按照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處柒年有期徒刑,若情節特別惡劣,還可能從重處罰。
目前,游某某的遺體已完成屍檢,案件仍在偵辦中。家屬壹邊等待警方與檢察院的進壹步結果,壹邊准備向人社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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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2025年7月6日深夜,江西南昌紅谷灘區某高速施工現場附近,機器施工的轟鳴聲不斷。54歲的湖南婁底籍農民工游某某結束了壹天的工作,趁著短暫的間隙,離開工地到附近的農田如廁。幾分鍾後,他倒在田間,再也沒能回來。
這壹晚,兩個本地村民——屈某某與羅某某,駕車帶著氣槍在施工的工地附近“打獵”。由於在夜晚並沒有良好的照明,他們誤將游某某當作“獵物”,扣下扳機。並且由於工地機械運作的噪音太大,沒有人聽到槍聲。

警方在經過現場調查後,在8月7日晚發布警情通報稱:壹顆來自氣槍的金屬彈丸,從死者的左眉射入,貫穿顱內,最終停在右後腦。事發現場的草叢中有大量血跡,現場沒有搏斗痕跡,沒有呼救聲。
7月7日凌晨1點50分左右,游某某的工友報警稱其失蹤了。而警方很快在距工地約800米的田地裡找到他的遺體。不到12小時後,兩名涉事村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對贰人刑事拘留,案件隨即移交檢察機關。

在湖南婁底的老家,噩耗傳來時,游某某的家人先是被告知“人是因為天氣太熱熱死的”。然而,當家屬趕到現場,看到現場草叢中明顯的血跡與警方勘查的結果,才得知他本人是被氣槍的金屬彈丸擊中腦部致死的。
游某某是家中唯壹的經濟支柱,他這次外出務工,家裡留下了年近80的老母親、不會說普通話的妻子,以及叁名成年子女。他常年在外務工,從工地到工地,壹個人支撐著壹家人的生活。“他不識字,也沒什麼技術活,但很能吃苦。”游某某的妻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就是出去幹活掙錢,不會惹事,沒想到人就這樣走了。”
在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最先引發爭議的,不僅是這起悲劇的偶然性,還有它背後的法律認定。游某某的家屬堅持認為其是在工作期間出的事情,應屬於工傷,事發時他正在施工現場工作間隙如廁,離開工地是出於工作場所衛生條件的限制。
然而,用工單位中交路橋某項目部卻給出了不同的態度。當時與游某簽署合同的並非中交路橋,而是江西當地另壹家公司,務工時為游某購買的是團體保險。他們認為,這是壹樁刑事案件,與施工方無關,不接受工亡認定。但是項目方提出,可以壹次性支付人民幣(专题)25萬元“人道主義賠償”。

家屬拒絕了這壹提議。“工亡認定不僅是賠償的問題,還關乎尊嚴和權益。”家屬表示,他們已經准備通過仲裁或司法途徑維權。當地人社部門也回應稱,工傷認定有明確的法定程序和標准,家屬可以依法申請,由相關部門調查認定。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廣泛討論,還在於它揭示出壹個長期被忽視的現實:夜間施工工地的農民工,往往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與生活設施。事發現場周邊,沒有固定廁所,工人如廁只能就近到農田或空地解決。而施工區又與村民的生活與耕作空間交錯在壹起。若工地配備了照明良好的臨時廁所,工人或許無需走到獵人活動的田間。

根據警方通報,兩名涉案的村民均為當地人,事發當晚駕車來到工地周邊打獵。由於氣槍在我國屬管制器具,且用於狩獵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其持有與使用本身即可能觸犯法律。目前,檢察機關已介入案件偵辦,下壹步將圍繞“是否構成重大過失”“是否涉及非法持有槍支”等問題作出決定。而且即便不考慮非法持有問題,按照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處柒年有期徒刑,若情節特別惡劣,還可能從重處罰。
目前,游某某的遺體已完成屍檢,案件仍在偵辦中。家屬壹邊等待警方與檢察院的進壹步結果,壹邊准備向人社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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