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判给你胜诉,但浙江却让你坐牢

可国家层面努力推进法治,建设统一市场,若地方司法这样割据,几时才能真正让人舒心。


这个案子之所以走到再审,是因为李银灯死磕,几十次写申诉材料,还碰巧河南高院那边做了生效民事判决。

要不然,他早在狱里呆完三年多刑期出来,恐怕无人关心他的冤情。

再者,浙江省高院对这案件也算有眼力,觉得或许确实存在重大问题,于是把案子指定丽水中院再审,只是这再审依然维持有罪。

司法公信力想要重建却非易事,既得利益的链条深不可测。若问很多人,他们也许会露出一丝苦笑,然后沉默。

对于外来施工人来说,这就是现实,要么认命交“管理费”乃至各种莫须有的费用,要么等对方在纠纷中拿出行政或刑事手段把你逼进死路。

对在意生意的绝大多数包工头而言,这种结果或许再正常不过。外地人闯异地,若不见风使舵,就得等着被地方公检法当鱼宰。

司法的属性是否应当如此,外地人就该被当成案板上的鱼肉吗?可惜这样的疑问无人回应。再审开庭结束后,检察官戴口罩沉默寡言地走了。律师们和旁听者三三两两走出法庭,有的立即赶往下一个案件现场,有的回酒店写观后感。

李银灯说自己只想让案子纠正,如果能让外省来的小包工头少一些冤案,那他的经历也算有点意义。他说自己已经刑满,那至少也要讨个名誉上的清白,况且还有工程款要追。

黑白分明的巍山派出所往事,大约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这会儿他或许想起看守所里那几十平的囚室和铁门,想起办案人让他签的那一摞代价昂贵的协议。

李银灯的坚持固然可贵,可现实往往不讲道理。


还曾有律师打趣,外地人在建筑行业做工程,要多学学历史上那些攀附本地权贵的成功样板,指望法律没用。

也会有网友说时代进步了,也许过段时间就会真相大白。

这或许就是所谓“司法割据”意识对个案公正的粉碎效果。少数利益群体与少数司法人员勾连,把外来人员当提款机,却用法律之名给予有罪判决。

由此可见,外地人想在某些地方踏实干活,也许不只要买钢材,还得买张回家的车票,以防哪天不给人让利,就会被立案审判。

文/李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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