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誤將母親當野生動物開槍射擊,法院判了




▲庭審現場

男子以為玉米地裡有野生動物偷吃莊稼,舉槍射殺驅趕,不料槍響後,卻意外擊中在地裡除草的母親……1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這壹案例發生在肆川雅安市寶興縣,近日,高某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和非法狩獵罪,數罪並罰,被寶興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壹年贰個月,緩刑贰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55歲的高某家住寶興縣,去年9月3日,高某在自家玉米地發現玉米稈在動,裡面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他以為玉米地裡有野生動物在偷吃莊稼,於是取出私藏在家中的射釘槍,進入玉米地對疑似偷吃的野生動物進行射殺。

槍響之後,玉米地裡發出痛苦的叫喊聲。高某趕緊跑過去,發現被擊中的是在地裡除草的母親唐某。他這壹槍,正中母親的右大腿。而後,高某同家屬將母親送醫救治。途中,高某丟棄了持有的槍支。

去年11月,高某被提起公訴。近日,該案在寶興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


寶興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高某違反槍支管理法律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致壹人受傷,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最終,法院判決高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贰個月,緩刑贰年。

法官表示,在人身或財產安全遭到野生動物侵害時,應第壹時間向寶興縣野生動物行政主管單位或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等職能部門報告處理,應該依法采取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反映、請求幫助等適當的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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