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继承,收归国有"?谁在分配孤寡老人的遗产
她认为,问题归根结底,是缺乏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衔接措施。也因此,她在2025年1月上海市政协会议上递交了该制度落地实施的相关提案。
陈凯同样发现了这一问题。他认为,目前社会对于该制度的认知仍旧不足,很多人并不了解该制度的立法初衷和本意。他曾到多地民政部门交流,发现他们面临大量的无主财产问题,缺乏相关的配套制度、配套规章、配套政策,亦无足够认知,履职难点颇多。
陈凯说,遗产管理人主持财产分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解决了遗产纠纷都要上法院的痛点;将问题转移至法院,反而增加了法律的运作成本。
而很多案件之所以进入诉讼,是因为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没有依据去做自由裁量。他感叹,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计初衷是由遗产管理人来做裁量的,但有的时候,民政部门不能裁量、不敢裁量、不会裁量,制度在民政部门这个环节上是空转的。
“(葛老伯)这个个案体现出民政部门的困境,民政部门困境背后是社会治理困境。” 陈凯用“帽子下面没有腿”来描述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现状。

2024年12月5日,北京,中华遗嘱库公益广告。
规则仍需细化
张玉霞认为,葛老伯的案例对于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发展有启示作用。
根据此前报道,葛老伯的堂弟夫妇最开始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时,要求分得葛老伯的遗产。其堂弟自述,自葛老伯妻子去世后,他们夫妇对葛老伯扶养较多,平时会探望、送医、照顾,也料理了葛老伯的后事。
但法院指出,在案证据显示,葛老伯夫妇原居昆山,老伴过世后才搬回徐汇,堂弟夫妇的扶养是从这一时间开始的。法院结合扶养时间、扶养程度等在案事实,酌情判定葛老伯的堂弟夫妇分得130万元,即当时查明遗产中除房屋之外的全部遗产。
两人后来发现老人名下还有一笔300万元的存款,再次起诉要求继承,法院审理并驳回了这一请求。这部分财产至今仍在公示期。法院于2024年8月发布财产认领公告,公告若满一年无人认领,将依法判决这笔300万元存款为无主财产。
陈凯指出,遗产份额的判定并无具体标准,属于酌情判断、自由裁量。“堂弟这种情况,可以适当分得部分财产。‘部分’是主观的。本身法律设计的时候,这就是一个弹性条款,想要不让这种弹性条款发挥作用,那就得自己写好自己的遗嘱。遗嘱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他强调遗嘱的重要性,建议民政部门排查孤寡老人,推动其制定遗嘱。“没有这份遗嘱,后续所花的社会成本是(立遗嘱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张玉霞认为,对于继承人以外尽到主要扶养义务人员的适当分得遗产份额,应当设定一定标准,由民政部门参照标准进行分配,民政部门无法分配或当事人对分配不服的,再由法院处理,减少法院诉累。例如结合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照料、照顾时间的长短、出资出力情况等,设定一定幅度的标准。
她说,实践中,有的照料人可能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出资出力、扶养时间较长,有的可能只是送进养老院,用被继承人的钱支付养老院费用,本身较少探望、未出资出力、扶养时间较短,那么这两种情况适当分得的遗产份额也应当是不同的。所以需要制定细则,一方面是让照料人获得公平合理的回报,另一方面也从经济角度鼓励支持更多人去照料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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