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a20650a0283a7bfd30c6e67e11b54510,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最高法亮红灯:婚外恋可能导致"人财两空" | 温哥华地产中心
   

最高法亮红灯:婚外恋可能导致"人财两空"




作者丨叶名怡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纽带,更是财产的共同经营。然而,在现实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送给婚外第三者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不仅破坏家庭信任,还可能引发复杂的法律纠纷。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第7条,首次对这类行为进行了系统性规制,明确了无效认定、财产返还和过错追责等核心问题。该条表述看似简单,但仍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有必要对其予以通俗化解读。



法律为何对“婚外赠与”亮红灯?

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以“共同共有”为基础,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房产等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然而,近年来因婚外情导致的财产流失问题日益突出。例如,某地法院统计显示,2024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近30%涉及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金额从数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甚至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境。

从保护另一方配偶财产权的角度出发,法律对婚外赠与给予否定评价,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

不仅如此,我国民法还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婚姻关系中的忠实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婚外赠与,往往与不正当关系绑定,不仅破坏家庭伦理,还可能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例如,某企业家婚内赠与情人巨额财产后,其配偶因财产被转移无力支付重病治疗费用,引发社会对“法律能否保护弱势方”的强烈讨论。

本次司法解释婚外赠与新规定的出台,正是法律对公序良俗的有力回应。

另外,司法解释新规定,还有统一裁判尺度的重要作用。此前,各地法院对婚外赠与的判决标准不一:有的判全额返还,有的判返还一半,甚至有的以“第三者不知情”为由驳回诉求。这种“同案不同判”现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解释新规,通过明确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为法官提供了统一裁判指引,减少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加西网正招聘多名全职sales 待遇优]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上一页1234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推荐:

    意见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温哥华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温哥华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