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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拔妻氧管续: 律师称其犯故意杀人罪 | 温哥华地产中心
   

丈夫拔妻氧管续: 律师称其犯故意杀人罪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转述该院ICU主任冯先生的话说,2月9日胡菁被送入该院后,该院的医生即全力展开抢救,恢复了胡菁的心跳。医生诊断后认为,胡菁陷入深度昏迷,瞳孔放大,已是处于脑死亡状态。


  胡菁脑死亡,但仍有心跳,文某拔掉妻子身上的呼吸机管、输液管算不算是一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在一些国家以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而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死亡判定标准,在理论界,应该以脑死亡为准还是以心跳停止为准还没有形成共识。在司法鉴定和医学界,一般以心跳和脉搏是否消失作为死亡标准。胡菁虽然脑死亡,但心跳尚在,仍然算是个“活人”,文某是不能拔去妻子身上的呼吸机管的,除非在放弃治疗协议上签字,再由医生去拔管撤仪器。

  一位律师也表示,无论文某出于何种目的,他所实施的不顾医务人员和患者亲属制止,强行拔掉妻子的输氧管、输液管的行为表明,他客观上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主观上具有希望和追求妻子死亡之目的,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这一事件引起网民们热议。网友们从情理法三个角度,来探讨该事件的社会警示意义。

  网友1“。Kyb“by:不管怎样,文某都不能拔掉妻子身上救命的管子啊,他的爱太让人经受不起了啊!是谋杀啊!


  网友1b。2008:肯定是谋杀。首先,死者为什么会突然昏迷?这不明不白;第二,文某拔管子的理由站不住脚,他说是为了不让妻子受罪,医生好像没说人昏迷着,就是受罪吧?再说,这才住院几天,远没有到办法用尽要放弃治疗的地步,这就迫不及待地拔管,是不是想杀人灭口,怕死者醒后说出真正昏迷的原因?

  网友f1°n:从情感上讲,作为一个正常人、理智的人,在那个时候,不顾阻拦去拔管,确实匪夷所思,并且,让世人难以接受。从法律上讲,无论他爱与不爱,也无论他为了钱还是不为钱,在那个时候,不顾阻拦去拔管,肯定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网友云淡风清:男方很可能不忍心看到妻子痛苦的样子,想让她早点解脱才这么做的,从这种角度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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