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宗馥莉香港败诉,宗庆后"手书"曝光

香港高等法院于2025年8月1日判决,批准“宗家三兄妹”申请的临时禁令,禁令要求被告宗馥莉和“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诉讼有处理结果前,不得提取或抵押“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宗家三兄妹”与娃哈哈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在香港的诉讼案件做出判决。
判决批准了三位原告申请的临时禁令,禁令要求被告宗馥莉和“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诉讼有处理结果前,不得提取或抵押“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

根据判决书,建浩创投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二被告,自2024年2月2日起,宗馥莉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公司在香港持有多种资产,其中存放于汇丰银行账户中的17.99亿美元资产,正是“宗家三兄妹”申请保全的资产。
判决书中提到一份宗继昌提交的无日期的手写文件,原告称该文件是宗庆后于2024年1月下旬亲笔书写给郭虹的。在这份文件中,宗庆后指示郭虹“准备去香港为三个人办理信托,在汇丰办,每人七亿美金”;当中写到,该信托“长期不动,仅能收取利息使用”。

天眼查APP显示,郭虹曾为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宏胜恒枫食品有限公司的监事,分别在2024年6月和2025年1月退出上述两家公司。
判决书还展示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书中提到宗庆后与宗馥莉就运用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存放于汇丰银行账户中的17.99亿美元资产设立境外信托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信托A以宗继昌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C以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
该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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