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 柴静:没有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
天气很冷,深山里面慢慢就落下了他一个人,部队都走过去了,难民都走过去了。他一个人走,下着小雨,山上猴子野猪叫,他拿着个木棍,披着个蓑衣,都是棕叶做的,腿已经肿得爬满蛆虫了。没有鞋子,拿破布在脚上裹。雨越下越大,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有一个土地庙,他就到里面摸摸,一踢有人在睡觉,他就往边上一躺就睡了。第二天,天还不太亮,山老鼠在他身上在跑。他醒了以后,看到山老鼠在吃躺在他旁边的人的耳朵,那是一个人的尸体。
他再往前走,遇到一个兵,背着个红十字的包,高山边是悬崖,弯弯的路上有水流,“他拉着我,说小朋友过来,拉着我腿就冲,我把你虫子冲掉,冲完以后,他就给我用救急包把我包住。我就仔细看他的帽子,是个星星是…”
一个礼拜后,伤口流的脓,加上人的温度,救急包都变成打石膏的盔甲了,硬壳揭不开,他又遇到一个帽子上有太阳的士兵,用刺刀给他挑开,里面都腐烂了。我问他,这一路上你想起你妈么?他说,不想,只想活着。我活着,就是为了她。
4
他跟着两百多万人迁徙到了台湾,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小岛涌进这么多人,无可安置,没人顾上他的死活。他睡在火车站的凳子上,一瘸一拐地和野狗在垃圾堆里抢吃的,群狗欺负小孩,他要趁一只狗落单时,才能把它从西瓜皮边上赶走。
他说:“那时候没有将来呀。我怎么活,今天怎么活,明天怎么活都不知道呀。”他看着我:“你能不能体会我那时候?那时候真的是没有明天了。” 我只能无力地说,“我能听明白,可是我体会不到……”
他摇摇头,这次是自言自语,“没有明天了。”
他能够生存,是他妈在包袱里放进去的初中新生录取证明。
那是一张棉纸,他递给我让我摸,稀软绵薄,居然没有破损,逃难中他把所有的家当都丢了,有一次扒上了军车,车上的军官让士兵把他扔下去,士兵说,现在是石子路,扔下去小孩子就死了。等到过河的时候,两个人把他推了下去,他掉下水,全身都湿透了,但这张棉纸居然后来一直完整无缺,他怎么也记不起来,想不明白。靠着这张纸,高秉涵在铁路局当小贩的时候,才有机会考上台湾“国防管理学院”的法律系,1963年毕业后被派往金门任审判员。
我问:“您刚到台湾生活那么孤独的时候,逢年过节怎么过?”
“大年初一早晨,天不亮我就到山上去了,一个人。大声哭,对着淡水河口对着大陆痛哭一场。我平常不掉泪,掉泪是弱者,所以我不掉泪,我就大声叫。”
“叫什么?”“叫娘,大声喊娘,娘,我想你。”
他一直说普通话,只有说这句时,还是浓重的山东口音。
5
他审的第一个案子是金门逃兵案,一个姓郑的士兵在值岗时冒险抱一只轮胎穿越金门海峡想游回厦门的家,第二天一早终于登了岸,举起双手对走过来的持枪者说:“不要杀我,我是回来看我妈的”,他不知道他游了一夜,海水回流,自己又被冲回了金门。
这个逃兵当年并不是军人,他是厦门渔民,出门给半身不遂的母亲抓药时被强抓入伍的,仅在1950年,舟山撤退的四天,为了补充兵力,国民党军队从舟山一地带走一万三千人,岱山两万多人口中,带走四千人。明知危险,这个被强征入伍的渔民还是要逃亡,因为他驻岗的地方,天气晴好时能看到自家村庄的屋顶。
按照当时台湾《陆海空军刑法》第九十七条,他被判处死刑。
我问高秉涵:“你给这个人下死亡裁决的时候,你有没有在内心问过自己,假如换作你是他那个位置,你会怎么样?”
