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网暴者告上法庭 只要1元精神抚慰金

电影《网络暴力》截图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才算“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但郑晶晶指出,在计算具体数量时,常常会出现一些操作性的问题。
由于律师取证的权限较窄,很难要求平台配合提供其所需的精确数据。
此外,郑晶晶还提到,这类案件立案门槛较高,无法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如果立案时出现被告人“下落不明”,法院要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如果自诉人不撤回,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她说,在立案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供被告人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若法院在通知被告人时,出现了电话无人接听,或者文件被拒收的情况,就有可能认为被告“下落不明”。

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剧照
“这是刑事自诉案件普遍存在的比较尴尬的局面。”郑晶晶说,“因为如果被告人知道你可能去起诉他,他只要恶意拒接来电,或者拒收法院的文件,那么案子的立案,甚至后期的推进都是很大的一个问题。”
“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 从刑事自诉转入公诉,有一个很好的结果。但郑晶晶坦言,“这个案子并没有改变目前刑事诉讼中比较尴尬的一个局面,就是自诉转入公诉到底是怎样的衔接机制,我作为律师也不清楚。”她希望之后能出台一些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04数十万网友参与评论“法不责众”困境难解
漫长的诉讼和不确定的结果,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
在郑晶晶的咨询者中,后续走完诉讼程序的并不多。
大多数人随着时间延长,网络暴力的伤害逐渐减少,“时间、金钱成本一旦超过承受能力,当事人自己就放弃了,”郑晶晶说,“最终咨询的十个人可能有一两个会选择起诉。”
多位律师和学者提到,在网暴案件中,存在着实名难、固定证据难、取证难等很多问题。这些维权的难点,又反过来导致施暴者更加猖狂,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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