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億元物業費支出成謎 上海豪宅業主向湯臣"宣戰"

除離職補償金外,中觀物業的日常工資開銷也超出了湯臣湖庭花園業委會的想象,員工人數也不符合常理。
據湯臣湖庭花園業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中觀物業用工人數並未隨著各期物業交付而增加,在2013年人數高達70名,後逐年下降至2015年的55名。工務崗位數量壹度高達17名,但小區320余戶業主均系別墅並自帶花園,公共區域的設備及公區綠化面積不大,需要維修的公共區域及設施較少。
“由於中觀物業未能提供相關人員的工資發放數據,我們懷疑該人員系開發商案場服務人員及開發商在質保期為小區維修的工程人員。按照新換物業2023年月均人員工資支出28萬元計算,40名用工人數作為合理參考,中觀物業超出合理部分的約889萬元工資應予以扣除。”湯臣湖庭花園業委會闡釋道。
李俊告訴記者,中觀物業羅列的員工餐費及交通費也存在造假嫌疑。例如,用工程款發票沖抵餐費,汽油費發票和許多連號出租車票沖抵交通費。
審計報告顯示,中觀物業未能提供相關銀行支付至員工賬戶的流水明細,同時僅提供了2020年的員工餐費及員工交通費明細清單。合計約545萬元的交通費及餐費以發票報銷形式列支,其中以汽油費發票及交通費定額發票形式報銷交通費約131萬元,以餐飲公司開具的餐飲發票形式報銷餐費約62萬元;以商貿公司開具的餐飲發票形式報銷餐費約30萬元;以工程公司開具的工程款發票形式報銷餐費約322萬元。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認為,餐費和交通費屬於企業或員工的日常支出,可能會視為合理成本。但若合同約定超過壹定金額需業主批准,業委會也對費用享有審核權。如果對票據存疑,可能涉及違規報銷問題,業委會有權質疑並要求審計。
追討2800萬元物業費結余
時間撥回至2007年10月,湯臣湖庭花園壹期開盤銷售,彼時銷售價格為2.8萬—3.8萬元/平方米,物業費高達6元/平方米。據了解,近幾年該項目房源的成交均價約為12萬元/平方米,單套總價約3000萬元。
記者了解到,作為上海市豪宅項目,湯臣湖庭花園針對物業公司采取酬金制。與常規的包幹制不同,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在酬金制模式下,物業公司更像是壹個“財務管家”。但據業主反映,中觀物業在服務湯臣湖庭花園過程中“裸奔”了13年。
李俊告訴記者,中觀物業在服務期間從來沒有公示過賬目,直到2020年在全體業主再叁要求下,才公布了壹次財務報表。也正是這張報表,讓業主看出了其中端倪,最終業委會決定將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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