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政策] 台跨性別老師黃明真:從被逼離職到獲"教育奧斯卡獎"
退伍後,遵循社會主流的人生軌跡,與大學開始交往的妻子結婚,陸續生下兩個女兒。
當年向妻子告白時,她就明確表達“想當女生,以後想做變性手術”,但當時妻子以為她不會真的實行,因此沒有激烈反對。反對的是岳父,他認為黃明正看起來“太過女性化”,勸女兒叁思。“我太太那時候覺得,她愛上了,就義無反顧。”黃明真至今也很篤定自己對太太的感情,是女生愛女生的同性愛情。
也正是在這段時期,台灣社會歷經1987年解除戒嚴和壹系列社會運動。 ??民主化進程風起雲湧,婦女運動、性別研究、同志平權等性別議題,開始進入公眾視野。
但這沒有解放黃老師內心的壓抑,他當時表面上還是過著典型“壹家之主”的生活。
1990年代初期進入嘉義縣的知名私立升學名校“基督教協同高級中學”任職,並開始斷斷續續服用荷爾蒙藥物,但並沒有做完整的性別轉換藥物治療。
結婚生子後,她還是渴望成為女兒身。透過荷爾蒙藥物長出胸部,有更女性化的外觀。在家裡做女裝打扮,太太女兒也知情。
雖然外觀改變,但她對太太的感情不變。2000年初,兩人再誕下壹對龍鳳胎,龍鳳胎上小學不久,黃明真做了性別重置手術,這兩個小孩長大後,對“爸爸”形象的黃明真,幾乎沒有印象。在黃家,雙親壹個是“媽媽”,壹個叫“媽咪”。
在保守的校園遭不公
2000年,“葉永鋕事件”促成性別平等法案修法——15歲國中生葉永鋕因為“娘娘腔”,常遭同學霸凌,被強行脫褲,甚至有同學專門在廁所等著欺負他。事發當天,他壹如往常在下課前伍分鍾如廁,空無壹人的廁所原本能讓他安心,這天他卻意外滑倒且無人及時發現,送醫後不治身亡。事後,教育部成立調查小組,報告顯示他因陰柔的性別特質而常遭霸凌。此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帶動性別教育討論,更成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契機。
2004年,原本以傳統贰元性別劃分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規范“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氣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盡管有了保障多元性別權益的法律,黃明真彼時仍遭受到不公平對待。

黃明真任教的校園壹景
為了遮掩因服藥而隆起的胸部,她在學校壹年肆季都穿著外套,拾多年來和校方相安無事。但到了2007年,新上任的學校管理層要她做出抉擇——看是要簽切結書承諾放棄女裝打扮,還是要卷鋪蓋走人。
當時黃明真壹對龍鳳胎只有7歲,太太是家庭主婦,肩負壹家六口經濟重擔的她,堅決不低頭:“我如果退的話,要再找教職,絕對沒有地方容得下我,所以我就打死不退。”
僵持中,校方開始施壓。此後整整壹年,學校幾乎天天派人盯著她上課,看能不能抓到她失言或不當舉止,藉此逼她離職,此舉對她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校方甚至意圖刪減她的上課時數,等於是變相減薪。
有同事看不下去,提供黃明真向教育部更高層申訴的管道,她才免於被減薪。經由嘉義縣政府、教育部的協調,黃明真雖保住教職,但在年度考績評鑒,仍以“影響校譽”為理由被扣分。
她被校方施壓逼迫離職的消息,被各大主流媒體報導。這起校園風波之所以會流傳出去,黃明真透過側面打聽得知,是支持她的學生向媒體爆料。
查閱當年報導,當時的校長表示,曾建議黃老師留職停薪,但絕無打壓,並稱已有少數家長擔心孩子受影響。教育部回應,沒有規定教師變性等於不適任,會再審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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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當年向妻子告白時,她就明確表達“想當女生,以後想做變性手術”,但當時妻子以為她不會真的實行,因此沒有激烈反對。反對的是岳父,他認為黃明正看起來“太過女性化”,勸女兒叁思。“我太太那時候覺得,她愛上了,就義無反顧。”黃明真至今也很篤定自己對太太的感情,是女生愛女生的同性愛情。
也正是在這段時期,台灣社會歷經1987年解除戒嚴和壹系列社會運動。 ??民主化進程風起雲湧,婦女運動、性別研究、同志平權等性別議題,開始進入公眾視野。
但這沒有解放黃老師內心的壓抑,他當時表面上還是過著典型“壹家之主”的生活。
1990年代初期進入嘉義縣的知名私立升學名校“基督教協同高級中學”任職,並開始斷斷續續服用荷爾蒙藥物,但並沒有做完整的性別轉換藥物治療。
結婚生子後,她還是渴望成為女兒身。透過荷爾蒙藥物長出胸部,有更女性化的外觀。在家裡做女裝打扮,太太女兒也知情。
雖然外觀改變,但她對太太的感情不變。2000年初,兩人再誕下壹對龍鳳胎,龍鳳胎上小學不久,黃明真做了性別重置手術,這兩個小孩長大後,對“爸爸”形象的黃明真,幾乎沒有印象。在黃家,雙親壹個是“媽媽”,壹個叫“媽咪”。
在保守的校園遭不公
2000年,“葉永鋕事件”促成性別平等法案修法——15歲國中生葉永鋕因為“娘娘腔”,常遭同學霸凌,被強行脫褲,甚至有同學專門在廁所等著欺負他。事發當天,他壹如往常在下課前伍分鍾如廁,空無壹人的廁所原本能讓他安心,這天他卻意外滑倒且無人及時發現,送醫後不治身亡。事後,教育部成立調查小組,報告顯示他因陰柔的性別特質而常遭霸凌。此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帶動性別教育討論,更成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契機。
2004年,原本以傳統贰元性別劃分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規范“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氣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盡管有了保障多元性別權益的法律,黃明真彼時仍遭受到不公平對待。

黃明真任教的校園壹景
為了遮掩因服藥而隆起的胸部,她在學校壹年肆季都穿著外套,拾多年來和校方相安無事。但到了2007年,新上任的學校管理層要她做出抉擇——看是要簽切結書承諾放棄女裝打扮,還是要卷鋪蓋走人。
當時黃明真壹對龍鳳胎只有7歲,太太是家庭主婦,肩負壹家六口經濟重擔的她,堅決不低頭:“我如果退的話,要再找教職,絕對沒有地方容得下我,所以我就打死不退。”
僵持中,校方開始施壓。此後整整壹年,學校幾乎天天派人盯著她上課,看能不能抓到她失言或不當舉止,藉此逼她離職,此舉對她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校方甚至意圖刪減她的上課時數,等於是變相減薪。
有同事看不下去,提供黃明真向教育部更高層申訴的管道,她才免於被減薪。經由嘉義縣政府、教育部的協調,黃明真雖保住教職,但在年度考績評鑒,仍以“影響校譽”為理由被扣分。
她被校方施壓逼迫離職的消息,被各大主流媒體報導。這起校園風波之所以會流傳出去,黃明真透過側面打聽得知,是支持她的學生向媒體爆料。
查閱當年報導,當時的校長表示,曾建議黃老師留職停薪,但絕無打壓,並稱已有少數家長擔心孩子受影響。教育部回應,沒有規定教師變性等於不適任,會再審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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