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工地去世获赔100万元:哥哥与"妻子"对簿公堂
之后,杜女士作为监护人代理小悦起诉了夏先生夫妇,要求返还他们通过转账或取现拿走的赔偿款33万元。2023年9月19日,此案开庭审理。
“她卸磨杀驴,事情办好了,反过来还告我。”关于被转走的钱,夏先生解释,办丧事及所有开支经商议并同意全权由他负责,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履行小悦监护人的义务,所以不存在过度开支。33万元用于办后事、转学等事宜已用光了,其中10万元转给了大哥。而且,除了律师费、车旅费和办丧事的花销等,应当分给自己15万元抚恤金。他还表示,如果监护权判回给他,他就不要抚恤金。
小悦的大伯母表示,他们从小照顾了夏某某好多年,应该给点辛苦钱,给点报答钱。
2023年10月3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共赔偿100万元,其中杜女士支取7万元用于办理后事,金额较为合理,55万元仍在小悦卡中。剩余的38万元中,二伯给大伯转账10万元,夏先生用于办丧事、租车、交律师费等支出,经法院确认为17万元。同时,法官认为,对二伯给予一定的补偿符合情理,酌定为1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夏先生应返还小悦的赔偿款11万元。
“第一就是考虑到他的‘贡献’,拿到这笔赔偿款他做了很多努力和付出;第二,已经发生的或者发生可能性比较高的开支项目,做了比较宽松的认定。”法官周兆保说。
一审宣判后,夏先生不服提起上诉。绵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周兆保介绍,为了稳妥起见,法院跟银行做了一个协调,对小悦账户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额和监管,正常情况下,每年可以支取5万元,作为孩子生活、学习的一些必要费用。
2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游仙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夏先生依然没有履行判决,杜女士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后续执行中,因夏先生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执行暂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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