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得"大尺度"者,得觀眾?
貪官們樸素的藏錢方式,總能讓我這沒見過世面的小百姓震驚。
問題在於,《以法之名》這叁百萬,是栽贓,黑手遠比壹條人命和叁百萬更黑。
來,展開說。

壹,針砭式叩問
追平12集《以法之名》,我願稱之為針砭式叩問。
針砭局部官 場亂象,叩問見不得光的利益輸送,在潰爛的利益鏈條中刮骨療毒。
壹針下去,扎黑社會、扎貪官、扎等閒變卻人心,挺有料。

貪官、黑社會、命案,這種古老變體由來已久,百千年來人們都愛看虎頭鍘陳世美,看狄公斷案,看“開封有個包青天”。
狄公也好、包公也罷,和福爾摩斯的本格路數,很大的差異在於,前者有壹層青天本位的向往。
福爾摩斯並不是啥公務員,不算體制內人員,推理就只是推理,而抓罪惡權貴、抓貪官,某種意義上,是中式青天訴求中和破案壹樣重要的古老傳統,本身就自帶壹層“對濫用權力者的拷打”。
這屆主角洪亮,不同於狄公包公的青天仰角,而是壹種更小職員、更小凡人的平民英雄視角。

上線就賤嗖嗖的(褒義),在領導辦公室永遠能站著就不坐著、能倒水就不閒著,對這身衣服這番大業、也多次有退讓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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