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男子受審叁拾年,本月7號將第7次開庭
可這場官司贏得似乎毫無意義,胡院長壓根沒履行。縣法院送達執行通知也沒用,最後她把原本生效叁個月的判決硬推入贰審程序,通過所謂:
找上面關系。
這幾乎已說明,彼時的胡院長絕不是等閒角色,壹個電話就能把生效裁判翻進另壹個程序裡。再結合她在自行車沖突案裡對證據與關系網的運用,就不難理解張扞軍為何叁拾年喊破嗓子,卻始終像對著壹個沉默的黑洞。
如此黑白顛倒,若在更健全的法治環境中,應當能被及時糾正。可事實是,此案在1998年後被數任院長放置不管,仿佛大家心照不宣:只要不判,不宣,也就沒人來深挖。對張扞軍來說,這種長年累月的“懸置”,更像是壹種:
慢性酷刑。
他想上訪,往上級部門反映,跑過無數次,卻總在“我們會交回元氏法院處理”的話術裡碰壁。媒體偶有介入,也常常被莫名其妙的原因攔下。拾幾年過去,眼看孩子都長大了,卻仍時不時聽到周圍人指指點點:“他當年打人打得挺重,還沒徹底了結……”
直到2022年,河北省高院官網上線了“大法官留言”渠道,張扞軍在走投無路之際留下壹封長信,描述自己被卡了贰拾多年的司法困境。或許是時移世易,這次留言終於得到了高院關注,中院也被督促著去“督辦”這樁陳年舊案。元氏縣法院只好又把當年那摞積灰的卷宗翻出來。有人以為,這壹次應該能壹鼓作氣將案件審查到底——到底當年胡院長的蛛網膜下腔出血是真是假,該不該還張扞軍壹個無罪?
結果卻峰回路轉。2023年年底,元氏縣法院壹紙裁定:
案子已過追訴時效,終止審理。
這看似是給案件壹個了結,但對於張扞軍而言,純屬晴天霹靂:
他要的並不是“你沒法追究了”,而是明明白白的“你沒罪”。
如果說刑事追訴的時效可以把嫌疑壹筆抹消,那麼當事人贰拾多年所承受的創傷和代價又該如何償還?就在他准備上訴時,中院也立刻以“程序違法”為由撤銷此終止裁定,再度把案子發回。對外人而言,只覺得荒誕:又發回?當真要從頭來過?
這才有了2024年12月的第六次開庭。庭上,辯護人試圖申請提級審理或異地審理,因為在元氏縣這塊地方糾纏太久,已難言公正。但法庭仍在堅持本地繼續審理,具體結果如何,依舊難以預料。
法律,本該是定分止爭、主持公道的最後壹道防線,怎會在如此壹樁不算復雜的糾紛上,耗掉了叁拾年?
我可以將之比作卡夫卡《審判》的現實版:當司法程序被權力或人情阻撓,法槌和卷宗就成了形式化的擺設,真正的審理進入永恒的拉鋸。
石家莊中院屢次發回,根源不在於他們看不懂案情,而是冥冥中有只大手,讓真相無法戳破。元氏縣法院也許有辦案人員看得透徹,可他們明白動真格就要得罪壹系列後台,自己仕途也許會被連累。於是,最穩妥的方式就是:
或壹判到底,讓中院繼續發回;或幹脆不判,晾著案件直到相關人等都退休離職。再然後等時效將其覆蓋。
所有責任都能被時間吞沒。
張扞軍的個人命運,只是這些權力角力之下微不足道的棋子。當他壹次次試圖申訴、上訪、找媒體,發現自己永遠處於被“踢皮球”的狀態。他像在法律迷宮裡奔走,卻時常撞上“此路不通”。他的家庭更無奈:妻子的下崗,兩個兒子事業受阻,這些本來該屬於壹個普通家庭的幸福生活,全被叁拾年的空轉消磨殆盡。身邊也有好心人勸他:“要不就算了吧,別再折騰了。”可他放不下,“無罪是無罪,為什麼要用壹紙‘過了訴訟時效’來敷衍?”他要壹個清白。
那些關心此案的人也會好奇:難道就沒有更高層的司法機關能揪出當年的問題嗎?畢竟,這類造假病歷、偽證之事,壹旦徹查,胡院長等人難辭其咎。可叁拾年過去,風雲變幻,許多關鍵證據和當事人早已不見蹤影。當初可能有“護犢子”嫌疑的領導,也早退休或調走。再者,壹旦翻出舊賬牽扯太廣,某些人未必樂意掀起驚濤駭浪。當年的民事案和強拆住房也壹樣——就算判張扞軍贏了,可誰去執行?這是壹個荒誕而又真實的司法現狀:當事情牽涉多方利益,最便捷的處理方式往往就是拖: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分享: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