他想都没有想,“我比他还逃得快,还逃得早。”
姓郑的士兵对他讲,希望能够早一点枪毙,“他说早一点枪毙,他说他的灵魂可以去看他妈了。”
临刑前,这名逃兵把十几年前买的药交给了高秉涵,希望有一天他能带给自己的母亲,如果不能,就把药装进瓶子里,写上“郑贺氏”漂去海上,也许能够漂到家乡。这些药片已经几乎已成粉末,高秉涵拿着药回到家中,忍不住痛哭流涕。“我变成是一个……我是杀死一个回家探母想妈妈的人的刽子手。”
临刑前,有一个细节,高秉涵从没跟任何人讲过,因为每次想起,都内心刺痛难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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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往前走,遇到一个兵,背着个红十字的包,高山边是悬崖,弯弯的路上有水流,“他拉着我,说小朋友过来,拉着我腿就冲,我把你虫子冲掉,冲完以后,他就给我用救急包把我包住。我就仔细看他的帽子,是个星星是…”
一个礼拜后,伤口流的脓,加上人的温度,救急包都变成打石膏的盔甲了,硬壳揭不开,他又遇到一个帽子上有太阳的士兵,用刺刀给他挑开,里面都腐烂了。我问他,这一路上你想起你妈么?他说,不想,只想活着。我活着,就是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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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着两百多万人迁徙到了台湾,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小岛涌进这么多人,无可安置,没人顾上他的死活。他睡在火车站的凳子上,一瘸一拐地和野狗在垃圾堆里抢吃的,群狗欺负小孩,他要趁一只狗落单时,才能把它从西瓜皮边上赶走。
他说:“那时候没有将来呀。我怎么活,今天怎么活,明天怎么活都不知道呀。”他看着我:“你能不能体会我那时候?那时候真的是没有明天了。” 我只能无力地说,“我能听明白,可是我体会不到……”
他摇摇头,这次是自言自语,“没有明天了。”
他能够生存,是他妈在包袱里放进去的初中新生录取证明。
那是一张棉纸,他递给我让我摸,稀软绵薄,居然没有破损,逃难中他把所有的家当都丢了,有一次扒上了军车,车上的军官让士兵把他扔下去,士兵说,现在是石子路,扔下去小孩子就死了。等到过河的时候,两个人把他推了下去,他掉下水,全身都湿透了,但这张棉纸居然后来一直完整无缺,他怎么也记不起来,想不明白。靠着这张纸,高秉涵在铁路局当小贩的时候,才有机会考上台湾“国防管理学院”的法律系,1963年毕业后被派往金门任审判员。
我问:“您刚到台湾生活那么孤独的时候,逢年过节怎么过?”
“大年初一早晨,天不亮我就到山上去了,一个人。大声哭,对着淡水河口对着大陆痛哭一场。我平常不掉泪,掉泪是弱者,所以我不掉泪,我就大声叫。”
“叫什么?”“叫娘,大声喊娘,娘,我想你。”
他一直说普通话,只有说这句时,还是浓重的山东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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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审的第一个案子是金门逃兵案,一个姓郑的士兵在值岗时冒险抱一只轮胎穿越金门海峡想游回厦门的家,第二天一早终于登了岸,举起双手对走过来的持枪者说:“不要杀我,我是回来看我妈的”,他不知道他游了一夜,海水回流,自己又被冲回了金门。
这个逃兵当年并不是军人,他是厦门渔民,出门给半身不遂的母亲抓药时被强抓入伍的,仅在1950年,舟山撤退的四天,为了补充兵力,国民党军队从舟山一地带走一万三千人,岱山两万多人口中,带走四千人。明知危险,这个被强征入伍的渔民还是要逃亡,因为他驻岗的地方,天气晴好时能看到自家村庄的屋顶。
按照当时台湾《陆海空军刑法》第九十七条,他被判处死刑。
我问高秉涵:“你给这个人下死亡裁决的时候,你有没有在内心问过自己,假如换作你是他那个位置,你会怎么样?”
他想都没有想,“我比他还逃得快,还逃得早。”
姓郑的士兵对他讲,希望能够早一点枪毙,“他说早一点枪毙,他说他的灵魂可以去看他妈了。”
临刑前,这名逃兵把十几年前买的药交给了高秉涵,希望有一天他能带给自己的母亲,如果不能,就把药装进瓶子里,写上“郑贺氏”漂去海上,也许能够漂到家乡。这些药片已经几乎已成粉末,高秉涵拿着药回到家中,忍不住痛哭流涕。“我变成是一个……我是杀死一个回家探母想妈妈的人的刽子手。”
临刑前,有一个细节,高秉涵从没跟任何人讲过,因为每次想起,都内心刺痛难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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