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视而不见!了解法律,抵制偷拍

近日,据媒体报道,有境外中文论坛大量传播偷拍影像和私密影像,内容包含在不同场合偷拍陌生女性、散布亲友隐私照片、公开意淫女同事等。平台还衍生出卖针孔摄像头产业,部分私密视频换钱,偷拍场景广泛,受害者年龄跨度大,甚至涵盖儿童




图 / “纵深新闻”微信公众号

在我国,偷窥、偷拍、传播/贩卖私密影像、非法销售/安装针孔摄像头等行为均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橙律师按照主题整合了往期推文中涉及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推送,希望可以为想要了解此类事件的读者提供相关法律知识的补充,并为可能遭遇类似经历的受害者提供一定维权途径的建议。

偷窥/偷拍

《拍下偷拍犯,也算“偷拍”吗?》

进入公共场合,就等于“让渡了个人隐私信息”?橙律师在本文中深入解析公共场所拍摄行为的法律边界,明确《民法典》对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范围,驳斥了“公共场所可随意拍摄”的错误认知。

文章回答了两个核心问题:公共场合未经许可拍摄他人是否合法?拍摄偷拍者以留存证据是否构成侵权?同时揭示偷拍行为可能涉及的民事侵权与行政违法责任,帮助公众理解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点击图片阅读往期文章。

《偷窥一年拘留十日,犯罪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安装微型摄像头偷窥一年,拘留十日,犯罪成本是否过低?各国对女性的偷窥、偷拍为何屡禁不止?谁来保障女性的隐私安全?

在本文中,橙律师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对偷拍、偷窥行为的惩治措施,包括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的双轨制,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分享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做法,以及偷窥、偷拍的入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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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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