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网暴者告上法庭 只要1元精神抚慰金

0130起网暴案只有少数构成刑事案件


网络暴力事件并不鲜见,网络暴力案件却不常见。

有专家认为,在法律层面,网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对应的法规散见于多部法律中。



电视剧《时光代理人》剧照

民法上,通常涉及“名誉权纠纷”“隐私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而刑事犯罪一般有诽谤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等,《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相关规定。

在30起网暴案中,有14起案由涉及名誉权。

2006年,一名当事人因一则提案收到了不计其数的谩骂,包括百度贴吧3000多条人身攻击的言论。他最终以“侵害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为由将百度公司起诉。

还有9起案件的最终罪名是诽谤罪、侮辱罪和寻衅滋事罪。在这些案件中,网暴者不止需要道歉,还会依情节严重程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之所以判罚如此重,大部分是因为事态扩大,比如因为被网暴四川德阳女医生自杀、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引起社会恐慌等。

通过梳理发现,网暴案件大多为民事案件,只有少数社会影响重大、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才构成刑事案件。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2013年发布的司法解释,同一信息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施害人在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并再度诽谤他人,均可被认定为侮辱、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02他们只要1元精神抚慰金起诉就是为了出口气

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维护权益的被网暴者已经很幸运,相比起敲敲键盘动动手指的代价,网暴的维权成本太高。

在2020年的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辱骂原告李某某的微博账号实际使用者为朱某,并不是微博认证显示的安某,而且长达一年多的谩骂里,朱某大多数时候用“李破鞋”和“二奶”来指代原告, 并没有明确地提到李某某的姓名,这给确认网暴主体和搜集证据带来了一定困难。

因此,一些被网暴者会将平台一起诉至法庭,并不是真的想让平台受到处罚,而是希望平台能够提供网暴者的账号信息,以便更好锁定对象和整理证据。

为了这起官司,李某某一共支付了4万元的律师费用,最终只获得共计7000元的赔偿费用。

在这30起网暴胜诉案中,有22起带有赔偿诉求,这其中,道歉是基本配置,赔偿金额则不等,1万元以内的情况最多,占比一半,大部分精神赔偿金额都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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