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堵救护车惹怒全网 是真不要脸啊!
这几天,一段刷屏的十几秒视频,成功惹怒了全国网友。
事发辽宁朝阳。
7月15号晚上六点多,大凌河景区内人来人往。
只见一条步道上,一支数百人的队伍几乎横向占满了整条路。
这浩浩汤汤,旌旗猎猎的大队伍,不是什么组团游玩的游客。
而是一支每天都准时准点在景区内招摇过市的暴走团。

这天,好巧不巧与两辆消防车,还有一辆救护车迎面对上。
队伍整齐的暴走团,没有任何让路的意思。
救护车只能打开双闪,鸣笛变道上前,谁料上百人依然纹丝不动。
最后,你猜怎么着?
救护车后退,消防车靠边,为这上百人让了路。
声势浩大的队伍,才保持节奏不变,昂首挺胸继续朝前暴走。

视频被传到网上,不出所料,“暴走团”迎来一众暴怒。
路遇救护车消防车主动避让,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一群活了几十年的人,却连这个都不清楚?
路很宽,明明往边上靠靠,就能让车顺利过去。
一群“纪律严明”的人,却不舍得往路边移动两步,为生命让个路。
更迷惑行为的,还有后续。
看自己的人被骂惨了,队长出来喊冤了。
口口声声不存在逼停、阻拦,也没有耽误救人,因为当时的救护车并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
听听队长是如何强词夺理,强行辩解的。
“我们各自将就了一下”
“你们在这待一分钟”
“你们别动了”

让别人不动给自己让路。
救护车消防车停下等自己,就是这样理直气壮。
我就想问一句,就算这三辆车当天是执行紧急任务,你们会主动靠边让路吗?
就算前面有病人等着,结果会不一样吗?
答案,大家心知肚明。
毕竟人家队长还强调了:
你们给我们贴上“暴走团”的标签,就是在妖魔化徒步队。
不出来解释还好,此言一出,烈火烹油。
遇见救火救命的救护车消防车,路是不让的。
反咬一口,倒是很会的。
就如网友一针见血的评论:
说话理直气壮的人有两种,一是有理的人,二是不要脸的人。
多少人苦其久矣的暴走团,显然,属于后者。
2
说是社会给其强行贴标签,我们将他们妖魔化。
接下来,我们就看看。
“暴走团”的这个恶名,他们到底是怎么一桩桩一件件给自己“挣”来的。
凌晨四点的城市,鸟儿都还没睡醒找虫吃。
河南商丘,一支服装统一,动作整齐划一的队伍,却已经开始在楼下开启暴走模式了。
走就走吧,关键他们还拉着音响,时不时来一嗓子嗷嗷唱几句。

台风来了,都阻挡不住那股热情劲儿。
自己到了睡不着觉的年纪,就要其他人每天四点也强行开机。
附近居民不堪其扰,频频投诉都无用。
谁让人家不仅人多年龄还大呢?
早上不让人清静,晚上也不让人痛快。
辽宁阜新,家中有老人突发疾病,男子着急开车回去看望。
却遇上一支暴走团正在横穿马路。
带头的不由分说,直接用身体拦在了正行驶的车前。
男子再三解释,自己有急事,对方也丝毫不为所动。

最后,被拦下的男子,只能停在路边几分钟,直到暴走团长长的队伍走远。
别人生死攸关,也比不上自己锻炼重要。
不仅把马路当自己客厅,红灯他们也是要闯的。
几十米长的队伍,毫不顾忌抢占斑马线。
等着过马路的车辆,绿灯亮了也只能停在那眼睁睁看着。

有人愣是三个红绿灯都没能过去。
要是急着上班,或者有其他急事,真的很容易引起路怒症。
可台风过境,也要坚持走完全程。
泰山压顶,也要保持队形不乱的大爷大妈们,又怎会管别人舒不舒服,痛不痛苦?
横行霸道,横冲直撞,肆无忌惮,狼奔豕突的他们,眼里只有向前,向前。
撞倒小孩子,是顾不上扶起来就扬长而去的。

人行道不走,是非要走到机动车道的。

不管有啥只要挡自己的路,都是一脚踢飞的。

只要出街,仿佛全世界都要统统让路。
哪一刻,是别人逼他们的?
哪一桩,不是自我涂抹恶名?
哪一幕,不是劣迹斑斑,丢人现眼?
没有人可以妖魔化他们。
而是自己的不文明,不守矩,没道德,没素质,让他们难以挣脱丑陋,难堪的标签。
3
老年的生活难免孤独,想要找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起打发时间可以理解。
想要锻炼身体,也没有人会阻止。
你在公园安静的角落,歌唱的再大声,腿伸得再长,胳膊摆的再高,也没有人会管,会生气。
可不能以锻炼之名,行破坏交通之事。
不能以寻找快乐之名,让别人都不痛快。
更不能以保持健康之名,让这个社会“生病”。
一些老年群体,总抱怨年轻人不够尊重自己,却忘了尊重这个东西从来都是相互的。
就在昨天,还看到一个奇葩热搜。
山东聊城,一家肯德基店内,人气爆棚,座无虚席。
以为生意有多好,仔细一看,全是一群老头老太太。

一吃过早饭,就集体赶来免费乘凉。
老人平时节省惯了,来店里好好坐着,凉快一会儿就走咱们也都能理解。
可他们显然把别人做生意的地方,当成了老年活动中心。
有躺下直接睡觉的,还有凑成一桌打起牌的。

自己好不快乐,好不惬意。
为难的却是那里的打工人,劝说是不会有人听的,赶人是万万不敢的。
可有些老人呀,跳广场舞是敢毫无顾忌扰民的。
暴走是敢肆无忌惮闯红灯的。
乘凉是敢四仰八叉躺人家店里的。
说到底,是什么心理在支撑他们的这些“丢人现眼”呢?
是法不责众的侥幸。
是法不责老的猖狂。
让有些人在集体“无意识”下,一步步试探底线。
让他们视公共空间为自家客厅,视社会规则为无物,视“健身”旗帜为越界的通行证。
年龄上来了,也不能把脸面丢了。
体质上来了,也不能把素质丢了。
就像那句说得很好的话:
“人类最大的幸福就在于每天能谈谈道德方面的事情,无灵魂的生活就失去了人的生活价值。”
若干年后,也希望你我都不要成为自己曾最讨厌的那种人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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