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面臨行拘可能,律協兩度發函說"不"

因在庭上與對方當事人發生肢體沖突,廈門律師鄧慶高面臨公安機關行拘,圖為沖突現場。(視頻截圖)
因在庭上與對方當事人發生肢體沖突,廈門律師鄧慶高面臨公安機關行拘3日、罰款500元的處罰。該案被業界稱為“2025行拘律師第壹案”。
公安機關處罰決定作出之前和作出之後,廈門市律師協會分別向案發地晉江市公安機關、司法局發函,建議不處罰律師。但這並沒有改變對案件性質的認定:律師故意毆打他人。
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晉江市公安機關於2025年3月作出處罰決定後,鄧慶高申請了暫緩執行,並向晉江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撤銷處罰,未獲支持。
鄧慶高隨後將晉江市公安局、晉江市政府訴至法院。2025年5月28日,兩案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合並開庭審理。
警方認定與律師陳述相反
鄧慶高代理了壹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2024年11月12日上午,案件在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青陽人民法庭開庭。
原告系壹名女子,向法院起訴稱在婚姻存續期間其前夫轉移了壹套夫妻共有的房屋產權。鄧慶高是原告的訴訟代理人。
當日上午11時許,審判長宣布休庭。
現場監控視頻顯示,11時13分30秒至15分50秒,被告的母親吳某某從旁聽席走到審判長面前,向其表達看法。該過程中,吳某某有多次大幅度肢體動作,顯得情緒激動。審判長壹直在傾聽,時而給予回應。11時15分50秒至16分07秒,審判長見安撫無效,攜帶卷宗准備離庭。11時16分08秒,吳某某突然快速走向鄧慶高,審判長揮手阻攔未果。
吳某某與鄧慶高隔著原告席相對站立。11時16分14秒,吳某某用右手揮向鄧慶高面部。
鄧慶高伸出左手,試圖抓住吳某某右臂,吳某某躲閃。11時16分16秒,鄧慶高向吳某某揮出右手,吳某某幾乎同時伸出右臂將鄧慶高右臂向右撥開,兩人胳膊相撞。
隨後,吳某某被趕來的法警攔住。整個過程只持續了大約拾秒。
鄧慶高說,沖突的起因是被告的女兒對原告高聲叫罵,說她沒良心。罵到第叁次的時候,鄧慶高說了句,“你們自己的良心還在不在?你自己摸壹下。”
根據鄧慶高的回憶,吳某某對他豎中指,還扇了他壹巴掌,他應激之下還擊,未擊中吳某某。
肢體沖突發生後,雙方均報警。2024年11月21日,鄧慶高前往晉江市公安局梅嶺派出所說明情況。
警方的認定與鄧慶高的陳述完全相反。
梅嶺派出所於2025年1月19日作出的晉公(梅嶺)行罰決字【2025】00046號、00047號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吳某某故意使用中指對鄧慶高進行侮辱,鄧慶高還手扇打吳某某臉部壹下,雙方均於2024年11月21日主動投案。吳某某的行為構成侮辱,鄧慶高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
這意味著,警方沒有認定吳某某打到鄧慶高,而鄧慶高的還擊打到了吳某某。梅嶺派出所對鄧慶高作出行政拘留3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對吳某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
鄧慶高申請暫緩執行後,行政拘留決定尚未執行,吳某某也尚未交納罰款。
2025年6月9日下午,南方周末記者向梅嶺派出所求證,工作人員稱需聯系晉江市公安局,南方周末記者按其提供的電話號碼撥打7次,均無法接通。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分享: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