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easy girl",她是被偷拍的受害者...
相信你已經刷到了大連工業大學擬開除女學生的事件。
這起事件引發了巨大的討論,也揭開了長期被忽視的疑問、憤怒與不安:
為什麼“蕩婦羞恥”會壹次次被當成攻擊女性的工具?
為什麼壹個偷拍事件的受害者要受懲罰?
為什麼學校非但不保護隱私和名譽受損的學生,反而要公開曝光她的姓名?
這壹切不止和那個會被開除的女學生有關。當壹個人的私人生活隨時可能被曝光、被攻擊,恐懼與不安就會蔓延到每壹個人身上。
壹個女性的私生活,不該被用來羞辱、懲罰,也不該成為道德審判的工具。
我們采訪了復旦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沈奕斐 和心理咨詢師 @嚴藝家,邀請她們從各自的專業視角,分析這次事件背後的社會與心理邏輯。
討論是必要的,更需要持續發生。
我們更需要終止那些不該存在的惡意,以及不斷擴散的傷害。
學校沒有權力
幹涉學生的私人生活
沈奕斐,復旦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1、您如何看待此次的事件?
沈奕斐 :我對這件事的態度就是我發的微博:大連工業大學的做法是現代互聯網“浸豬籠”的做法,退回大清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
在落後的父權社會中,女性身體與性都被視為家族的集體財產和道德資本。如果女性婚內出軌,那麼這不是壹件感情的事情,而是被視為“敗壞門風”“辱及祖宗”的嚴重事件。家族會對該女性施以嚴重的懲罰,浸豬籠就是其中的壹種方式。
“浸豬籠”背後的核心觀念,是把女性身體的純潔性等同於家族的道德資本,女性的性行為若超出父權控制,就構成了對家族秩序的威脅,因此必須以極端手段糾正。
這種方式不只是為了懲戒“連累”了家族名譽的女性,更是對其他所有女性的壹種警示和威懾。
這次大連工業大學將李某的私生活上升為“國格受損”,其邏輯同樣是把女性的身體歸屬於集體(學校和國家),強調個體女性的性行為會影響整個“集體形象”,因此,要受到最嚴苛的懲罰。甚至,這位女學生並不在婚姻內,還很有可能是壹位被侵害了隱私權的受害者。
雖然我作為做社會學的人,知道文化有滯後性,但是大連工業大學的這種做法還是震驚了我。壹個現代大學具有教育學生的使命,但同時也必須保護學生的基本權利與尊嚴,而非成為輿論壓力下對個體進行道德性懲罰的執行者。
2、這次輿論的擴散,很大程度上源於學校處理的失當。您如何看待學校的做法?
沈奕斐 :在父權文化中,女性的身體和性行為被物化為家族的財產,壹旦她們的性行為被認為超出了某種“可控范圍”,尤其是與“外來者”有關,仿佛集體都在“被侵犯”。很遺憾,這種落後的對女性身體的物化傾向不僅大連工業大學有,也有很多人依然認同此觀念。與此同時,壹些新聞媒體喪失基本的新聞倫理,推波助瀾,把壹個“罪不至此”的女性推向全面的社會性死亡,也難辭其咎。
但值得欣慰的是,越來越多的人對此提出了意見。他們意識到,學校的處理方式本身嚴重失當,暴露出對個體權利邊界的模糊甚至漠視。質疑部分媒體為了追求流量,不顧新聞倫理,對個人私生活進行過度曝光,加劇了對當事人的過度傷害。
身體和性是壹個人最基本、最不可剝奪的權利,是人格的壹部分。除非法律有明確的限制或者個人自願讓渡,任何機構都沒有資格隨意幹涉,也不能指定對方的性對象。大學生是成年人,他們依法享有結婚、戀愛、甚至性行為的自由,這些屬於個人的私域行為,應受到法律與制度的保護,而不是校規的壓制。
學校作為教育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教育和引導,有對學生違規行為壹定程度上的處罰權,但不是越界去對學生的私生活作出道德審判,更不應以“國格”“校譽”之名,對個體實施近似私刑式的處罰。所謂“校規”如果違反法律的基本精神,就必須受到質疑甚至應當被放棄。學校的規章制度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道德與法治各司其責而非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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