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a20650a0283a7bfd30c6e67e11b54510,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最高法亮红灯:婚外恋可能导致"人财两空" | 温哥华地产中心
   

最高法亮红灯:婚外恋可能导致"人财两空"

另外,道德与法律的边界,有时候较为模糊。例如,夫妻长期分居但未离婚,一方赠与“新伴侣”财产是否一律无效?又或者,新伴侣长期照顾赠与方甚至为赠与人尽到了生养死葬的道德义务,此时赠与是否违反公序良俗,难有定论。


对于婚外赠与这一社会现象,社会层面的反思也不可或缺。当下社会,婚姻教育缺失是客观存在的,许多当事人缺乏财产保护意识,直到纠纷发生才寻求法律帮助。

再者,第三方平台责任不容忽略。 网络直播平台的兴起,使得婚外赠与更加普遍和隐蔽。如何规制网络直播平台的行为,值得进一步研究。网络直播平台是否应当负返还责任,本次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原本有一条规定,该条对于网络直播平台的返还责任规定得相当保守。

但既便如此,正式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该条还是被删除,殊为可惜。可见,各方面的角力在立法过程中仍然是可以想象的,阻力不是一般地大。

本次司法解释,对于婚外赠与设专条规定,意义重大。但面向未来,还有很多配套制度亟待完善。例如,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借鉴境外经验,推行夫妻财产强制申报,减少隐匿风险。


另外,可以引入惩罚性赔偿,对恶意转移财产方处以更严厉的民事制裁,少分或不分应当严格执行,提高违法成本。

总而言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7条的出台,标志着法律对婚外赠与的“零容忍”。它不仅保护了家庭财产,更是维护了婚姻的严肃性和社会伦理底线。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上一页1234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推荐:

    意见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温哥华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温哥华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