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孕婦強制維持妊娠 喬治亞州心跳法案再惹議

今年2月,美國佐治亞州壹名懷孕8到9周的護理師亞德安娜.史密斯(Adriana Smith)被宣告腦死,但醫院以該州法律規定只要可偵測到胎兒心跳,就不能墮胎為由,決定讓她靠呼吸器維持生命,直到6月13日替她剖腹產。孩子出生數天後,院方拿掉了亞德安娜的維生設備。… pic.twitter.com/ElWzPg5VUE— DW 中文- 德國之聲 (@dw_chinese) June 30, 2025


今年2月,美國佐治亞州壹名懷孕8到9周的護理師亞德安娜.史密斯(Adriana Smith)被宣告腦死,但醫院以該州法律規定只要可偵測到胎兒心跳,就不能墮胎為由,決定讓她靠呼吸器維持生命,直到6月13日替她剖腹產。孩子出生數天後,院方拿掉了亞德安娜的維生設備。

據當地媒體WXIA報導,亞德安娜的兒子出生時體重為822克,至今仍在新生兒加護病房。這起事件在社群平台上引發對“心跳法”的廣泛討論,該法全稱為《活嬰公平待遇與平等法案》(Living Infants Fairness and Equality),只有危及孕婦生命、胎兒難以存活,或是強暴、亂倫案件等少數例外容許墮胎。

佐治亞州總檢察長聲明稱,法律未規定醫療人員必須在孕婦腦死後繼續用呼吸器維持其生命。聲明稱,“移除呼吸器的舉動,目的並不是為了終止妊娠”。

周六(6月28日),當地議員坎農(Park Cannon)在亞德安娜的葬禮上致詞,強調身體自主權,並打算推動“亞德安娜法案”,促使法律更清晰明確,確保孕婦對自己生命終結時的規劃和指示能受到尊重。

自美國最高法院2022年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墮胎權的裁決,給了許多較保守的州限縮墮胎權的基礎。目前全美有12個州幾乎全面禁止墮胎、4個州有超過6周不可墮胎的法令。


台灣,墮胎罪仍然存在,但已很少人因此被判罪,且實務上允許懷孕24周內的合法墮胎。有人權團體主張,接下來應進壹步修法使墮胎除罪化,並且取消《優生保健法》內已婚婦女墮胎需配偶同意的規定。

中國則是亞洲地區墮胎相對更容易的地方。據中國國家衛健委統計,平均每年有950萬例的人工流產案例,墮胎率位居全球前列。隨著近年少子化問題成為中國政府關注焦點,官方開始強調不鼓勵墮胎,北京等地陸續有限縮未婚懷孕者墮胎權益的政策。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這條新聞還沒有人評論喔,等著您的高見呢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推薦:

    意見

    當前評論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歡迎您發表您的看法。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Copyright © 溫哥華網,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溫哥華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