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最颯女律師:收60間豪宅當律師費全捐
1948年,她接手了壹樁轟動上海的遺產案,拿到的報酬竟是包含60余間房屋的豪華房產。然而,平時衣著奢侈,珠光寶氣的她,離世後卻被發現珠寶竟是假的。
她就是上海灘大名鼎鼎的女律師史良,是新中國婚姻法締造者,壹生為女性事業奔走。她說:“婦女得不到解放,整個民族就談不上解放!”
雖然民國時期法律已規定壹夫壹妻制,但娶姨太太現象仍拾分盛行。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壹位女部長上任,才真正廢除了妻妾制,她就是中國首位司法部部長史良。
1900年,史良出生在江蘇常州壹個知識分子家庭。7歲那年,按照習俗,父母將她許配給壹戶劉姓人家。
沒想到小小年紀的史良充滿了反抗精神,以絕食反抗包辦婚姻,迫使家人將庚帖要回。
雖然出身書香門第,但史家經濟拮據,史良壹直是跟著父親接受啟蒙教育,直到14歲才正式進入武進縣立女子師范附小讀書。她求學若渴,接觸了大量的進步民主思想。
1922年在好友資助下,她進入上海法科大學學習法律,畢業後成為中國第壹代律師。
她拾分關心女性權益,在此期間辦理了大量的婚姻相關案件,拿起“法律武器”幫助弱勢的受困女性。
1935年,她領頭成立了上海婦女救國聯合會,號召全國婦女參加抗日民族解放運動。
1936年,蔣介石當局提出“攘外必先安內”,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成立,史良與沈鈞儒、沙千裡等作為代表,奔赴南京,逼蔣抗日,卻遭到了逮捕,這就是著名的“柒君子”事件,史良是其中唯壹的女性。

後來在各界聲援和宋慶齡、何香凝等人的解救下,他們才被釋放。
1945年,上海地皮大王周純卿因心髒病猝然離世,享年65歲。他生前育有兩子肆女,卻未留下任何書面遺囑。周家的房產遍布上海各地,總價值高達8000多萬。這起遺產案迅速成為上海人茶余飯後的熱門話題。
周家子女為分割遺產,特意請來了當時上海法律界赫赫有名的律師史良。經過壹年零肆個月的審理,史良成功解決了這起復雜的遺產案,令所有當事人都感到滿意。
根據律師公會的章程,律師可以從當事人所得財產中提取壹部分作為報酬。
然而,由於周家人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便將南京西路806號的壹棟叁層樓房,以及南海花園診所的60余間房屋贈予史良。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史良卻將這筆巨額房產全部捐贈給了國家。
新中國成立後,史良出任中國首任司法部部長。在壹線調研中,她驚訝地發現,壹夫多妻制仍拾分普遍,妻子如不同意丈夫娶姨太太,還會承受指責和輿論壓力,很多地方的女性不許出村,寡婦改嫁困難重重,要承受流言蜚語等。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她就是上海灘大名鼎鼎的女律師史良,是新中國婚姻法締造者,壹生為女性事業奔走。她說:“婦女得不到解放,整個民族就談不上解放!”
雖然民國時期法律已規定壹夫壹妻制,但娶姨太太現象仍拾分盛行。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壹位女部長上任,才真正廢除了妻妾制,她就是中國首位司法部部長史良。
1900年,史良出生在江蘇常州壹個知識分子家庭。7歲那年,按照習俗,父母將她許配給壹戶劉姓人家。
沒想到小小年紀的史良充滿了反抗精神,以絕食反抗包辦婚姻,迫使家人將庚帖要回。
雖然出身書香門第,但史家經濟拮據,史良壹直是跟著父親接受啟蒙教育,直到14歲才正式進入武進縣立女子師范附小讀書。她求學若渴,接觸了大量的進步民主思想。
1922年在好友資助下,她進入上海法科大學學習法律,畢業後成為中國第壹代律師。
她拾分關心女性權益,在此期間辦理了大量的婚姻相關案件,拿起“法律武器”幫助弱勢的受困女性。
1935年,她領頭成立了上海婦女救國聯合會,號召全國婦女參加抗日民族解放運動。
1936年,蔣介石當局提出“攘外必先安內”,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成立,史良與沈鈞儒、沙千裡等作為代表,奔赴南京,逼蔣抗日,卻遭到了逮捕,這就是著名的“柒君子”事件,史良是其中唯壹的女性。

後來在各界聲援和宋慶齡、何香凝等人的解救下,他們才被釋放。
1945年,上海地皮大王周純卿因心髒病猝然離世,享年65歲。他生前育有兩子肆女,卻未留下任何書面遺囑。周家的房產遍布上海各地,總價值高達8000多萬。這起遺產案迅速成為上海人茶余飯後的熱門話題。
周家子女為分割遺產,特意請來了當時上海法律界赫赫有名的律師史良。經過壹年零肆個月的審理,史良成功解決了這起復雜的遺產案,令所有當事人都感到滿意。
根據律師公會的章程,律師可以從當事人所得財產中提取壹部分作為報酬。
然而,由於周家人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便將南京西路806號的壹棟叁層樓房,以及南海花園診所的60余間房屋贈予史良。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史良卻將這筆巨額房產全部捐贈給了國家。
新中國成立後,史良出任中國首任司法部部長。在壹線調研中,她驚訝地發現,壹夫多妻制仍拾分普遍,妻子如不同意丈夫娶姨太太,還會承受指責和輿論壓力,很多地方的女性不許出村,寡婦改嫁困難重重,要承受流言蜚語等。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